“我操,这是谁啊,居然穿着福瑞在学校里跑。”
“好萌,是晚上的演出吗?”
“我要去看,没看到节目单上有啊。”
“不知道,走走走,赶紧去凑个热闹。”
……
林初霁却已经顾不上了。
他赶到场馆的时候,正好八点。沈家兄弟真的抱着那束玫瑰站在侧边,看样子打算节目结束就上去献花。
而此时,谢琰带着一把吉他上台,坐在高脚凳上。
穿着一身白衬衫,和往常的装扮完全不同的风格,简单,干净,而凳子旁边,放着一个巨大的棉花玩偶,不太好看,眼睛一大一小,却和陪伴了自己数十年的那只娃娃如出一辙。
林初霁瞪大了眼,怔在原地。
那个娃娃,他是见过之后照着做了个一模一样的,还是……
谢琰手掌落在那只玩偶的头顶,目光落在远处那只猫咪玩偶上,唇角勾起。
他撑着话筒,缓缓出声:“今天的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准备了很久,两个月的时间,写词,作曲,录音,是为了唱歌给我喜欢的人听。我不会这些,一点一点摸索学的,他说他想听我唱歌,于是我就来了。”
一听到“喜欢的人”这几个字,现场就已经开始起哄和尖叫。
谢琰笑了笑,目不转睛盯着林初霁的方向,继续道:“他记性不好,忘记了很多的事,我尝试帮他一点一点地找了回来。我想告诉他,我们相识不止于六月,比你知道的还要更早,我一直陪在你的身边。从前,现在,一直到很久的以后。”
林初霁看着那只眼熟的玩偶,又看向谢琰,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拼图的最后一块。
他们曾经见过,在很小的时候,在忘记的过去。
原来在过去无数个不知为何却孤枕难眠的夜里,一直是他在陪伴着自己,从来都没有别人。
林初霁被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谢琰抬手点了点自己衬衫的第二颗扣子,大家才发现,和其他的颜色不同,是一个蓝色的纽扣,和白色衬衫格格不入,又分外和谐。
他扫过吉他,波动和弦,低声道:“衬衫的第二颗纽扣摘下来,可以向喜欢的人告白。所以这首叫蓝纽扣的歌,送给他。”
沈以南抱着那束花,低声说:“谢老板都写歌放大招了,林初霁人呢?”
沈以北回过头,和背后那只白色猫猫头对视了一秒,又狐疑道:“没看到啊,我给他打电话。”
林初霁没说话,也顾不上说话,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舞台上的那束光,那个人。
他看着谢琰轻扫着干净的和弦,缓缓出声,带着往常的玩世不恭的模样,却又格外深情。
我听说你很喜欢蓝色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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