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秒,又是一声枪响。听见第二声枪响的宋长风内心反而生出了一丝希望。
能响第二枪,说明刚刚的第一枪并没有打中,或者,打的部位无关紧要,不足以使傲风的行动力受限。他觉得,既然傲风能逃过第一枪,说不定也能逃过第二枪,只要他跑得够快,及时赶到现场,傲风就安全了。距离刚刚枪响的地方已经很近了,只要他再快一点就行了。
宋长风使出了全身气力往前冲,等接近现场后,却发现了令他目眦具裂的一幕。巷口昏暗的路灯下,一个黑衣男子举着枪朝前冲去。在他的面前,是一只体型很大的德牧,也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朝那男人冲去。
眼看他就要扣动扳机,宋长风想也没想,直接抬手射击,给我中啊!
这一枪,直接击中大金握枪的手腕,让他射击时,准星偏离,救下傲风一命。
“傲——”
宋长风还没叫出声,傲风就绕过大金继续往前冲。他可没忘记,那个白爷此时还在逃。而且刚刚听那个男人说,只要顺着这条巷子往前跑,出了巷口,就有人接应。那些人开着车在旁边等,要是让他上了车,再想找人可就麻烦了。要知道,这个烂尾小区离外面很近,只要开个十几分钟,就能上附近的国道。想必这个地点,是他们精心挑选的,为的就是能一有状况尽快逃离吧。
所幸,在这种昏暗的小巷里,动物的眼睛要比人眼有用多了,傲风往前冲时,不断左摇右摆,翻腾跳跃,完美地避开了所有的障碍物。
这边,宋长风把大金铐住后,立刻拿起对讲机:“喂喂,郭子,我怀疑有人在前面接应嫌疑人,你赶紧让门口的同事开车过去拦截,位置应该在鑫隆街附近。注意旁边的巷子,他应该会从里面出去。”
“行,我马上通知他们!”
挂断之后,宋长风押着大金往回走,没走几步,就听见了来支援的同事的脚步声。宋长风朝他们喊了一声,让他们把人带回去。就迫不及待往巷子里冲。巷子里十分阴暗,他打开手机的照明,快速向前赶去,希望能追上他们……
与此同时,跑在前面的白爷,却因为不敢用照明的工具,时不时地就会被地上的杂物绊倒摔一跤。也是他倒霉,这条巷子对着的大都是后门。因为路坑坑洼洼的,平时很少人走,渐渐的,大家就习惯堆积一些杂物在这里。时间一长,那些流浪动物就把这里当一个游戏场,东西随手扒拉,弄得路面上到处都是。
傲风只用了一会功夫,就追到了附近。他看见不远处那个身影,用力叫了几声。白爷听到后,差点又摔了一跤,他心里暗骂大金是个废物,竟然连一条狗都搞不定。
眼看那只狗就要追上来,白爷心底发狠,直接从怀里摸出一把左轮。这是他留着防身用的,刚才一发都没有射出去,想必对付这只狗是绰绰有余的。
他不怕把子弹打完,反正出了巷口,就有人来接应他。走之前,把这只该死的警犬杀了,也算废了警方一条胳膊。
可恨这些该死的狗,模样都长得差不多,要不然的话,他一定能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一只警犬。也怪这只该死的警犬,竟然这么会伪装自己,一进来就趴下,它哪里配当警犬?
还有那个该死的卧底警察,谁家好警察戴四十万的表?一定是贪污受贿来的!等他逃出去了,一定要寄举报信给纪检,让他们把这个害虫清除出警察队伍!
在这一瞬间,白爷脑子里闪过很多念头,反正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承认自己因为贪心导致警惕性不高从而被人一锅端的事实。
在他掏出枪的时候,傲风就眼尖看到了。完蛋,他心想,这个死老头怎么也有枪?眼下是在巷子里,地方不宽敞,要是他开枪,自己被打中的可能性大大就提高了。幸好这里还有一些障碍物,傲风一边往前,一边用余光计算着待会该往哪边闪才来得及。
白爷藉着昏暗的月光看见那只狗,立刻抬手开枪,毫不犹豫。傲风在听见扳机响的瞬间,便往一堆木柴后面躲。子弹擦着他的尾巴射到地面上,发出“噗”的一声响。
围着空气中毛发烧焦的味道,傲风心脏狂跳。幸好幸好,这里还有东西挡着。
白爷见没射着,便又往那堆东西里开了一枪。子弹射穿一块木板,发出的声响好像要把傲风的鼓膜震破了。
傲风咽了口口水,一阵后怕袭来。这要是被打上一枪,估计当场就得死了。他要是还像刚刚那样莽过去,估计明天刑侦队就要开席了。他得想个办法,到这家伙前头去,给他来个出其不意,才能抓住他。傲风鼻子嗅了嗅,他似乎闻到了一股猫味……
白爷见那边没有动静,也顾不得有没有打死了,扭过头继续向前跑着。只是他手里的枪还一直提着,耳朵也一直注意着后面的动静。
要是他一直和这只狗纠缠,后面的警察一定会很快追过来,他必须一边跑一边防备才是。跑了一会,他放下心来,因为后面没有一点动静了。
他静下心来,快速地往前走着,即使遇到障碍物,也很快爬起来继续往前。这一刻,由于紧张情绪导致的肾上腺素激升,让他忘却了这些疼痛。
绕过一个弯,前面隐隐传来亮光,是路灯!白爷眼睛一亮,速度又加快了些。只要出了巷口,他就安全了。安阳这边铺的路已经全线奔溃,他得好好想一想,之后该怎么办!他为上面卖了这么多年的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上面应该不会放弃他吧!
白爷心里盘算着,突然心头一凛,他听见巷子口外,有脚步声!这脚步声十分急促,应该是朝这边来的。
妈的!这些该死的条子!白爷双眼充血,紧张恐惧夹杂着愤恨的情绪通通涌上心头。他毫不犹豫地往外冲去,同时举起手上的枪,朝着来人射去。
“砰!”
一声枪响,打破了一片寂静。随着枪声倒下的,却不是发出脚步声的人,而是一只毛色青黑的德牧。被射中的地方,血液汩汩流出,浸湿了毛发。傲风双眼无神地倒在地上,听着警车由远及近的呼啸声,终于放下心来,这个白爷,他跑不掉了!
第173章 最亲密的战友(完结)
“……”
“它怎么样了?”
“目前状况还行,观察一晚没有问题,就可以移到普通病房了。”
“谢谢!”
傲风迷迷糊糊中,听见了一段对话。他挣扎着想把眼睛睁开,但是因为麻药的药力没过,怎么样都睁不开,只能作罢了。
他感觉有个人在他身边坐下了,熟悉的气味,这是宋长风。
“白爷抓住了,来接应他的人也没逃出去,傲风,这次你立了大功了。还有,被你救下的那个年轻人,当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如果你以后不能执行任务的话,就要收养你。”宋长风笑了笑,“我让他排队,想收养你的人多着呢。而且,我还等着你赶紧好起来,和我一起去执行任务。我们是最好的搭档,没有你我可干不了。”
听着宋长风絮絮叨叨的话,傲风心想,傻不傻,老子是狗,哪听得懂这些啊!说起来,这小子平时看着不显,没想到在他心里,自己竟然这么重要。平时零食怎么不给他多吃点呢?现在后悔了吧?
幸好老子还没死!傲风有些庆幸,其实子弹进入他身体里的那一刻,他是感觉到了生命不断流逝的冰冷感的。那感觉,就和上辈子死前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上辈子他在巷子外被击中时,脑子是懵逼的,心里是憋屈的,当时还想怎么这么倒霉的事就发生在他身上呢?是不是他再早一点走,或者晚一点走就不会碰到这件事了呢?都怪那个资本家老板,留下他加班,周扒皮公司给我倒闭啊!
而这辈子,他被击中时,心里却满是释然。时间虽然短暂,但他并不是没有考虑过后果的。
……
当时为了追击白爷,又考虑到他手里有枪,傲风是想跑到他前头来个出其不意的。谁知道,当他顺着猫路穿来穿去,终于来到巷子口的矮墙上埋伏时,却发现巷子外有个人正拎着包往这边跑来。
他很年轻,虽然穿着一身职业装,但是脸上仍然带着几分稚气,亦或是初入社会的傻气。一般来说,工作多年的社畜,脸上是不会有那么蓬勃的精气神的。他眼睛盯着前方不远处的公交站牌,应该是为了赶车吧。
傲风有些焦急,因为他这会隐藏的位置并不是最好的偷袭位。此时此刻的白爷正处于最警惕的状态,他的头微微转动着,手里的枪握在胸前,随着他的动作微微移动。他敢保证,如果自己这时候冲下去,结局一定是被枪打个正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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