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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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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歌曲切换至下一首,她才倏地回神,然后再将歌切换来,将播放模式换成单曲循环。

歌的藏头是:安弥我爱你,爱得要命,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就是爱你,至死都爱你。

简直不要太直白。

现在的人常常将“喜欢”挂在嘴边,却很少说“爱”,哪怕是谈了几年的情侣,或许都很少跟对方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人们觉得“爱”的分量太重,不敢轻易宣之于口,若是感情不够稳固,听到这三个字的人更是会觉得对方轻佻,不够稳重。

陈聿道行那么高,会不知道这些吗,但他偏要用“爱”这个字,那就证明:

他觉得,喜欢不足以形容他对她的感情,他就是爱她。

这天夜里,她拿着手机,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名叫《爱上樱桃的理由》的歌,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歌词,全然不觉——

黑暗中,一双眼睁开。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主打一个全员疯批

ps:不要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评判陈聿,他就不是个正常人,如果大家理解不了他为什么就这么爱安弥了,做个比喻,就拿跳舞这件事来说,有些人学了很久跳舞,却只当个消遣,有些人可能只学了一两个月,就确定这会是一辈子的热爱,一辈子的追求,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认定一件事真的不需要很久。

第22章 失火

已入深秋,清晨薄雾蔼蔼。

待雾气渐渐散开,阳光穿过透明玻璃, 漏进窗帘缝隙,在木板上拉出一道淡金色的光影,并延伸向卧室中央的床榻。

阳光太刺眼,安弥醒过来。

出于本能,她将头侧到另一边躲避光线,然后才缓缓睁开眼。

睁眼的那一瞬间,她愣了一秒, 眼前是南星放大的五官。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只是距离太过近了。

南星将头靠在了她肩膀上,一只手搭着她腰, 以前和苏芷伊她们睡的时候, 早上起来也经常是这个情况,但对象换成南星,她有些不习惯。

轻轻将她手放下去,安弥从被子里出来,为了不吵醒南星,她准备去外边的卫生间洗漱, 但脚还没着地,背后就传来南星迷糊的软声,“安弥姐……”

安弥回头, “吵醒你了?”

南星揉揉眼, “你要起来了吗?”

“嗯, 我这两天得去练拳。”

之前脚伤着一直都没去拳馆, 还有两天就要跟陈聿开打了,她必须得去练练, 虽然她并没有抱太大希望能赢,对方要是只做防御,其实更不好击倒,但也不是毫无胜算,既然如此,那她就全力以赴。

“我能去看你练拳吗?”南星问。

“没什么好看的,”安弥站起身,“你再睡会儿吧。”

她这样说,南星想要揭开被子的手落回去,低低道:“好。”

安弥没有察觉到她的失落,径直出了房间。

洗漱完,换好衣服,她没再回房间。

由于懒得再回学校骑车,在楼下吃完早餐,她直接打了个车去拳馆。

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六点,除了中午吃饭,她一直待在拳馆,倒也没有太大强度的训练,以免肌肉酸痛,力量也不是一两天就能练出来的,她主要练习技巧。

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安弥披着半湿的发,准备在商场吃个饭就回去,但半路杀出个人来。

她刚出更衣室,一抬头就看到外面半倚着墙的陈聿。

陈聿这时候出现在拳馆,显然是冲着她来的。

“找我?”她开门见山的问。

陈聿:“不然?”

“找我干嘛?”

“想去吃一家甜品店吃晚饭,”他看着她,“你请我。”

安弥猜到了,她没什么反应,淡淡道,“走吧。”

陈聿唇角一掀,走在前面。

出了拳馆,陈聿没下楼,反而往楼上走,安弥以为他还打算去那家,遂问:“又去那家?”

陈聿说:“先去那家买樱桃蛋糕,待会儿要去的那家没有。”

“我不是只吃樱桃蛋糕。”

陈聿只说:“你不是喜欢。”

他没有要调头的意思。

安弥随他。

到了甜品店,陈聿径直来到收银台,“麻烦打包两个樱桃蛋糕。”

“等等,”安弥转头问陈聿,“买两个干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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