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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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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最得宠的这位,要跟人浪啊!

虽然他们很想从温思煦这里讨教一二夺得余墨青芳心的办法,但这也不包括在余墨青脸上蹦跶作死,给他戴绿帽子啊!

众人表情惊恐,各个捂住了自己的上身,樊羽委婉劝慰,“你钱不够花吗?”

温思煦:“你钱够花?”

温思煦观察过,这群替身虽然吃住都是在别墅里,几乎不太出门,但平时最大的乐趣就是开车去市中心,逛逛商场,买买奢饰品,再有的跟余墨青报备过,还经常会去国外旅游。

年纪轻轻,大手大脚,应该是没存下什么钱。

想着,温思煦扫视了圈众人,以目光真诚询问,“你们都够花吗?”

众人本以为温思煦是开玩笑,迎着他真诚的目光,心情顿时还有些酸涩了。

他们这群人中,最大的已经三十五岁了。

当初被余墨青挑中的时候,众人还以为给余墨青当情人是件很轻松的事,可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

余墨青不爱任何人,他们纵使身负年轻美貌,在余墨青看来,却和别墅里的一件花瓶,喷泉池里的几条鱼没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那些。

刚开始,他们中有人想过得到余墨青的爱,爬了余墨青的床,结果第二天就被搜刮了钱财,从别墅里扔了出去,衣服都被扒了。

余墨青这个人,平日里出手大方,性格随和,真到了翻脸时,那也是绝不留情面的。

在和余墨青签合同时,他们拿到的钱是五十万的安身费,之后每月会领到一万块的工资。

原本他们也想着攒着这些钱,以后离开别墅也能好好生活,可自从发生了那次的事,众人就都有些怕了,生怕有一天真惹怒了余墨青,最终什么都落不下。

再者,身为余墨青的情人,他们的穿着打扮,也不能太寒酸,虽然余墨青会让人给他们添衣服,但也不是每次都记得,偶尔再陪余墨青出席个什么重要场合,衣服还得自己买。

要不是别墅里吃住不花钱,他们每个月月底,简直都要露宿街头了,想到伤感之处,众人不约而同眼泪汪汪起来。

自从来到这里,他们的人生好像就只剩下了醉生梦死,得过且过,明天,谁知道怎么样呢?

可即便如此,众人还是劝温思煦,“煦哥,先生不过出去半个月,你这真没钱,也不能去外面……当.鸭啊!”

敲了敲娃娃脸男孩的脑袋,温思煦,“什么不正经的?”

温思煦想了想,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简单来说,是这样的,我觉得我们应该有点自己的事做,最好是有立身之本,这样即便离开这里,也能有一技之长,能好好生活。”

这句话是句老掉牙的话,几乎每个人都从家里人耳中听到过,可温思煦这个时候提出,众人望着他沉静的目光,忽然就觉得极其有说服力。

樊羽率先响应,“煦哥说的对,不过你有什么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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