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512章 朝阳村最大的一件事!</h1><script>chapter0();</script> 原来刘贞芳她喜欢金子?
这对宋思源来说,真是太容易了,省里卖金首饰的地方多,而且钱对于宋思源来说,还真不是事。
她一直都有些苦恼,不知道怎么融进赵国庆的家庭。
就像是怕蛇,不会做农活,不会做饭这些她干的都不行。
但是想一想,宋思源觉得自己差点忘记自己的长处,哈哈哈,真是当局者迷呀。
以后知道怎么做了。
第二天朝阳大队集体出工晒稻谷的时候,刘贞芳那对金光闪闪的耳环,一下子引起朝阳大队的轰动。
她走到哪里去,别人都盯着她的耳朵看,羡慕不言而喻。
这会的刘贞芳就大大方方的说,这是干闺女孝敬她的,她实在是受之有愧等等。
这会王春花也怂了,这么大方的干闺女,真是让羡慕妒忌的不知道说啥才好。
这刘贞芳咋这么好的福气,看看,整个朝阳大队,她是第一个身上戴金子的人,连队长媳妇身上都没有。
“看,看,要是有这样的干闺女,我还要啥亲闺女,给我来一堆呀!”
“刘嫂子真的有福气,我要是有这样干闺女,别说在我家住一两个星期,就是在我家住一年,我也高兴呀,谁敢说,拿扫把赶出去!”
“婶子的命可真好,闺女儿子都有本事,就是收一个干闺女,都让人羡慕的要死!”
大家都在谈论刘贞芳耳朵上的金耳环,这一刻倒是都相信了宋思源是刘贞芳干闺女的事情,不得不说村里人的关注点还真不一样。
从秋收起,整个朝阳大队的人,几乎都晒黑了一大圈。
连带着也都瘦了好几斤,毕竟这么高强度的农忙,没几个人不累的。
大人过农忙,小孩子也都放假了,白天跟着大人去田地里,干活的时候搬一个高点的凳子当桌子,然后往廊檐下一坐,连凳子都省下了。
在大人做饭的时候,写一下作业。
一般家里都忙,也不会怎么去管孩子读书的事情,最多也就是额外的问一句,作业写完没?
一般孩子都会答应一句写完了,随后一群孩子就在一起疯玩,至于真的写完没写完,只有孩子自己知道。
反正,那个时候也没老师请家长,就算是没做完作业,大不了后面在学校补起来,似乎也没啥大不了的。
孩子们就是疯玩,收割稻谷的稻田中,一边找着掉落的谷穗,一边寻找蚂蚱或者小蜻蜓,再不就是一些小蛤蟆,反正无忧无虑好玩的很。
朝阳大队的稻谷都放在打谷场上晾晒的时候,秋收农忙就接近了尾声,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事情,分田地。
庄稼人最看重的东西就是田地。
以至于在要分田地的那几天,很多人家都是彻夜难眠,大半夜到处都有狗叫唤的声音,很多人家三更半夜家里还点着煤油灯。
赵国庆家里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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