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十六节贿赂是一门学问</h1><script>chapter0();</script> 长孙在皇宫里永远是最耀眼的凤凰,虽然有些老,却用永远是其它年轻的妃子需要仰视的存在,如果李二是太阳,月亮就只能是长孙。
美人易老,将军白发这是时间法则在起作用,就算长孙依然美丽,在十几年连续生了五个孩子之后,难免的会让她骄人的身材走形,好在她不但美丽,智慧也是超一流的,在发现美貌并不足以凭致的时候,果断的走智慧的路线,从目前的状态看起来,不能不说智慧比美貌更加有用。
据云烨所知,李二起码一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是和长孙在一起的,其他半个月还是被长孙撵出去没地方睡觉才随便找一个妃子睡一晚。
长孙寝宫是云烨在后宫里唯一能够待的地方,如果去其它地方想去看看李二庞大的后妃群,立马就会有宦官站在面前目无表情的盯着你看,如果再不知好歹,他们尖利的嗓音就会传遍皇宫。
太液池刚刚被三位皇子联手清理完毕,称得上碧波荡漾,垂柳依依,就是里面没什么鱼,偶尔有那么两三条红色的锦鲤出现,也是惊鸿一瞥,现在云家的池塘里反而有好多,前些日子还给书院运去了一些,书院里那些天杀的混蛋,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把满池塘的鱼,变成了烤鱼和鱼汤。
不是没给他们肉吃,而是他们在和黄鼠学会烤鱼之后,总认为自己的手艺被埋没了,没地方显摆,抓两条鱼请同窗品尝一下也就成为了一种时尚,外面黑不溜秋的鱼有什么味道,丢不起那个人,只有书院池塘里的红色锦鲤,才是无上珍品。
李二自从吃了云烨给他做的红烧鲤鱼以后。就对吃鲤鱼这件事不再禁止,虽然没有明说,官府现在看见商贩挑着鲤鱼叫卖,已经不管了。
日头眼看就要偏西了,长孙还是没回来,厚厚的官服穿在身上,已经快要被汗水湿透了,靴子里汗津津的很滑。袜子也黏在脚上。很不舒服。
看看四周,只有两个无精打采的宦官靠在门廊上打瞌睡,李泰把云烨扔在这里就跑的不见踪影,大概是找人去鉴定舍利子的真假,这家伙从来就不相信别人的话,总要自己求证过后。才会相信,这是书院给他养成的恶习,这辈子大概没希望改过来了。
脱掉靴子。把袜子洗一洗,气味很恐怖,反正云烨是闭着气洗完的。把袜子晾在石头上,估计一柱香的功夫就会烤干,靴子翻开,跑跑味道,脚塞进水池子里。冰凉的清水拂过脚面,舒爽异常,脚的咸度可能很大,鱼都被吸引过来,围着脚打转,很享受这股味道。
长孙一定是陪着李渊打麻将来着,李渊现在就指着麻将过日子呢,每天不打个十几圈就不舒服,效果斐然,自从有了麻将,他造人的速度终于减缓下来,两年才给李二添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算是正常的增添速度,要不是麻将,将来还不知有几人称王,曹操的干了一辈子的功绩,在大唐也就和麻将一个档次。
柳树下静悄悄的,也没人给送个垫子来,屁股在青石板上坐久了,容易得痔疮。堂堂侯爷在皇宫里还没有金水河里的王八大,没看见宦官们正在给金水河里的那对千年王八搭防晒的棚子,新鲜的秋果子,整个的菜瓜,不停点的往里扔,甚至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肉,这让坐在石头上的帝国侯爷情何以堪啊。
终于听见宦官那尖细的声音了,云烨赶紧窜起来,三两下穿好袜子,套好鞋子,把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调整到最佳位置,拍拍腮帮子,熙童的性命就看这张嘴了。如果说李二到现在都不知道有一个逆贼进了云府,这话打死云烨都不会相信。
百骑司的新首脑听说是一位追随李二很久的皇宫供奉,这些变态的家伙,能力早在李二登基就显露无疑,一步一计,十步一杀着,阴险绝伦,狠毒无情,这种人不适合在朝为官,只适合养在深宫里当供奉,别的皇帝一般都把这种人在用完后就会砍掉,只有李二养在身边,一个都没杀。
上回皇宫里摆家宴,云烨被李承乾硬拖了去,不知不觉多喝了两杯,就被那些老家伙问东问西,有好几次差点就要露馅,幸好他们听不明白云烨说的那些现代词汇,以为喝醉了在胡言乱语,要不然就麻烦了,找地方坐都喜欢找黑暗的地方坐的一群人啊,谁敢小觑。
“大热天的你往皇宫里跑什么。”长孙看来赢钱了,情绪很好,见了云烨也没有再讽刺挖苦。
“娘娘不知,寒舍最近从薄荷里提炼出一种油,听孙先生说对于妇人的皮肤极有好处,微臣听到有这妙处,就赶紧给娘娘送了过来,虽然娘娘用不着这些俗物,只是晚辈的一片心意,还请娘娘笑纳。”
“哦?孙先生说有用,那本后倒要见识一下,薄荷一般用来提神醒脑,被用在这方面换是首次听闻。”从宫女手里接过小瓷瓶,打开软木瓶塞,左右晃一下,一股薄荷的清香就立刻弥漫开来。让人精神一振,这东西就是称心这段时间的心血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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