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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节吃肉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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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仁通红的眼睛似乎怔了一下,伸出满是鲜血的双手拉住云烨的铠甲说:“我的腿断了,好痛!好痛啊!”

云烨的眼泪噗秫秫的垂落下来,抱着他的头说:“再忍一下,马上就不疼了。”

“好的,下手准一点,有件事告诉你,我真的没想杀小苗,我说我去请孙先生,她不相信,你家的家将疯了,自己往军阵里闯,我拦不住……”

云烨抬起头看着天上惨白的太阳,一柄三棱刺从袖口弹了出来,犹豫了很久却刺不下去。

“你就是这样优柔寡断的,这样刺把我捅成筛子也杀不死,我抓着你的手,这事我比较有经验,”李怀仁笑着握紧云烨的手,狠狠地向自己的肋下刺了进去,鲜血嗤嗤的冒出来,他的头颅一沉就落在云烨的膝盖上,云烨松开三棱刺,一片蓝色的碎布出现在他的手边,这是自己割下来的那块布,李怀仁非常希望云烨能收回去,但是这话,活着的时候说不出口。

叛乱者杀!不管是不是投降,他们都没有活路,千牛卫,武卫的人杀的很顺手,以前就在这片土地上,秦琼和段志玄两个人带着玄甲军和李建成的太子六率在这里厮杀,最终以寡击众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这片土地之所以荒草萋萋显得非常肥沃,原因就是这里的地下,埋的尸体太多了,植物其实是一种吃肉的东西。

云烨摊开双腿,就这样坐在地上,李怀仁的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就像很早以前一群人玩累了之后躺倒在草地上休息……

皇帝永远是暴躁的,现在同样暴跳如雷,他说的话云烨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什么叫做自己已经给了李治无数次机会?

木偶一般的上朝,木偶一般的下朝,见到长孙冲就闪开,见到李承乾就低头而过,如果不是程处默牵着自己一定会撞到人或者柱子。

家里来了很多人,皇宫里的,朝堂上的,后宫的,书院的,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的,总之人很多,显得家里面很乱,云烨不在乎。

直到有一天消瘦了很多的云寿出现在云烨面前的时候他才惊觉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拿手帕帮着儿子擦掉头上的汗珠,抱着他拍拍后背笑着问:“北海边上可曾过得惯?”

“还好,孩儿管理着一千四百人,算是那里最强大的一支军队,有一次军马场;里的马群跑了。孩儿带着人整整的追了一百多里,才发现是几个野人在偷马,原本要将那几个野人处死的,后来看到他们部族的惨状,孩儿就下不去手,自己掏钱买了一些牛羊送给他们,现在那里的人都很喜欢我,有什么事情都会告诉我,军马场的战马跑丢了,他们也会找到后送回来。

爹爹,孩儿已经习惯喝酥油茶了,其实喝惯了味道不错。”

云寿解下盔甲,做了两个扩胸的动作,不好意思的看了父亲一眼,就端起案子上的点心玩命的往嘴里塞,云烨一边给云寿倒水,一边要他慢慢吃,见他噎着了还帮他捋后背。

辛月站在门外不断地拿手帕擦自己的眼角,小声的吩咐要下人们全部走开,自己流着眼泪看两父子说话。

父子俩很愉快的说了一个下午的话,主要是云寿说,云烨听,不管云寿说什么事情,都能让云烨哈哈大笑,总是听不够,听他说自己被老兵戏弄,听他说自己发怒整顿军纪,也听他说北海牧羊的寂寞,还有那些丑陋粗野的牧羊女的故事。

吃晚饭的时候云烨抬头问云寿:“还打算去北海吗?按照咱们父子的协议,你还有一年的时间。如果觉得自己还需要出去,那就去,用不着管爹爹,爹爹最近就是心情不好,你回来了,这不是就好了嘛,你大哥过几天也会回来,你如果要走,就等几天,拜见了你大嫂之后再走。”

“不去了,那里寂寞的让人发狂,蓝天碧水草原看够了,孩儿还是更喜欢长安,最让孩儿牵挂的是爹爹做的小排骨,做梦都想啊。”云寿吃了一大碗饭之后,满意的放下了碗筷叹息道。

“想吃小排骨?简单!明天就做,让你吃个够。”

“可是明天是大朝会,爹爹您是要上朝的!”

“谁去管他,我儿子要吃排骨才是大事……(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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