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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笔</h1><script>chapter0();</script> 今天收到一份礼物,是一枝派克笔,很美丽。

这么大了,记忆中除了老爹送过,老师送过,老友送过,还真的没有人送过笔了。从前我是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笔的。后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用笔的机会反而越来越少了,笔便失宠了。渐渐地键盘成了我的西宫,且每晚都差不多宠幸过它。

看看柜子里,笔有两大盒,但有许多都作废了。想想从前鸿雁往来的时候,真的有点老泪纵横了。那贺卡啊、明信片啊的时代已冲进了历史的厕兜里去了。

她今天送给我的这笔,究其原因可能有三:一、男人的生日礼物,不外乎是皮带、银包、领钛、手表最文雅的可能便是笔了。二、我喜欢写文字,虽然更多的是用键盘。三、在她名字旁写下我的名字。

然而,我是很喜欢这份礼物的。因为它不是银包,我收的银包也不在少数了,用不完的了。也可以窥探出她内心的单纯,至少同“银”字是无关的。另外,我知道未来,我同笔是有一定关系的。如画笔、刻笔、捞一笔

收到一支靓笔,当然要帮它开开光了,不然就不灵的了。

写些什么好呢?不能再写诗了,写诗写不了多少句,用不了多少墨,不够庄重。那写写今夜走的路吧,从南向北,也够我写的了。

跟她吃饭出来,送她回家后,从她家的行口,一直往北面慢慢踱回家。

光的耀目,因为夜的迷离。

长长的步行街,五光十色的虹灯与广告,刺激着人的眼帘,在这黑漆的天幕下,滋生了许多情色的物事。

我常常慨叹上帝的巧妙的安排,它怎能每天每晚都安排差不多的人流来逛这数里的洋场呢?它怎能隔上段日子就安排一些人在人群里偷啊抢啊什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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