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允文在一个总是弥散着雾气的城市里长大,江水穿城而过。
他从小就备受瞩目,一部分是因为外貌,更重要的是他在音乐上的天赋。
奚仲文叁岁时,有一架玩具钢琴。母亲每天晚上都会看八点档的电视剧,小文就在旁边自己玩玩具。
电视放广告时,母亲把目光投向小文,他正在叮叮咚咚地弹着那架玩具琴。
但他所弹奏的并非破碎、散乱的音符,而是一段有节奏的旋律。
这段旋律让母亲感觉很熟悉,她跟着哼唱,想起来是刚刚电视剧的片尾曲。
五年以后,小文就在江城里小有名气,报纸和电视台都报道过,江城里出了个钢琴神童。小文上过央视的节目以后,江城的钢琴培训班都火热了不少。
但大部分人不会珍惜来的太容易的东西,少年奚仲文对弹钢琴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很反感规规矩矩地坐在钢琴前对付那一排琴键,反感被打扮的精致漂亮站在舞台上表演,所以他拒绝去大城市深造,而是留在了江城,和普通的同龄人一样上着中学,只在周末去一个老钢琴家的家里上课。
奚仲文的童年与少年并没有过缺憾,母亲都很爱他,并且给了他足够的自由,神童的光环与随着年龄增长愈发英俊的外貌,让他在学校也非常受欢迎。对一个少年人来说,这样的生活已经没有什么烦恼了,朋友和恋人他也不缺,学校的老师也对他分外容忍与关注。
大部分时候奚仲文也借着练琴的名义不去学校上课,穿的破洞背心,趿拉着人字拖听着歌徘徊在雾气蒙蒙的江城里,江城地势崎岖,到处都是高高低低的楼梯,一个单元楼的顶楼天台站上去能看到对面单元楼一楼人家的阳台,这个城市像座大型迷宫,让奚仲文非常着迷。
这天有点小雨,天气阴暗,奚仲文耳机里是喧闹的死亡金属乐,以至于路过一个桥洞时,他差点没发现那里正在发生着一次霸凌。
叁个小混混正围着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那个女生长得很清秀,瘦瘦小小的,蹲在地上抽泣着。
奚仲文把MP3收进背包,听了会儿他们说话,大意就是这个女生被小混混妹妹的前男友追了,中学生的恩怨最严重也就这样了。奚仲文走上前,直接对着其中一个小混混的屁股用力踹了一脚。
“日你妈,玩英雄救美呢?“小混混怒目看着面前这个瘦高的小白脸。
“我最讨厌别人问侯我家人,叁中的盛哥是我拜把兄弟,要不要我让他给你老大打个电话?”奚仲文低头按着手机,歪着脸说。
盛哥是这一带小混混里做事最狠最绝的,奚仲文只是提到名字,就让这些小混混忌惮起来,骂骂咧咧地把那个少女仔细打量一遍,奚仲文按下手机拨号键,把屏幕举到小混混面前:“等我手松开,这个电话就要拨出去了!”
几个小混混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以后,少女扶着墙慢慢地站起来,声音发着颤对奚仲文道谢。
奚仲文咧嘴笑了笑说:“没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送你回家吧。”
“我叫蒋珺。”
后来奚仲文就一直送她回家,足足送了一年,他们第一次接吻,也是在那个桥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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