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烈不甚在意的挥了挥手,随即与丁北睿直接回了他的冯宅。
既然已经来到这个地方,丁丁北睿有心想去颜诗情曾经生活了多年的杨家村去走走。
待他吩咐好手下,看好冯冯烈后,便换了一身镇上买来的寻常老百姓穿的衣裳往杨家村而去。
路过那辣酱作坊的宅基地时,看到小云在那忙得跑来跑去,和陀螺似得转个不停。
许是他心中已经认定了颜诗情是他的女儿,加上小云与她的关系好,故而他也将小云当做晚辈来看待。
向来言语极少,对什么事也不甚关心的他,难得在路边站着看了许久。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作坊,是诗情要办的。
小云到底是个姑娘家,瞧她说话的模样,一点信服力都没有,也难怪会将自己累成这样。
她是出钱的人,只要往那一站,动动嘴就成了。
瞧她现在这样,怎么看怎么不得劲。
横竖他在这边也没什么事,是不是回头得伸手搭一把?
到底,这也是诗情的产业不是?
丁北睿看了会儿,这才抬脚往杨家村而去。
可还没等他走多远,后面就传来小云的声音。
“丁叔,你这是要去哪里?”
小云与颜诗情关系好,自然也知道眼前的人,可能就是诗情妹妹的亲爹,故而对他很是敬重。
今日才得知他与祁烈前来,现在就见他独自一个人出现在这,且穿成村民们的模样,这才忍不住出声问道。
丁北睿头也没回,道:“没去哪里,就走走看看,诗情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样的。”
他说这话时,声音很是艰涩。
他很难想象,如果诗情真的是他的孩子的话,这从小到大,她怎么是怎么熬过来的。
分明她就是侯府的嫡出小姐,按理应该在深闺中娇生惯养的长大才是。
可看着这些劳碌的村民,在看看周遭的环境,他的心好似被人狠狠掐住了一般。
那可是他的骨血啊!
小云闻言道:“丁叔初来乍到,对这边也不是很熟。我自幼在这长大,不若我带丁叔你到处走走。”
她说着,转头与身边的工匠说了几句话,之后便小跑到距离丁北睿有五步的距离站定。
“丁叔,我带你走走吧,诗情妹妹自幼与我关系好。我们一起上山砍柴,下地种田种菜收割麦子,还一起到那丰裕河边洗衣裳……”
小云不说还好,她这一举例之后,丁北睿心中更是酸涩的难受。
他的女儿啊,居然年纪小小,就要做那么多的活。
可还没等他感叹好,就听小云继续说诗情那养父的事,当听到那后娘要将她以五两的价格,卖到那种地方去之时,双手紧握成拳,骨头更是嘎吱作响。
小云本来想表示,她与诗情的关系好的。
当听到这声音后,吓得回头一看,随即话锋一转道:“丁叔,你别生气。诗情妹妹现在挺好的,你看她什么都会,也与她那养父一家断了关系。日后只要丁叔你对诗情妹妹好一些,那就可以了。”
丁北睿抿唇不语,紧紧跟在小云的身后,进了杨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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