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就连姑姑孙雅莉都夸欧雅璇前途无量呢!
“每天都吃姿仪的寿司,我都不好意思了。”欧雅璇缩起脖子吐吐舌头:“本来我打算自己出钱的,结果乔哥、江姐和菲尔也说喜欢,我们干脆就一起来了。”
“难得有人请客,我可要多吃点。”姿仪并没有想象中的难堪沮丧,令某些人有点遗憾。她瞄了眼众人手中的大袋子,略略思忖一瞬:“既然今天这么丰盛,那我再去买点清酒好了。”
江珊眉梢微扬:“天黑以后我和乔朗还有两场对手戏,喝酒的话……”
“这么多两顿都吃不完,今天收工又晚,剩下的肯定要做夜宵。睡前喝点酒,正好解解乏,大家都有分寸的。”
“也对。”乔朗笑得阳光:“还是姿仪最细心。”
于是,一行人简单的告别,分道扬镳。
眼见对方四个走远了,周世杰才低声开口:“你确定‘按时吃药’会来?”
“不确定。”姿仪敛起笑容:“本来我没打算走这步棋,但宁导演连个试镜机会都不给,这就有点过分了。”
“没办法,大前天的时候我又更新一条动态,然后装作很愁苦的样子主动和她聊天:你不是问我是不是演员吗?我是,现在正在试镜《翩翩》的女四号白甜甜。导演在第一轮试镜时夸奖我和某欧姓女星资质都不错,他难以割舍,但进组后他却只让对方试演,晾着我,连带别人也对我冷嘲热讽……”
说到这里,姿仪的笑容彻底消失了。她前世今生从来没有抱怨的习惯,对她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羞耻难堪。
“聊天时我就发现了,‘按时吃药’有点小愤青,这种人正义感一般都很强。她上本书的女主角是投资方硬塞的花瓶,结果她在微博上明确表达了不满,还呼吁粉丝抵制不看,最后收视率平平,与期望的大相径庭。”
她转眸望向周世杰,态度郑重,语气却还是温温淡淡的:“一部剧从筹备选角到开拍,各方各面弯弯道道非常多,这方面你比我懂。原著作者不可能有决策权,更不会一手遮天,但经过上回的事情,她的话肯定比以前更有分量。”
“我从来没想通过勾搭作者一步登天,也没打算拉关系挤掉欧雅璇。她比我好很多,凭实力,我心服口服。但像现在这样,明明是导演正常选进剧组,结果搞得跟我们没皮没脸倒贴一样,连一场试演都没有就灰溜溜的走掉,我不服。”
相处半个月,这是她第一次直接明确的表达不满,周世杰眉梢微动,表情有些思量。
“这是我正式想要参与的第一部戏,对别人来说无所谓,但于我,意义非凡。”姿仪悠悠一笑:“我必须给外人和自己树立一种形象,那就是:我接受失败,但绝不接受因为不公平的打压、连尝试机会都没有的失败。就算是在导演和投资方一手遮天的剧组,我也要尽了人事,才能听天命。”
眼见周世杰严肃沉默的样子,她莞尔笑起来:“我不是神,也不知道‘按时吃药’到底会怎么做。事实上,三天之后,如果还没消息,我就打算退组了。”
“不继续扑腾了?”周世杰有点诧异。
“世上的事,十之八-九都不如意,哪能件件遂心?”她摇摇头:“不过是求个心安,没必要浪费时间。”
略显唏嘘的叹口气,周世杰耸耸肩,终于露出了他的招牌式嘲讽冷笑:“宁涛真是越老越……这么说来,你从初次试镜就开始算计了?”
姿仪沉默一瞬:“我感觉导演对欧雅璇有些偏爱,虽然最后也让我进组,但总归很勉强。剧组里导演最大,心有偏颇的话,行动必然也不公平。唯一能给他施压的投资方已经找过了,编剧我不认识,运用排除法,就只剩下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原著作者了。”
而且,她一向喜欢从大局着眼,将各方关系稳稳握在手中。虽然现在没那个权力,但习惯使然,总想捋顺得面面俱到,各种巧合之下,就搭上了“我要吃药”这条线。
只是没想到,最后真的有点用,她也很意外。
“你适合去搞政治。”周世杰啧啧感叹:“以后混不下去,改行没准还能当个女首相。”
“都是混饭吃。”姿仪抿抿唇。哪个比哪个干净,哪个又比哪个高尚?
劳动平等,不过是各人追求不同,所以觉得level有高低罢了。
寿司铺子里没有清酒,学校西侧门外的超市才有。两个人徒步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远远看到超市的影子。
按一人一瓶计算,姿仪最后整整买了三大箱,花光了兜里的所有现金,连周世杰的钱包都空空如也,才勉强够付。
箱子不算重,可两个人只能搬两箱,又没余钱打车。好在,这里离酒店不远,商量之后,周世杰回去取钱,姿仪则等在原地,呆会儿一起打车走。
正午的太阳火-辣辣的,路面上一个人都没有。姿仪无聊的站在树荫下东张西望,远远瞧见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生慢悠悠的往这儿来。
他大概一八五的样子,身高腿长,比例完美,上身穿着干净得似乎在发光的白衬衫,下面配着黑西裤,脚上是一双很体面的皮鞋,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搭着黑色的西装外套,看样子像是半工作的大四学生。
对方越走越近,似乎感受到女孩儿的注视,他歪着脑袋抬起头冲她笑了一下。姿仪愣了一瞬,不自觉的回了个笑容。
他的面容罕见的俊朗,眸光干净清澈,整个人的气质宛如邻家大哥哥,亲切温暖,非常容易就能让人生出好感。
顿住脚步四处张望一下,他拿出手机看了几眼,皱皱眉,就向姿仪走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男配男配男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我有自知之明,不擅长感情戏,所以预先告知:男主是莫扬,不要站错队!
☆、20.据说,学中文的情商高(捉虫)
姿仪扬起眉,就见男生慢悠悠的走过来站定在自己身前。他的轮廓被阳光晃出一圈淡淡的光晕,俊朗干净的笑容比烈日还耀眼。
他似乎很爱笑,姿仪注意到,他的眼角有着淡淡的笑纹,但并不显老,反而多了一种年轻人没有的成熟魅力。
“同学你好,”他抬抬帽子,微微弯下腰:“你知道南校区怎么走吗?”
“南校区?”姿仪微愣:“那里封闭了。”
“我是帝都大学毕业的往届生,今天特地回来看望老师的。”男子笑眯眯的冲她眨眼:“母校这几年的变化太大,我认不清路,你能带我过去吗?”
“不好意思,我在等人。”姿仪用下巴点点地上的清酒:“我朋友回去取钱打车,你可以稍等一会儿,我们也要去南校区。”
“可是我有点赶。”他抬腕瞄了眼手表。浅灰镶钻的男士腕表简约大方,正是欧洲某奢侈品牌著名设计师的最新设计。
“不然这样吧,我出钱打车,你给你朋友打个电话,我们先走。”他思考一瞬,恳切的提议:“我买了下午的机票,没多少时间,老师一会儿还有课,等不得了。”
“你可以自己打车走啊。”
“这里没出租,得网上叫车,我手机碰巧没电了。”他苦笑着拿出手机给她看:“放心吧学妹,我不是骗子,看你文文静静的学习肯定好,打算考研考博吗?我要去看的老师正好是博导哦,你们可以预先认识一下~”
姿仪失笑:“我不是这里的学生。你稍等一下,我给朋友打个电话。”
这个人给她的印象实在不错,就连赤-裸裸的拉关系都不讨人厌。举手之劳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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