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午饭时分,巷子里人烟寥落,只有两人的脚步声落在石板路上,笃笃地轻响。沈澍带他去的店藏在巷子深处,两层的竹楼,门口像旧时那样上了木板,一扇扇严丝合缝地摞起。沈澍在门上敲了敲,过了片刻,竹窗上才有人探出头来,“略等咯。”店主是位上了年纪的阿婆,穿蜡染的长裙,花白的头发绑成麻花辫,扣着晶亮的银饰,蝴蝶式样,行走时会簌簌地动。他们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木制的窗边栽了波斯菊,粉的白的花朵密簇簇地开了一串。姜裴托着腮看,从窗户里伸出手,攀了一枝爬山虎藤进来,绕在了窗框上。野果酸鱼,包浆豆腐,铜锅洋芋饭,另加了份如意糕。阿婆送了自酿的糯米酒,粗瓷碗盛着,每人面前斟了一份。米酒甘冽,酒味不重,带了甜稍,更像是叫人喝着玩儿的。沈澍要开车,碰不了这个,都推给了姜裴。姜裴擎着碗,粗陶的碗底,手指抵在上头,更显得白,仰头灌进去,绿林一样的喝法,喉结上下滑动着,下一刻就呛住了。沈澍递过纸巾,替他擦,眼睛笑得弯起来,亮晶晶地看人。“哥哥喝慢一点,没人抢的。”姜裴用手背掩着嘴,好容易止住了咳,眼睛呛得有些红了。沈澍替他盛了碗鱼汤,热腾腾的,姜裴捧着,呷了一口,问他,“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嗯,”沈澍朝窗外看去,天边聚了一线墨色的云,雨大约又要来了,“小时候,我和我妈住在这儿。”“真要说起来,可能黎城才算是老家。”姜裴捏着汤匙,动作很轻地在碗中搅了搅。他并不清楚沈澍的过去。沈家对这位小少爷的身世,向来讳莫如深。外界知道的,也只是沈澍并非沈家正头夫人所生,算不得受宠,至少比起沈洄那位正经来头的少爷是万万不及的。至于后来,沈自清病了后,沈澍在沈氏独揽大权,铁腕手段,更没人敢拿着他的身世做文章。大约是很孤单的。像他第一次遇见沈澍的时候,被人欺负了,灰头土脸的,连还手都没办法。那样小的孩子,什么事都还不懂,没有人在身边护着,明里暗里,大约吃了不少的苦。“她是土生土长的黎城人,和刚才的阿婆一样,穿筒裙,带亮晶晶的银饰,头发编成辫子。”“我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的,但大约是很好看的。”“那她……现在呢?”姜裴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碗壁,问出来又觉得后悔。世上做母亲的,哪有眼睁睁看着小孩子受苦的道理,总归是有不得已的缘故,说出来徒叫人伤心。“死掉了。”沈澍垂下眼,筷子落在餐盘上,很轻的一声响。“她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背着家里的妻子出来偷腥,骗她说自己单身,会娶她。”“她信了,怀着孕,结果男人跑了,他妻子家的人来黎城打砸一通,爸妈嫌她丢人现眼,就把她赶了出来。”“她一个人生下小孩子,养大,过了几年,男人那边又腆着脸来把小孩抢走了。”从窗边可以看到远处的河川,墨绿的水纹,闸口处老旧的水车吱呀吱呀地转。沈澍的目光落在上头,虚虚地浮着,没什么焦点。“孩子被带走的那天夜里,她就跳了河。”“那时候正赶上汛期,水势大,尸体被冲出去很远,捞不到,等了半个月,被冲到几公里外的河滩上,她爸妈才去认领收殓,随便找了个地方埋了。”鱼汤放冷了,那点白色的热气消弭,隔着桌面,沈澍看向姜裴,看着那双浅琥珀色的,很温柔的眼睛。“哥哥,”他的声音很低,慢慢地开口,“我说这个,不是要让你同情,觉得我可怜,就心软了。”“我只是,没有别人可以讲来听。”他别过头,去看那一枝被姜裴牵进来的爬山虎藤,柔软而盎然的绿。“她大约是这世界上很稀少的肯爱我的人。”“我很想她。”是因为这样吗?因为稀缺,所以得到的一丁点爱,都万分宝贝地收进怀里去。你遇到一只小狗,它在脏兮兮地流浪,受了伤,你把它抱回去,洗干净,裹进柔软的毯子里,填饱它的肚子。你没有养它,但是它眨巴着圆溜溜的黑眼睛,擅自地把你当作了家。是天底下最笨的笨蛋小狗。漫长的安静里,姜裴夹起一块如意糕,放进他面前的碟子里。“是甜的。”甜食会叫人心情好。给你吃点心,不要哭。第91章 疼痛巷口摆了个糖炒栗子的小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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