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越一愣,低头去看宁稚知的身上,宁稚知今天穿的正好是条及膝的裤子,两条白嫩的胳膊和小腿这会儿都被咬了不少包。“嘿嘿,我是吸引蚊子的体质。”乐天派宁稚知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哥哥说我是甜品吃太多了,招虫子喜欢。”与当事人不同,秦霄越这会儿眉头紧皱,他牵着宁稚知走到旁边稍微人少点的地方,和一个店家的老板借了把椅子,让宁稚知乖乖坐在那里,自己跑去旁边的小卖铺买了瓶花露水。宁稚知皮肤本来就白嫩,平时不小心剐蹭到都容易留痕迹,这里的蚊子又大又毒,宁稚知的腿上此时已经泛起一片吓人的红肿,秦霄越完全不顾这里的地板上有多脏,直接半跪着帮宁稚知擦花露水。宁稚知痒得厉害,忍不住晃了晃小腿,秦霄越直接一把握住他的小腿抬了起来。“是不是很痒?”秦霄越很自责:“等会儿去药店给你买点东西擦一擦。”他们两个男生,这样的动作实在是有点暧昧过头,不少人的视线朝这里看了过来,饶是经常被人盯着的宁稚知也有点害羞了,他拍了拍秦霄越的肩膀,让他赶紧站起来:“没事啦,也不是很痒。”尽管宁稚知这么说了,秦霄越还是不敢让宁稚知在这儿待着了。他领着宁稚知往回去的路上走,他看出宁稚知怕黑,走进黑暗的小巷前,秦霄越又伸手要去牵宁稚知。人还没牵上,一串冰冷的东西滑过他的手背,被套到了他的手腕上。秦霄越借着昏暗的灯光低头去看手腕上的东西。是一串黑色的手链。“看到这串手链,我就想到霄越哥啦。”宁稚知握住秦霄越的大手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很满意地点点头:“嗯,我的眼光不会出错的,果然很好看!”说完宁稚知又举起自己的手,那上面是一串粉色的手链,宁稚知皮肤白,这手链他戴着特别好看:“摊主奶奶说这个是一对的,我就一起买啦。”宁稚知正臭美地对着灯光欣赏自己的手,秦霄越突然叫他:“稚知。”“嗯?”宁稚知问:“怎么啦?”“我之前说这里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是骗你的。”秦霄越说:“这里其实是我妈妈最喜欢的地方。”秦霄越几乎没和宁稚知提过自己已逝的母亲,这话题太沉重,不适合天真又美好的宁稚知。“别的有钱人家的小姐都是逛商场,买名牌包包,今天累了去你家的酒店喝下午茶,明天饿了去她家的饭店吃烛光晚餐,我妈妈不一样,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她喜欢的人一起顺着大商城的侧门跑出来,去油腻腻的巷子里吃一顿烧烤。”那时候的舒韵亚就像是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她穿着大牌定制的裙子和上万的包包陪秦志仁穿梭在这些昏暗的巷子内。她不在乎秦志仁是否能给她买大别墅,只要这个人喜欢他,哪怕一起住十几平米的小房子也很幸福。可惜结婚后,能陪舒韵亚来这里吃烧烤和玩套圈游戏的,只有秦霄越一个人了。秦霄越对这个巷子的感情很复杂,他的确在这里拥有很多和母亲的美好回忆,可这些回忆无法避免的都会沾染上秦志仁的痕迹。难道我是秦志仁的替代品吗?秦霄越无数次的想把这句话问出口,可是看到灯光下母亲温婉的笑容,他又把疑问咽了回去。但现在不一样了。秦霄越低头看向两个人挨在一起的手,虽然灯光昏暗,也能看出两只手一大一小,肤色差明显,但放在一起又有种说不出的和谐。他现在有了独属于自己,新的回忆。……回去的路上宁稚知大概是太累了,在车上直接就睡着了。到了小区的时候宁稚知还没醒,秦霄越不想叫醒他,降下车窗和保安打了个招呼。保安见是宁家的小孩,就直接放人进去了,秦霄越把车开到宁稚知家门口,就这么坐在旁边等他自己醒过来。正站在二楼落地窗前等弟弟的宁程亦看着那辆可疑的跑车在他们家门口停了半个小时,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下楼去了。车窗上贴了防窥膜,宁程亦敲了敲车窗,对方降下车窗后,里面果然是一只睡着的笨小猪和一只装好人的大尾巴狼。“稚知。”宁程亦叫他:“起来了宝宝,回去睡。”“喔……”宁稚知迷迷糊糊揉了揉眼睛,软绵绵地扑到哥哥怀里撒娇,秦霄越把后座的两袋子点心递给宁程亦,很礼貌地和宁程亦道别:“程亦哥再见。”“……”宁程亦给了秦霄越一个白眼作为回应。秦霄越没得到回应也无所谓,他又去看宁稚知,只不过眼神柔和了八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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