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尼米兹给了斯普鲁恩斯一项非常大的权利:临机决断。
也就是说,斯普鲁恩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舰队地行动,而不必理会第三舰队,以及西南太平洋战区司令官的命令。
也正是如此,斯普鲁恩斯选择了前往斐济群岛,而不是前往澳洲大陆。
当然,他地理由也很简单:舰队的续航力不足以到达澳洲大陆,必须在斐济群岛进行燃油补给。
只不过,斯普鲁恩斯选择地补给地点不是斐济群岛,而是萨莫亚群岛的帕果帕果。
显然,斯普鲁恩斯地这一决策非常正确。在他离开珍珠港大概五天后,就收到了尼米兹发来的消息,之前在斐济群岛与威利斯-李指挥地美军第31舰队遭遇,后来参加了炮击悉尼行动的明帝国海军第31舰队;以及从达沃出发,参加了炮击布里斯班的明帝国海军第11舰队已经离开了炮击海域,去向不明。
谤据这一条情报。斯普鲁恩斯就断定,对方的目地不是进攻澳洲大陆。
他甚至意识到,对方的目的不是攻占斐济群岛,而是要借此机会消灭哈尔西的第三舰队,以及远道而来的第51舰队。
只是当时第51舰队已经到达了明帝国控制的图瓦卢群岛东部海域,为了避免暴露行踪,斯普鲁恩斯没有发出电报。
直到七日凌晨,在到达了帕果帕果的时候。斯普鲁恩斯才用驻军的电台发出了电报。
只是,此时发出电报已经晚了。
威利斯与蒂里特已经在斐济群岛东南会合,并且转向驶往群岛东北海域,准备与第51舰队会师。更要命地是。威利斯与蒂里特的行踪已经暴露。如果此时威利斯与蒂里特转向离开,肯定会引起敌人的怀疑。到时候,敌人肯定会集中力量干掉威利斯与蒂里特,然后攻打斐济群岛。在此情况下,不管第51舰队能否力挽狂澜。美军都将输掉这场战役,而且还将丢掉斐济群岛。
也就是说,斯普鲁恩斯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他必须南下与白佑彬,还有一直在西南太平洋上活动地郑恩博决战,帮助哈尔西掌握制海权,守住斐济群岛。
没有选择的余地,并不等于没有转圜的空间。
完成燃油补给之后。斯普鲁恩斯就让舰队将巡航速度降低到了十六节。
此时已经不用急着赶往战场了,即便不去想。斯普鲁恩斯都知道,第11舰队与第31舰队已经到达了斐济群岛。而且正在等着第51舰队。他们迟迟不向威利斯与蒂里特下手,就是不想打草惊蛇。也不想在战斗打得正激烈的时候遭到第51舰队的突然袭击。或者说,对手还不知道第51舰队地行踪。
当然。斯普鲁恩斯也不是没有获胜的机会。
如果能够确定第11舰队,或者第31舰队的行踪,同时隐蔽到达战场,然后让威利斯与蒂里特主动挑战某一支舰队,就能为第51舰队创造反败为胜的机会。当然,这得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第11舰队与第31舰队分开行动,没有聚集在一起。
因为斯普鲁恩斯对战场情况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他才放慢了前进的速度。
从此来看,斯普鲁恩斯的境况也很尴尬。即便第51舰队能够晚十多个小时到达,只要迟迟不出现,对方就有可能下狠手。最要命的是,第11舰队与第31舰队一直没有出现,其行踪非常隐秘。如果对手不出现,第51舰队贸然进入战场,结果将不堪设想。
如果真要让斯普鲁恩斯选择,他肯定会离开战场,返回珍珠港。
问题是,他没有权利做出这样地决定。
无奈之下,斯普鲁恩斯只能硬着头皮南下。
八日夜间十点的时候,第5舰队已经到了斐济群岛东北二十度方向上,大概一百八十海里处,距离威利斯与蒂里特地舰队大概有一百二十海里。
此时,白佑彬指挥的第11舰队已经到达了斐济群岛北面大概五十海里处,并且转向到了九十度,以二十四节地速度向东前进。郑恩博指挥的第11舰队则在斐济群岛东面,航向为三十度,航速为十六节。
很明显,首先与威利斯、蒂里特遭遇地不是郑恩博,而是白佑彬指挥的第11舰队。
在设定航向地时候,白佑彬就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考虑到第31舰队无论遇到哪种情况,此时都在战场的南面,所以白佑彬没有刻意痹篇美英舰队。
换句话说,白佑彬准备亲自做饵,引诱第51舰队前来决战。
只是,从第31舰队的航向与航行速度来看,即便第11舰队首先与美英舰队遭遇,第31舰队也将在一个小时之内到达。
到此,斯普鲁恩斯肯定收到了消息,如果他还不出现,威利斯与蒂里特将在劫难逃。如果他赶来支援,则将首先与第11舰队交火。
不管出现哪种情况,第51舰队的境况都不容乐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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