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 ')(' 第五十二章 落地香港 (第2/2页)
辛明宇想了想,说道:“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授权,可能会好办一些,香港这个地方还是比较讲法制的,对律师比较配合,您将书面材料和律师证书等准备好,我可以带您找一下关系,我也尽量试一下吧”。
辛明宇的效率还真挺高,他首先找到了香港当地的一个和警方合作比较密切律师,说明了情况,对方表示愿意帮忙,但要与大陆来人见面,如果条件谈得来,愿意以合作方式来参与,当然,费用肯定是要收的,其实谈条件也就是谈钱。马东他们手握董事会的授权,在香港的律师看来就是大客户啊,不论办成什么样都有钱收。这种结果也在预料之内。
李博非常精通这方面的事情,他建议马东和陈红在联系一下,确认授权范围和资金使用额度,然后再见面。马东听从他的建议,马上给陈红打了电话,电话那头的陈红听了马东的转述,很满意他们的勤奋和效率,告诉他们昨天她连夜和董事会的一些董事进行了联系,其中有一些都是她的老朋友,大家一致同意调查此事,并同意联合支持她。
这样她在董事会中也已经搞定,授权范围则是全权代表进行调查,有需要决定的直接联系,而且她和女儿明天也要飞过来了。对于金额,她给了一个数目,如果超出再说,当然这个数目已经非常可观了,李博估计去掉一个零都没有问题。收到陈红的全力支持,马东他们就可以去见香港的律师了。
很快上午辛明宇就带他们到了一家律师行,下面的交涉主要是李博出面了,李博的法律业务非常娴熟,对方略一交谈,就知道遇到了行家,也没有过多的噱头和吹嘘,直接告诉他们可以自己这方面有渠道和香港警方接触,只要不是保密范围之内的资料都可以看,双方互相校验了证件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商定了费用标准,合作就算开始了,当然费用是标准的市场价,远远低于他们可以给以的额度。
搞定了文书工作,香港的律师立刻开始联系香港警局的法务部门,又是一番文书往来,也非常费力,由于马东他们要求非常迫切,终于最后敲定下午四时可以在香港警局负责处理这件事的中环分局的法务处见面,马东个人一个要求就是必须见到处理现场的警官,对方很这个要求很意外,表示有困难,但在马东方面的一再坚持之下也答应了。
下午四点的时候,在中环分局的法务接待室里,香港方的律师,李博,马东和唐娜坐在长条桌的一侧等待警方的接待,对方只允许四个人,其他人只能在外面等待,香港警方的接待小姐非常客气,彬彬有礼,给他们端好茶水,告诉他们等待一下,香港方面的律师显然和他们很熟悉,用广东话寒暄着。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香港警方的人员也过来了,带头的是一位带着眼睛的穿制服的警官,看年纪和警衔应该是今天接见人员中的领导,还有一名穿西服扎领带的戴眼镜的中年人,看样子应该是警局的律师,另外就是一名拿着档案夹的年轻女警和一名穿着夹克衫的中年男子,虽然没有介绍,但马东凭感觉就能猜测到他应该是一名便衣警察,也就是大陆习惯称为刑警的第一线办案警察。
落座之后,几个人和马东他们这边的香港律师依旧寒暄几句,迅速转换成普通话进行交流。和马东猜测的差不多,年龄最大的警官是中环分局法务处的处长,最近杨朝阳的案子主要由他负责,年轻的女警带来的就是本案的档案,穿西服的就是警局的律师,一会儿他还要和马东他们这边的律师签署一系列保密方面的文件,而那个穿夹克衫的中年人果然是中环重案组的王组长。
今天人员来头不低,都是扎实办案的实权人物,看来中环警方对这次会面也很重视。但马东感觉警方应该已经有了结论,他是从刚才简短的介绍中分析出来的,目前负责案子的已经是法务处了,而不是重案组。这说明香港警方已经认定此案的性质,开始考虑结案了,他赶紧和李博耳语几句,告诉他自己的判断,以免在一会儿的会谈中偏离方向,李博点头会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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