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杆和绳索已然生锈,发黑发青。上面大概原本挂着一片木板,因为长时间的风吹日晒,腐蚀的木板早已脱落,只剩下边缘的一点儿残存的黑漆漆的旧木。铁色的栏杆之下,是成片成片修剪得当的团型绿植,和大簇大簇的绣球花。此刻时至下午,骄阳的照射带着难以忽视的热度,将蓝紫色的绣球花都晒得蔫了。绿叶遮蔽之下,满是松针和落叶的庭院间小径非常凉快清新。阳光从钱币大小的叶间缝隙里落到地上,仿佛在枯枝落叶之上,撒上了点点碎金。凌存有些疑惑地问:“……那个老板娘为什么不修一修它?”“听我爸说,这是她前夫给她扎的……”温演的语气变得有些微妙,“她现在又是已婚状态,不想睹物思人,或者触景生情,是很正常的事。”凌存从温演的字里行间意会到了一件事:老板娘的前夫应该已经去世了。所以说,这个秋千其实是……遗物?所以才会既无法被修理齐整,也不会被彻底清除。如果修改了它原先的构造,便像是忘掉了和旧日恋人感情的原貌,有后来者取而代之的嫌疑;彻底清除,则显得没有人情味,也完全切除了怀念的可能性——如果老板娘和前夫相爱过,断然不会选择这样绝情的方法。于是,破秋千只能像一座过去残余的墓碑,静静地矗立在这里,与身后黑白灰绿配色的枯山水融为一体,成为勉强的风标。外面的雨骤然停下之后,那股弥漫在空气之中的淡淡的水汽味,也慢慢地在阳光底下被晒干了。远处的丛林依旧浸润在薄薄的雾气当中,黛青色的群山之间,一轮浅金色的太阳逐渐显露。光芒照射在郁郁葱葱的山林之间,逐渐让树木的冠部变得清晰了起来。凌存和温演并排走在松软的林间小道上。两人都换上了轻便的卫衣、牛仔裤和运动鞋,防止再次出现鞋不合脚的悲剧。短暂被天气关押在固有地界而产生的压抑和难受之感,顿时因为触碰到气泡一般轻盈的新鲜空气,而顿时一扫而空。踏入森林的那一刻,土壤的含水量一下子就降低了。或许是因为森林蓄水的能力原本就比草地要强得多,脚尖踩踏在柔软的松针上的瞬间,竟然和踩在旅馆里的柔软地毯上的触感没什么区别。凌存的脚步不自觉地变得轻盈起来,运动鞋踩踏在蓄满了雨水的林间地上,发出“噗嗤噗嗤”的响声。他似乎从这种幼稚的行为中找回了一点童年时代的乐趣:踩踏的力度越大,蹦起的水花越高,直到把牛仔裤的边缘都给打湿了。深棕色的泥点附着在水蓝色的布料边缘,分外刺眼。温演沉默又宠溺地看着他如是行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好可爱。凌存才不在乎同行人此刻躁动的心情,只是昂起头。森林的顶端有着自然的天窗。此刻浅金色的细碎的阳光像是细细密密的针,从树梢的缝隙里缓缓降落。暴雨残留的水珠顺着树叶的沟壑,被清风微微吹拂,疏疏拉拉地落了下来。林间弥漫着稀薄的雾气,凌存拉着温演的手腕,帮他侧身避开斜斜伸入道路的梨树枝,弹起的冰凉水珠打湿两人袖口,溅起阵阵凉。而手腕却因为体温的交叠,反倒变得更加火热。温演下意识地弯起指尖,一下一下摩挲着凌存泛着薄汗的温热掌心。对方只是白了他一眼,并未刻意发怒甩开他的手,而是把他的手腕握得更紧了些。“我喜欢山。”凌存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拍立得,对着郁郁葱葱的顶头树丛随意拍了一张,然后熟练地把照片塞进温演的包里,“空气很清新,心情也很好。”“那,以后可以常来。”以后——一百次以后么?凌存有点想笑,又笑不出来。是他自己把接触框死的,又在性上毫无节制。按照目前这青春期男生开了荤以后行事的频率,大概熬不过半年,两人就得say goodbye了。……怎么还有点不舍呢。他纠结地蹙起眉,冷不丁抬手,对着温演的脸拍了一张。闪光灯晃眼睛,温演却一眨不眨,只是看着凌存,习惯性地放空脑袋——他拍照的时候总是如此。“下次记得笑一笑。”凌存不喜欢照片上温演呆滞的神情,“我在按下快门之前,会提前和你说好三二一的倒数的。”山顶的视野非常好,也足够开阔。阵雨过后,山林里风声飒飒,林海涌动,是放风筝的好天。凌存和温演快速搭建好了半成品的简易帐篷,把软被单铺开,照明灯和零食摆好,就急匆匆地钻出去,开始捣鼓风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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