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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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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二太太思量了一番,想起昨晚审讯中途的那个小插曲,遂点了点头:“我猜,他是见到了你爹那个流落在外的私生子,应该还拿到了什么实质上的证据,不然王爷不会如此震怒的。”

“大哥最近一直待在青云书院里。”侾哥儿脸色一变,咬着后槽牙道,“他是希望我年后去青云书院读书,正努力跟那头的先生打好关系。肯定是在那头……对了,今年的新晋举人!”

才华很不错?

什么样的人能被称之为才华不错?尤其对方才十几岁,如何能让见过无数状元进士的世子刘修都赞一句才华不错?唯一可能就是对方少年天才,年纪轻轻就考上了举人。但凡能中举的,大家都会默认才华不错,毕竟若是质疑举人的才华,等同于质疑朝廷。

“你是说……侾哥儿你去哪儿?!”刘二太太声调都变了,一叠声的唤着下人赶紧去通知世子。

然而,等世子得到消息并且急吼吼的赶到府门口时,侾哥儿已经快马飞驰离开了。

是,南陵郡的内城里不准策马飞奔,可律法还规定了不准杀人放火呢,有用吗?用处肯定是有的,但指望人人都遵守,那就是痴心妄想!

世子刘修的脸色大变,待小厮将马匹牵到前头后,也是翻身上马,快速往青云书院赶去。

刘修一直都不怀疑他那小堂弟的脑子,事实上假如那真的是个笨蛋,他就不会强求什么了,强求也没用呢。正因为侾哥儿脑子格外活络,他就很怕这孩子走上歪路,尤其像他们这样的出身,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

**

青云书院。

自打入冬以后,这里就多了好些个外地的举人。不过,书院原本的学生是毫不在意的,因为那些人并不会打扰他们的学习,偶尔要是碰上问题,自个儿班上的同窗无法解答,问那些外地举人,也是能得到回答的。

两拨人就处得挺好,有些投缘的,还会交换读书心得。

而这里头,最受欢迎的就是被誉为本朝最年轻的举人——魏承嗣。

这也很正常,青云书院的学生绝大多数还是以秀才为主的,也有考上举人的,可毕竟是少数,谁不知道南陵郡的乡试是一等一得难?而那些秀才普遍年岁都不大,多以十岁出头为主,要是年过二十还不曾考上秀才的,会被书院劝退的。

而魏承嗣,虽然身为举人,但年岁却跟他们相仿,自是更容易相处一些。

刘侾赶到青云书院时,正值中间课堂休息。

编外学生理论上是不需要上课的,也不用点到,迟到早退甚至直接不来上学都是允许的。说白了,一切都靠主动自觉,先生们是不管他们的。但窝头多勤奋呢,他个头小,跟其他学生年岁相仿,就很容易混进去,多听多学,每天都是如饥似渴的疯狂学习。

甚至窝头还表示,虽然他已经考上了举人,但是有些先生教导的知识,他都是一知半解的,直道自己只是运气好考上了,并不代表真就拥有了举人的水平。

这话听在青云书院的学生耳中就特别舒坦,谁不喜欢自家的学院被人称赞呢?

先生们也是如此,他们曾委婉的表示,待来年视情况而定,让窝头自行决定要不要成为青云书院的正式学生。其实,这话的含义就是,他们不认为窝头能通过会试。

会试的难度很高的,如果说乡试只是看起来淘汰率高,那么会试就是单纯的高难度。

就拿上一届会试来说,一共有五千余人赶赴南陵郡考试,却仅有三百人上榜。

这个淘汰率是比乡试要低了不少,但给人的绝望感丝毫不少。

别说像闵举人那般吊榜尾考上的举人了,便是窝头那样,中游左右的,也几乎没戏。尤其在会试里,有关时事政治的考题比例会增大,涉及的方面从税收到水患旱灾、暴民谋反等等,甚至不是要你谈论,而是要考生直接写出对策来。

这是非常需要人生经历的,对于年仅十三岁的窝头来说,是短时间内根本就没办法弥补的硬伤。

甚至于,别说来年这一届的会试了,便是再过三年,他的把握一样不算大。好在,他年岁轻,就算是再下一届,届时他也不过才及冠之龄。

窝头就很淡定,天天没心没肺的上课学习新知识,放学就跑藏书楼。他如今吃住都在青云书院里,有大把的时间来搞学习,至于一些日常琐事,书院里是有专门小厮来打理的,倒是需要钱,但花费不多。

也因为看出了他是个能定下来心做学问的人,书院里的先生对他格外得优待,而那些年长的举人又不拿他当对手看,他在书院里过得优哉游哉的。

直到,永平王府的混世大魔王来了。

拿着王府令牌,刘侾成功的进入了书院内部,正赶上课间休息,他两眼放光的打量着周遭年岁小的学子。

但问题是,年轻的举人是很稀罕的,但年轻的秀才真的比比皆是,起码在青云书院,十岁出头的秀才一抓一大把。

不得已,刘侾只能场外求助。

“我是永平王府的刘侾,想问问看,我大哥最近格外欣赏的那个举人是哪一位?我大哥便是世子刘修,他最近时常在我跟前夸赞一位年轻的举人,说人家比我还小几岁呢,便是如此的能耐。”

刘侾忍住了,忍住了森然的恶意,还特地摆出了一副笑容满面的模样,成功的从那些涉世不深的学子口中套出了真相。

这是一场世纪会面。

杨冬燕曾经最爱的小孙孙,跟她如今最爱的大孙砸,终于见面了!

窝头没感觉的,他对永平王府的感观实在一般,只因为从世子身上就能清晰的感受到,永平王府不如安平王府。

待再看到这位王府小少爷,他只愈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要怎么形容呢?

首先,刘侾长得还是很好看的,哪怕身上早就没了小时候那种菩萨跟前小童子的精致长相,长大以后的他也还是很好看的,是那种分外张扬的帅气,隐约还带着一股子痞气。

其次,刘侾穿得特别好,光他那一身衣裳和配饰,就能在南陵郡置办下一座小宅子了,尤其是腰间的佩刀,上头满是珍贵的宝石,让人一看就明白……

装逼专用,别是连开锋都不曾吧?

“你就是那个……你叫什么来着?”

“魏承嗣。”窝头不明白这人想干啥,但本能的,他不喜欢这人。甚至在看到这人的时候,他想起了他奶以前曾说过的一句话。

绣花枕头烂草包!

文雅一些的说法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刘侾也很不喜欢眼前这小矮子!瞧瞧那是什么眼神,讨厌得很!关键吧,这小矮子还长得一副特别熟悉的感觉,仔细看眉眼,仿佛是全然陌生的,但表情神态肢体动作,反正就透着一股子熟悉感。

他觉得,这就是血缘的力量!

老太太啊!您倒是赶紧活过来啊,活过来好打死他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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