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笑容,太过诡异。隐隐透出一丝邪气。
刘冕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脑海里会冒出这样的想法:很多时候,做枭雄要好过做英雄。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环境之下。
上辈子,刘冕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绝对忠诚的军人。在21世纪的共和国,他可以被冠以英雄之名。
可是现在这样的世道,乾坤震荡云波诡谲。人心不古步步杀机,英雄就意味着送死炮灰与任人宰割需要一个枭雄;凤御天下地武则天,或许也正需要一个能与之较劲的对手。
刘冕扪心自问:一切,只为生存与理想。摆在眼前两条路,选哪一条?一是继续以前的老路,甘当他人傀儡命不由己任人宰割朝不保夕,或许最后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凄婉落幕;二是不断的增强自身实力与命抗争,从此走上枭雄之路。
二者都有达成理想地可能,难度不一。
但为了生存刘冕心中凛然重叹一声:我选第二条!
大火烧了整整一天。直到半夜。张仁愿才开始组织人扑灭正在减小地火势。
守堵山口的刘冕所部将士们,已经个个射箭射到手抽筋,砍人砍到刀卷口。
白马山下,尸骨成山血流成河。
真正的人肉工厂。
刘冕骑着马,提着方天画戟。缓缓走在尸堆之中。偶尔用方天画戟挑拨一两具尸体来翻看一下。或是捺起一些烧得黑糊的战旗瞟一眼。
面沉如水。
许多越骑将士已经累得坐趴在了地上,柱着刀枪大口的喘粗气。
杀人,也杀到累了。
还有一些人,扯过几具没有烧糊的尸体堆起来枕靠着身子,往上面一倒就闭眼睡下了,打着震天响的呼噜。
原来,这世上真地会有人在死人堆里睡觉。此刻。刘冕也见怪不怪。因为他自己也有这样的冲动。
实在是太累了。
那些每日衣冠楚楚的朝堂大人,看到死人或许就该大呼小叫。或是看到眼前场景,又该作何感想?
刘冕冷笑。很不屑的冷笑。这一刻,他突然很看不起以前那些在朝堂上和自己争锋斗力的政客们。
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生死,他们的灵魂没有经历过血与火地淬炼。他们地眼光与思想,永远局限在尺寸之间的金銮殿上。纵然满腹经纶才学八斗,也不过是唇枪舌剑纸上谈兵。
没有亲眼见识过战场地人。一辈子也当不了枭雄。
唯独一人例外那个女人。武则天!
那个够狠、够毒、够聪明、够大气的女人,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枭雄。这几十年来。她一直浸淫在冷枪暗箭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之中,她所经历的一切,已经并不比战场上的所见所闻差。
或许她会被一具烧糊的尸体吓得脸发白,但她绝对不会被任何困难和打击所击倒。
殊途同归,她已然超越现今所有的人成为了天下第一等的枭雄。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是她警世鸣人的座右铭。
刘冕知道,自己正在努力的向上爬行,努力爬到一个与武则天同样的高度。否则,自己这辈子永远只能活在她的阴影之下,永远只能像条狗一样的摇尾乞怜苟延残喘。
“我要做人,我不要做狗。”刘冕仰头看天,半天际里一片墨黑,全是这场大火卷起的烟尘。天上的流云烈日也被遮去了几分,黯然失色。
刘冕开始清理战场。大约有五千名突厥俘虏,都如同痴呆了一样的圈坐在一起,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好些负了伤的人,也咬着牙忍着不敢出声。
兴许是被眼前的惨景吓坏了。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谁还真的不怕死呢?
两条小道上闪出几彪人马。看那旗号,是大元帅黑齿常之来了。
刘冕插定了方天画戟,上前迎接。
黑齿常之满面春风骑着马小跑过来:“天官,辛苦你了。”
“末将份内之事,所幸此战得胜,末将也可覆命了。”刘冕想笑了一笑,却感觉自己的脸部肌肉有些僵硬,于是表情变得很难看。
黑齿常之上下打量着刘冕,赞许的点头:“事情的经过我都知道了。你很不容易。此战得胜,你当记首功。那这样吧,胺那德元珍已经全盘溃败,代州只在我军指掌之间。你歇息一夜后勿辞劳苦,率领本部越骑和马敬臣留下的人马,将代州拿下。”
“谢大帅。”刘冕知道,黑齿常之这是对他进行嘉奖,有意将取城的大功拱手送他。
“嗯,张仁愿会留下来打点善后。”黑齿常之意味深长的说道:“拿下代州,本帅亲自上表朝廷,为诸将请功。”
刘冕心中略作寻思,道:“大帅,末将请求全权处理收复代州的一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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