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五回蛇毒</h1><script>chapter0();</script> 第五回蛇毒
“慕容,姐姐说。如果你想打架,就不要再回去了。”
“公子,姐姐也让我转告你,如果你要打架,以后你的鹰休想再踏进滴翠谷一步,否则她就红烧了吃。”
雪雁面无表情的说完两句话,转身就走,大门关上的前一刻,慕容天枫闪身走了进去。
慕容天枫追上雪雁,低声问:“真是娇娇说的?”
“不信,回去问她就是,你一出来,她就猜到了,所以才让我前来拦阻你们,对了,慕容,这把剑你何时还我?”
慕容天枫这才想起,软剑的主人就在他的面前。
他实在喜欢这把剑,如果是别人,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拒绝归还,可雪雁她是娇娇的侍女。应该给这个面子的,雪雁早就知道他拿了自己的软剑,不知为何一直不曾索要,他还以为雪雁是赠给他了。”如果你实在喜欢,看在你曾经救过我的份上,只要你给我寻一把剑来,这柄软剑,就送给你了。”
慕容天枫大喜,这有何难,听说六指毒箫手中就有好几把绝世名剑,若是央求娇娇,她一定能够帮忙索要,对于娇娇的要求,六指毒箫从不拒绝。
公孙成田知道,费娇娇生气了,惹她生气的后果公孙成田摇头苦笑,他原本是一个非常强势的人,在费娇娇面前,却只能是一个驯服的小鹿。
吃过饭,公孙成田拎走了食盒,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只是小鹰来得更勤了。
小鹰叼走了费娇娇的减肥计划书,公孙成田在第三天就让小鹰送来了太医院搜刮来的一些上等补药,不外是人参,雪莲之类的药材。
小鹰是一只勇猛威武的金雕,生性十分凶猛,要训养一只金雕。十分不易。
公孙成田这只小鹰,差不多有两岁多了,栗褐色的羽毛让它看起来像个仪表堂堂的武士,在阳光下飞行的小鹰,头颈后面的羽毛反射出厚重的金属光泽,一些小鸟看到光亮,马上吓得四散逃遁,在天空,他们是真正的王者。
小鹰越来越有力量,像野鸭,鼠兔、野兔、黄鼬、幼麝,狐狸这些小动物,一个俯冲,就能抓起来,在它的利爪之下,很少有动物能够安然逃脱。
等到它再大一些,就是抓一头山羊,野狼,也不在话下。
有一天公孙成田做梦,梦到小鹰长大了,费娇娇减肥成功了。小鹰一下抓起变成窈窕淑女的费娇娇,然后飞越千里,给他把日思夜想的人儿扔到了床上。
公孙成田冲上去抱她,美人入怀,刚想一亲芳泽,觉得不对,睁开眼,却是他宫里的太监,气得他一下子把人扔了出去。
鉴于小鹰越来越恶劣的偷盗行为,费娇娇画了一幅漫画,大大丑化了一番公孙成田,并在上面提了一首诗警告,小鹰深夜前来,不负主人厚望,成功抓了回去。
公孙成田看到那幅漫画,哈哈大笑,却也不再让小鹰去做贼,只是隔上几天便让它送一封信,或者送一点珍贵的药材。
费娇娇念着他与自己的表哥极其相似的容貌,并不十分为难小鹰,能与那个世界唯一有点关联的就是公孙成田那张脸了,她舍不下,始终无法设下那个已经抛弃她的世界。
费娇娇每天都在减肥的道路上艰难的行进着,在滴翠谷半年了,夏末初秋时节的滴翠谷,风景更加的优美迷人,费娇娇的体重却并没有十分明显的变化。
节食,拒绝肉食,泡温泉。修炼内功心法,跳绳,慢跑这些方法只是让她的身体更健康,皮肤更白皙滑腻,个子更高了。
现在的费娇娇,已经有一米七高,和她前世的身高,差不了太多。
六指毒箫制毒是行家,杀人是行家,减肥是个门外汉。
费娇娇的目光,足以杀死谷中每一个人,因为对她的减肥计划,众人都已经失望,希望她认清现实,不要再减肥,这样很好了。
换算了一下,她现在是180斤左右,一米七的身高,一百八十斤,胖得不算太明显了。
吃过午饭,费娇娇听着树上一声声扰人的蝉鸣,费娇娇一巴掌拍在桌上,站起身来。
这一拍。让她想起了自己在新加坡读书的时候,在学校乐队当架子鼓鼓手的事情,打架子鼓可是重体力劳动,或许,应该有点作用。
一念及此,费娇娇去找六指毒箫。
六指毒箫当然没有听说过架子鼓,只好让费娇娇画图。
六指毒箫更是一个急性子,带了图纸就走了。
费娇娇知道兰溪城有一个著名的乐匠,擅做各种乐器,尤其是古琴和琵琶,箜篌。这三种乐器,更是天下闻名。
得知费娇娇会弹琴,六指毒箫把他知道的乐器,每样搬了一件,放在她的书房。
费娇娇最感兴趣的是箜篌,箜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音域宽广、音色柔美清澈,表现力强。古代除宫廷雅乐使用外,在民间也广泛流传。可惜,在明代末期的时候,因为不再流行,故而渐渐失传。
费娇娇在上京城的时候,曾经跟母亲提过,想学习弹箜篌,母亲答应给她找一个师傅,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不了了之。
现在有了箜篌,费娇娇的兴趣再度勾起,公孙成田不知从何处得知费娇娇想学习弹奏箜篌,便让小鹰送了一本入门的书。
费娇娇擅弹筝,所以学习弹奏箜篌,并不十分难,再加上小鹰送来的入门书籍,不上三五天,技艺已经十分娴熟。
箜篌弹奏起来,犹如仙乐飘飘,有一种空灵之美。
她弹奏的第一支曲子,是高山流水。
当时,众人正在午睡,突然听到曲调优美的乐声,皆惊醒。
最为惊讶的是雪雁和长锦,只因上京城里,人人皆知,费娇娇最爱的吃喝睡,再无第四种追求。
今日方知,他们错的太过离谱,费娇娇是一个冰雪聪明的才女。
长锦现在开始理解兄长后来对嫂嫂的锲而不舍了。这样的女子,值得。
再说六指毒箫带走费娇娇的图纸之后,终日呆在乐匠家中守候,直至乐匠做出成品,这才留下一锭金子,带着架子鼓匆匆离去。
费娇娇看到架子鼓,摇摇头,与自己所画图纸,差距有些大,低音大鼓太小了,位置间很不舒服。拿起鼓棒敲了两下,耸耸肩,摇头道:“不行。”
六指毒箫偏要让她用这个不太成型的架子鼓打一遍给他听听,无奈,费娇娇只好给他打了一遍,相处日久,费娇娇发现,六指毒箫是把自己当作了他死去的女儿一样的疼爱着,虽然说年龄上的差距太大了,依然不影响她跟老头子耍赖,撒娇。
但凡费娇娇所求,六指毒箫必应。
因而,费娇娇每天也是费尽心思的给他做菜,煲汤,陪他聊天,以此化解他身上的戾气。
古典乐器都是温柔型的,如架子鼓这般气氛强烈,节奏鲜明的乐器,时不多见。除非你是在战场上,方可听到令人热血沸腾,情绪激昂的战鼓声。
但是,战鼓和架子鼓所产生的效果以及所处的环境,是不相同的。
因为有三个孩子在场,费娇娇用架子鼓打了一遍葫芦娃,效果很不错,三个孩子被她的鼓点所吸引,情不自禁的跟着节奏晃动起来。
六指毒箫当场决定,再去做几套架子鼓,大家一起学,他也要学,这玩意儿,肯定减肥,虽然有点吵,是真的很好玩。
费娇娇把需要改进的地方,一一写在纸上,六指毒箫离去。
长锦问道:“嫂嫂,你怎么会这个东西?我以前从未见过。”
费娇娇心中暗笑,架子鼓的雏形出现在明朝,后来才被八国联军传到国外,然后加以改良,形成了现代的架子鼓,他们肯定是没有见过的。
“这是我在一本书里见到的,后来”
初阳撇嘴“娘亲,只要是你一拿出新鲜的东西,肯定会说这是书上学来的,娘亲看过的书可真多啊。”
费娇娇失笑,被他说得哑口无言,这小子越来越活泼,敢说话了。
“那好,以后再有这种事情,我就说是做梦的时候梦见的,好不好?”
“没新意。”
初阳拿起一只鼓棒,敲了两声,道:“娘亲,我就学这个了。”
“你不是跟着师祖学**吗?我记得你前两天还说姐姐学古琴惹人烦,今天怎么变主意了?”
初阳抬起头,有点脸红,大眼睛忽闪忽闪,有七成像楚容,但他比楚容多了几分英武之气,或许是跟着费娇娇等人时间长了,说话走路,时时充满了自信,再也不是那个整天躲在姐姐身后不敢吱声的小不点了。
六指毒箫走了,费娇娇不能再泡温泉,不能再游泳,那个地方,是滴翠谷的禁地,六指毒箫只带着费娇娇和初阳去过,别人是半步也不能靠近的。
一早醒来,费娇娇梳洗完毕,趁着太阳未初升,费娇娇到小路上去快走。
初秋的天空,碧空如洗,深邃高远的不见一丝白云,和风拂面,伴着鸟雀的婉转啼鸣,深潭瀑布的雷鸣轰响,如置身仙境瑶池,令人神清气爽,心情放松。
因为休息内功心法,她现在走路时间再长,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气喘吁吁的,没有器械帮忙,减肥速度减慢,身体素质却好于从前了。
走着走着,忽然觉得头顶好像有声音,抬头一看,是小鹰。
费娇娇慢慢停下脚步,万分同情的看着它,齐国皇室训鹰,是为了保护主人,狩猎通讯之用,到了公孙成田这里,却变了性质,每隔两三日,小鹰一定会露一次面。
小鹰俯冲下来,把东西放在她的面前,费娇娇打开了布包,是香蕉。
“谢谢你,小鹰,辛苦了,这八百里的路程,真是够你受得。”
小鹰滚圆的眼睛盯着费娇娇,发出低啸声,费娇娇笑道:“这里没有笔,你要我如何给你写回信。”
小鹰站在她面前不依,费娇娇环顾四周,有了主意。
路边有很多红幽幽的野果子,是什么,她也不知道,她摘过几次,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费娇娇在路边摘了几捧野果子,重新用布包起来,打好结“小鹰,这次你可以交差了。”
小鹰抓起布包,嗖的一下,飞上了天空。
费娇娇曾经无数次怀疑,这只鹰也是穿越来的,居然听得懂她的话,鹰的智商很高吗?
费娇娇提着香蕉往回走,香蕉是个好东西,对减肥很有帮助,只是这两把香蕉,能起什么作用?更何况谷中人数众多,大家分一分,她能吃上两个就不错了。
三个孩子已经起床,正在楼前练功,看到费娇娇提着两把香蕉过来,赶紧跑上前,费娇娇笑道:“这香蕉不能空腹吃,一会儿我们先吃早饭,然后就可以吃香蕉了,今天中午,我给你们拿香蕉做个点心。”
慕容天枫重重咳了一声,三个孩子吐了吐舌头,冲他扮个鬼脸,赶紧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练功。
走过慕容天枫身边的时候,费娇娇听到他轻哼道:“慈母多败儿!”
费娇娇狡黠一笑,低声回了一句“祝你以后娶个母老虎。”
慕容天枫一怔,倏地反应过来,狠狠瞪了一眼她的背影,这丫头,自从到了滴翠谷,似乎活泼多了。
站在楼前的雪雁看到这一幕,顿觉心头发酸,明知道他们之间就像兄妹一样,可不知道为何就是不想看到慕容天枫与她说笑。
费娇娇将香蕉递给雪雁,在门口洗了手,转身去了厨房。
厨房靠近慕容天枫所住的小楼,是一排平房,有仓房,柴房,厨房,奴仆们收拾得很干净。
奴仆们很有眼力,在滴翠谷,老大是六指毒箫,老大的老大,是费娇娇,只要费娇焦点头的事情,六指毒箫绝不说个坏。
早餐煮了一锅鸟蛋,是野鹌鹑的蛋,韩林昨天忙碌了一下午的成果。
还有绿豆粥,凉瓜拌豆腐,香油素三丝。
摆上桌,费娇娇招呼众人吃饭,韩林顶着一头露水回来,手里提着一只山鸡。
“韩林,真是造孽,你就不能忍忍,又杀一只生灵。”
“你这丫头,为了减肥,这几天总是让我们吃菜,一个大男人,不吃肉怎么长力气。”
费娇娇讪讪的笑笑,这段时间,她的菜谱改了又改,几乎不见肉腥,众人都变成了吃萝卜的小兔子,看到天上飞的鸟儿都会红了眼。
“算了,中午我给你们做小鸡炖蘑菇。”
众人坐下,韩林说道:“我在一个水潭边发现了地穴,你们谁有兴趣跟我去逛逛?”
当然是都有兴趣。
这顿饭,吃的速度奇快。
众人都惦记着地穴,费娇娇曾经去过跟同学到美国乔治亚州的库鲁伯利亚地穴探险,据说那是世界上最深的地下洞穴,深两千多米。
众人都换了窄袖衣服,在慕容天枫的楼下集合,费娇娇最后一个过来,韩林瞅着她,呐呐道:“娇娇,要不然你自己在家找点事情做?”
费娇娇不悦“为何?”
“那地穴的洞口很小,我怕你进不去。”
费娇娇气得吐血,再小也不至于让她进不去吧,前世的她,最喜欢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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