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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杀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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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第五回杀人3</h1><script>chapter0();</script> 第五回杀人3

送他们回来,费娇娇笑道:“孟先生。今天这件事,不能算在假期之内,所以,我要求再歇一天,刚刚我们去的那个地方,好像是白云山,我有一个最大的嗜好,就是爬山,所以,想跟孟先生请一天假,去爬白云山,不知道孟先生肯不肯批准呢?”

孟广仁点头笑笑,说道:“哪有不应之理,只是现在白云山下了雪,路不好走,而且山上现在光秃秃的,倒不如在长安城里转转的好。”

费娇娇笑道:“我就喜欢那种地方,既然孟先生准了,那我就去准备明天去爬山了。”

孟广仁走后,珊瑚笑道:“小姐,您为何会喜欢白云山那种地方。春夏时节的时候,可以赏花,秋天可以摘果子,冬天能看到什么?”

“冬天也有冬天的美,珊瑚,你会不会女红?”

珊瑚点头。

“那好,珊瑚,我们现在上街多买几块布料,你帮我做两身棉袍,如何?”

“你现在这种狐狸毛领的皮裘,不比棉袍更好吗?”

“不适合爬山,今天能做的出来吗?”

珊瑚笑道:“做出一件还是没有问题的。”

费娇娇不禁赞道:“珊瑚,你还真是手巧,谁要是娶了你,还真是有福气了。”

费娇娇唤了欧阳等三人,一同上街。

店家都已经开业,一行人直接找了一家布庄就进去了。

掌柜的看到一行衣饰华美的男女进来,眼睛都亮了,大金主,一定要好生招待。

费娇娇转了一圈,视线落在一匹草黄色的粗布上,欧阳问道:“这要多少钱一匹?”

掌柜的怔住,他们怎么会要这种布料?

“一匹是八十五文。”几个人气势轩昂,富贵逼人,掌柜的不敢胡乱叫价,据实以告。

费娇焦点点头,和楚国的价钱差不多。珊瑚笑道:“小姐,用这种粗布吗?”

“是,掌柜,请问有没有棉花?”

“有,有”

“掌柜,我们来三匹粗布,再来十斤棉花,这三匹布最好岔开颜色。”

掌柜的看出来了,是这位清秀的小公子拿主意,于是他堆起笑脸问费娇娇“这位公子,我们这里有从楚国最新进来云锦,几位可有兴致看看,选几匹”

公孙成田已经不耐烦了,他不喜欢逛这里,尤其是看到欧阳那张脸,更是心里不舒服,他不喜欢看到别的男子对着费娇娇笑得那样温柔。

“走了,我饿了!”公孙成田拉了费娇娇就走,珊瑚没有办法,只好赶紧付了银子。留下地址,让掌柜给送过去。

费娇娇被公孙成田拉到街上,费娇娇愤怒的甩开他,沉声道:“你这是做什么?”

“不做什么,我就是不喜欢逛那里,我饿了,要吃东西。”

费娇娇无奈的摇摇头,这一路上,公孙成田总要来点孩子气的行为,她已经见惯不怪了。

“公孙成田,你想吃什么?”费娇娇非但没有生气,还好脾气的问他。

这是化解公孙成田怒气的最好办法。

“我要吃肉,我想吃羊肉。”

费娇娇笑道:“那还不简单,我们买了羊肉,回去做火锅吃,如何?”

公孙成田这才转啧为喜,点点头“我还要像上次那样吃,我还想吃肉串。”

费娇娇很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众人去买羊肉,以及吃火锅所需用的一切配料。

众人回来,大家一起忙碌,只有珊瑚躲在费娇娇的房间里做衣服。

长安城的靴刀,举世闻名,所以,在来到长安城的第二天,他们就每人买了一把削铁如泥的靴刀。

欧阳还给费娇娇买了一把袖刀。

长安城的袖刀,也很有特色,一乍长。直接绑在腕子上即可,虽然很小,却锋利无比。

费娇娇最喜欢的是袖刀,藏在袖子里,不露声色,关键时刻,却能发挥会很大的作用。

笛生瞒着众人,在她的刀子上淬了毒,除了二人,再无人知晓她的靴刀,袖刀居然带着毒。

费娇娇听说公孙成田想要用她的袖刀切肉,吓了一跳,赶紧说不行。

公孙成田纳闷,一把刀,有什么不肯借的?

费娇娇只好找理由“我不喜欢羊肉的腥膻味。”

公孙成田想起她那简直可以算得上惊天地泣鬼神的洁癖,默然了,欧阳拿出自己的袖刀,一边切肉一边煮,基本上都是别人在吃,他在忙碌。

笛生是认识费娇娇之后,才开始吃熟肉,并且越来越挑剔。俨然已经成为费娇娇第二。

费娇娇进房间去看珊瑚,因为她的羊皮靴子很轻,珊瑚并没有听到费娇娇进门的声音。

待听到声音,珊瑚猛地回头一看,眼底闪过一丝慌乱。

费娇娇敏锐的捕捉到了这丝慌乱,快走两步上前,并没有任何异状,床上除了布料,就是棉花,她慌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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