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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温竹一知道奥数比赛是那种成绩特别好的学生才轮得到,跟沈劲说起来的时候,语气里就带了点骄傲的意思,“我家阿行很聪明。”“读书还是很重要,”沈劲盛了一碗鸭血豆腐汤,“知识改变命运,以后上个好大学,再到大城市里找份好工作,你就是你温叔叔的骄傲。”厉行不喜欢沈劲讲话的口气,来家里吃了两顿饭,倒显得自己跟温竹一多熟一样,他声音有些闷:“温叔叔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温竹一就笑:“阿行一定会有个好前程。”吃过饭厉行就被温竹一叫上去写作业,他写了半张卷子,忍不住到窗边去看,温竹一就跟上次那样站在路灯下面跟沈劲道别。沈劲冲他挥了挥手,温竹一便露出一个笑来,他好像很爱笑,路灯把他整个人照得那么温暖。厉行实在受不了了,他拿了拖把把整个二楼全都拖了一遍,一直拖到身上微微出汗,谁知刚把拖把放好就看到走上来的温竹一。“阿行,”温竹一看到地砖上的水渍愣了愣,“下次我来就好了。”温竹一关店以后就穿的拖鞋,他的脚只有39码,穿在深蓝色的普通男士拖鞋里面,那么小,那么白,脚踝很细,他一只手就能轻易握住。厉行应了一声,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起了这个念头,他不善表达,更不擅长倾诉,他只是烦躁,转过头不去看那两只漂亮的脚。“周末要到我爸家去。”温竹一拿好了换洗的衣服,他伸长手去拿沙发上擦头发的干毛巾,勾起的衣摆底下露出截腻白的腰身。尽管只是一瞬就遮了回去,厉行还是眼尖地看到温竹一有浅浅的腰窝。很漂亮。温竹一没注意到厉行落在腰间的视线,他抱着睡衣去卫生间:“他抓到黄鳝,特地打电话叫我带你去。”厉行应了声,其实他挺喜欢住到乡下去的,那样沈劲就没办法过来跟他们一起吃饭了,而且晚上他可以和温竹一睡在那张1m5的床上。虽然两个人睡还是有点挤,但被温竹一身上的气息围绕着,会让他觉得特别安心,好像自己被这个人的过去和现在全部接纳。于是厉行期待着周末的到来。厉行想,他可能就是单纯的不喜欢沈劲这个人。好在沈劲倒也没有天天过来跟他们一起吃饭,每次沈劲不来,厉行都会胃口很好地多吃一碗饭。但只要沈劲来了,吃过饭温竹一就会把他叫到楼上去写作业,虽然平时也是这样的,但温竹一收拾好就会上来洗澡,然后再给他温牛奶。沈劲一来,温竹一就要和他说会儿话,有时候他出去上厕所还能听到温竹一的笑声,他们年纪相仿,都是很早就到社会上闯荡了,有许多共同话题,好像每次都能聊得十分投机。厉行有时候会想自己为什么只有十三岁,如果是二十三,是不是也可以和温竹一说这么久的话。要是能快点长大就好了。到时候他挣了钱就可以给温竹一买东西,买比沈劲买的更大捧的玫瑰花,买更大更漂亮的草莓蛋糕。第12章 玫瑰少年八中的气氛从星期五上午开始就变得和往常不太一样了,到底面临着升学压力,平日里就是上课写题,而一年一度的文艺汇演就成了大家有限的消遣项目之一。他们班里报了两个项目,一个是话剧,另一个是宋嘉的钢琴独奏。厉行对这个倒也不感兴趣,他宁可把排练的时间花在篮球上。之前文艺委员还提议,叫他去演白雪公主里的王子,厉行当场就给拒绝了。不过他既然答应了宋嘉,下午他还是会去看的,作为观众。是班主任抽签订的表演顺序,他们班排在倒数几个节目,前面好几个都是小品和诗朗诵,厉行看着看着就走神了,他想着明天跟温竹一到乡下去的事,直到一个班表演了最近网上比较流行的热舞,他才打起点精神。终于到了他们班,厉行从兜里摸出一根橘子味的棒棒糖。温竹一知道他今天下午没课,昨天晚上就给他准备了一兜零食,厉行没舍得全部拿来,只在出门前往口袋里装了几根棒棒糖。好久没吃糖了,还怪甜的。最后他们班演白雪公主的是体育委员,皮肤挺黑一男的,他一上场就因为反差获得了雷鸣般的掌声。王子是个女生演的,文艺委员为了他们班的名次不惜亲自上场,倒也挺有魄力。平平无奇的剧情因为有了反串而活了起来,厉行看完就知道他们班这次名次不会靠后。紧随其后的是宋嘉的表演,灯光暗下去,从幕布上的影子可以看见几个学生把钢琴搬到了舞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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