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走了。
季萱看着窗外,依旧是阴天,可是时间晚了,天已大亮,外面已经是熙熙攘攘,遛早的老人、早餐摊和上班的年轻人,不知道那一身黑色的燕尾服,他是怎么走出这条弄堂的。
低头,床上是彤彤的烟和大若的毛衣。其实彤彤根本没在房间里抽烟,那天是因为看到窗台上有一小块污渍,她说拿烟丝可以擦干净,其实一点用也没有。至于大若的毛衣,是来搬工作台的时候,楼梯窄,上上下下,热,他就脱了,走的时候只拿了外套,落下了毛衣在天台上。是她拿到房间里来的。
这么想着,季萱自嘲地笑了,自己在干嘛?解释给谁听?他已经气死了。
男人可笑的虚荣心,挺讨厌的。
把毛衣叠好收在包里,准备今天给大若带去。季萱到楼下厨房吃了牛奶和面包,又把洗好的床单晾在天台的棚子下,这才回房。
穿好外套,背了包,拿了钥匙,季萱正准备出门,忽然一眼瞥见桌上放着个手机。
走过去,手机在闪,两个字:心妍。
作者有话要说:
老张是个好男人。(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
小天使们的留言太好玩了,笑shi我了,给老张涨了好多积分,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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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握着手机, 看着,季萱不敢出门。他应该会返回来,或者打电话来找, 只是,如果他打自己的手机, 在不确定是他的情况下, 季萱不好接, 短信也不好点开看。只能是房里的电话,可是半天也没有响。
这个家伙不会还没发现自己没拿手机吧?出门怎么叫的车?难道专车在等?
现在的社会,手机已经成为人的另一半, 不, 一多半,很难想像一个人能一分钟没有手机还没发现。可是,他好像不是。每次在一起, 虽然主题都很纯粹,也并非没有空余时间, 可他很少看, 手机似乎真的大多是电话功能。
电话,对于他这样的人, 应该比常人的联系功能重要得多,毕竟, 他“特么是张星野”,彤彤口中的大佬。昨晚的电话就曾响个不停。
低头看着上面未接的几个电话:心伟, 心妍。这兄妹二人昨晚打了今早又打, 说不定是和今天一早的商务早餐有关系。
又等了十分钟,房间里的电话还是没响。季萱吁了口气,把手机放到自己包里, 起身,出门。
出到弄堂口,季萱叫了辆车。早高峰,也算运气好,十分钟车就到了。
“师傅,麻烦您,尧古区万豪酒店。”
凌海有十几家万豪,鉴于cne总部在尧古区,而且他之前要走的时候明显悠闲,好像还要回去换衣服去公司,应该就是这家。
不管是不是也只有时间试这一个了。
一早就阴天,车走到半路小雨就又飘了起来,路很快就变得更加拥堵。
季萱看着车窗外,盘算着到了酒店她就把手机留到前台。像他这样的人物,他们一定认识,托专业的侍应生给他送过去应该更妥当。
毕竟,这是一件尴尬的事,而她,又是一个让他尴尬的存在。
手机太隐私了,除了丢和窃,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才会离身。一大早给一个男人送手机,稍微有点逻辑的人都会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季萱从没想过隐藏或否认这段关系,也不打算帮任何人做形象工程。做了,就是做了,哪怕他觉得龌龊无比、白天看见她像见了鬼,她也没有一点兴趣帮他做社会正面存在的心理建设。
可他,偏偏是张星野。cne的大佬?无所谓。儿童白血病公益形象大使?太有所谓了。虽然他晚上跟哪个女人在一起根本不会影响他为公益事业出钱出力,但是,绝对会影响到他是否还能继续做大使,毕竟,事关孩子,形象,哪怕是纸片式的形象也太重要了。
以前季萱很少注意这些,可自从在画坊认识那个叫小磊的小男孩,就会不自觉关注,尤其得知他的骨髓移植就是在cne投资的疾病中心做,因为那里价格便宜很多。如果被取消了形象大使的称号,鬼才知道他还会不会再出这么多钱来资助。
还是不要给他省钱。
雨不大,可是路很滑,快到万豪的时候前面有小车祸,不大的事却堵了两条道,司机问可不可以绕过去停在万豪对面。季萱看了下时间,八点一刻,似乎有点早。不进酒店也好,免得刚好碰到。
下了车,站到路沿上,季萱打开伞。
尧古区树木繁盛,是凌海老城区,曾经的租界,也自然是花园洋房最集中的地方,景色很好,可街道并非横平竖直,也相对要窄很多。万豪进入中国的第一家酒店就开在这里。
站在梧桐树下,季萱正好能看到对面酒店大门。现在八点二十五分,等过了八点四十,她再进去。
刚打算找个报亭买份光影周刊,就看到一辆黑色凌志从外面开上了酒店椭圆车道停在门前。迎宾侍应生礼貌地打开车门,走下一个男人。
黑色简洁的羊毛风衣,敞着怀,里面是同色系略浅一号的西服。
男人很经典的颜色,很经典的张扬。
特么张星野。
这样的距离,遮在几辆车后面,不需要回头,她依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和他的西服,这个组合,是0减分。
西服本来就是欧美设计,可亚洲人很难穿出味道的原因并非不够强壮,而是头身比例,大约在6.5-7.5,包括明星,但是,他是8。再加上腿长,让他显得非常挺拔,即便站在一米九的大若面前也不会觉得矮而逊色。他不属于健美型,可肩平且宽,肩线绝佳,与劲瘦的腰组成一个堪称完美的倒三角。
这样的身材,休闲和运动服不见得怎样,可西服、燕尾服、大衣、风衣,所有的正装,不管什么颜色,随便上身,哪怕走好莱坞的红毯都不会有拍摄死角。而且,虽然他对艺术的品位差到令人发指,却深谙穿衣之道,知道西服塑形、必须合身甚至略窄才好看,尺码如果不是手工剪裁订做,做不到如此精确合身,几乎把他身材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致。
也许真的是工作需要,也许就是爱臭美,她从没见他穿过别的衣服,如果,他穿的话。
他下了车却没有马上进酒店,原来后面还跟着一辆,车上下来两个男人,一个岁数略大,一个跟他差不多,彼此握手,很正式的见面,不过从脸上的笑容看,应该是很熟。
一切平常又顺利,可是,这个世界总是这么神奇,齿轮转动,会咬合在最精妙的地方。就是这一回身,一握手,他看到了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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