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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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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此变成了只能养在暖笼里的金丝雀,早早定好了去日。

回长安后,楚祯一人,在硕大的镇北侯府,一待就是两年。

除了有小七一直陪着他以外,现如今楚府这些下人管家,全都是楚谦回长安后,再行招买的。

楚祯不是没体谅过楚谦的难处,相反,他当时小小年纪,虽有不甘,却也明白父亲的顾虑和无可奈何。

在长安空守的这两年,他无数次尝试重新拿起枪,也无数次让小七去寻解药,终是徒劳。

两年前,楚谦凯旋,楚祯收拾好自己的病容,还差小七雇了别家的佣人,将楚府上上下下打扫一遍。

当他站在楚府门前,从清晨等到落日,看见父亲的第一眼,却是父亲骑马的身前,坐着一个只比他小两岁的男童。

楚谦带着他骑马,他笑的就如当年的楚祯一样。

而另一边,一个看起来十分美貌的女子,坐在马车中,撩起轿帘,看向一旁幸福的父子。

三人说说笑笑,阖家团圆,一家三口。

此时正是那年的深秋,楚祯第一次发觉,长安的秋天竟可以如此萧瑟。

他转头对小七说:“回去吧。”

“不亲自为侯爷接风了吗?”

“……他不需要。”

扔下这句话,楚祯没再回头,进府了。

娘亲身体未衰败前,父亲便已负了他。

娘亲生前,终日与自己说着她和父亲的恩爱和睦。

如今他只觉得,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全都是信不得的屁话。

“咻——嗙!”

屋外骤然炸起烟花,楚祯猛地回神。

瞧着时辰,小七该回来了,楚祯赶紧起身,从床头抓起钱袋便要从窗户翻出去。

翻开枕头时,发现了楚谦不知何时,偷偷在他枕头下放的礼物——一支骨笛。

楚祯记起,前几日他与小七闲聊,说是与乐怡船的艳春姑娘饮酒时,聊起骨笛的制作,让他想起曾经在漠北,见到牧民用鹫鹰的翅膀做成了骨笛,用来给千里之外的部族汇报敌情。

鹫鹰翅骨坚硬如铁,又光滑无痕。制成的笛子声音清透洪亮,丝毫不缺恢弘大气。

楚祯眸色暗了暗,拾起骨笛,发现竟真的是鹫鹰翅骨制成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惊喜。

鹫鹰难猎,只在大漠极北之处才可见其踪迹。

且其英勇异常,又狡猾灵活,连常年生活在漠北的牧民一年都猎不到三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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