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今天我已经摸透了进寨子的路。
明天就算没人领路,我也照样能进来。
我又不是普通的外来游客,进来这里破坏生态的。
我是摄影师,能给寨子拍宣传片是她们的福气。
布峰见我一口答应,抬头道:
“你真的不能再进寨子里了,你会很危险的。”
“我知道了。”
我抬手捏了把他的小脸,从口袋里摸出之前吃剩下的半包口香糖。
“给你,嚼完吐掉,不要咽下去。”
布峰新奇的接过我手里的口香糖,捏在手心里反复的翻开:
“我知道。”
“回去吧,我也下山了。”
我冲着布峰挥了挥手,看着他背着筐折返寨子。
吊脚楼在绵延的山脉独立又分割。
我举起相机,对着寨子拍了一张。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不算是一无所获。
我拍下了几张风格独特的照片,还见到了一个美到妖异的青年。
深山温差大。
等我紧赶慢赶回到民宿时,坐在门口的大妈已经预备着关门。
我从沈泽衣柜里顺的冲锋衣挡住了露水,挡不住夜风,
一路走来冻得我瑟瑟发抖,只想骂爹:
“关什么门,客人都还没回来呢!”
大妈上下扫视我一眼:“你进山了。”
“没瞎的应该都能看出来。”
她从昨天到今天被我连着怒怼了两回,气势显然没有早上充足:
“你没进寨子吧?”
“关你屁事。”
......
回房间里洗了一通热水澡,我被冻僵的身体才逐渐有了知觉。
来巴彦山的第一天,我就已经有一种被放逐的孤单感。
这种孤单不是对魔都的怀念。
是从群体脱离以后,游离在外的寂寞。
我拨通了沈泽的电话,被挂断了两次仍旧锲而不舍。
“你打我电话干嘛?”
“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吗?”我笑道,“想吃你做的煎蛋了。”
沈泽的镜头朝着怼的很近,能清晰看见他纤长的眼睫和深邃的眉眼。
他轻抿着唇,有些不自然的侧着脸,想要躲避镜头。
“你不是说吃腻了吗?”
最近一段时间我天天吃小狗做的饭。
打野食都打饱了,哪里还有心情吃沈泽蹩脚的煎蛋。
如果今夜多一个男人在我的房间。
我是不会想起给他打电话的。
碗里的泡面被我搅拌了一下,我将底下压着的火腿肠挑了起来:
“谁天天吃煎蛋不腻歪的,你怎么不学着点做饭呢?”
“我妈说了,她养大我不是为了让我给女人做饭的。”
沈泽说这话的时候,纤细白皙的下颌微扬着,清冷傲慢。
他是有底气说这句话的。
优良的原生家庭,出生就在大厦顶端。
只要沈泽一辈子不碰爱情。
他的家底足够他挥霍到老。
我喜欢他高傲矜贵的姿态。
这种喜欢是对一件收藏品的浅薄爱好。
等到他出现裂纹时。
这份单薄的喜欢,便会自然转到其他藏品身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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