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百二十五章 换鞋 万更求月票! (第1/2页)
程行换了个台,找了个由小沈阳和赵本山演的《怪侠欧阳德》。
作为2012年几个卫视的开年大戏之一,这部古装武侠喜剧还是挺好看的。
而且这几年,也是小沈阳最火的时候。
鸡是先炒,然后跟着土豆还有细粉一起炖的。
所谓的细粉,是他们这里的方言,就是粉条的意思。
他们这里是很喜欢吃粉条的。
不论是用鸡肉还是用猪肉,跟着白菜放上朝天椒一起炖都会非常好吃。
以前父母在深城打工时,都会从家里背一大袋子细粉过去。
程行也很喜欢吃这个,配着米饭没有多好吃,但配着馒头或者是这种死面饼子却巨好吃,又香又辣,鸡肉跟细粉炖的都很软乎,外面下着雪,天气很冷,里面的汤喝上一口,既能驱寒,也能暖胃,关键是冬天时做这個又很省事。
“我得有好长时间没有吃过细粉了,这东西炖猪肉也很好吃。”程行将细粉夹到饼子上,吃了口细粉,然后咬了口饼子。
“我本来是想用猪肉炖的,但是你好像很喜欢吃鸡肉,所以就用鸡肉炖了。”姜鹿溪道。
以前她跟奶奶一起生活时,都是用猪肉炖的。
用猪肉炖不用放油,猪肉本身就有油,也不用放太多猪肉,白菜跟细粉这些便宜的可以多放一些,汤里有猪油的味道就行,很好吃的。
再加上朝天椒很辣,吃一个配合馒头,就会非常下饭。
“我没那么挑剔,鸡肉跟猪肉都喜欢吃,而且只要是你做,我都喜欢。”程行笑着说道:“这句话不是恭维,你做的饭确实挺好吃的。”
这句话程行还真没说错,从第一次吃姜鹿溪做的饭开始,姜鹿溪做的饭就没有难吃的,估计是因为从小就开始做饭,做了很多年饭的原因,又或者是,姜鹿溪在厨艺上真是有一些天赋的,姜鹿溪做饭确实挺好吃的。
“我母亲做的饭很好吃,以前小的时候,我母亲做饭的时候,我就会在旁边学着,可能久而久之就跟着母亲学了一点。”姜鹿溪道。
母亲做饭是很好吃的。
以前家里偶尔有客人来的时候,母亲做的饭菜,他们都会赞不绝口。
姜鹿溪也很喜欢吃母亲做的菜。
她和面和的那么好,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她母亲的面就和的很好。
“那我不只是现在有福气,以后的福气就更大了。”程行笑道。
“什么叫以后的福气更大了?”姜鹿溪的脑子一时没有转过来,便出声问道。
其实很多时候跟程行在一起时,姜鹿溪都渐渐地变了没那么多脑子了。
因为跟程行在一起的时候,交流是很放松的。
没有那么多不该说,或者是不能说的话。
有的话,也就只有那几个,是绝对不能承认,或者是不能说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能承认不能说的,因为那些本来就没有。
嗯,没有的。
“我算算,我们现在十八岁,过了今年十九岁,就按照二十岁的时候追到你,然后按我们都活到七十岁,那还有五十年,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五十个三百六十五是多少来着,我看看。”程行心算还真算不出来,他便拿出手机,找到了手机上的计算器功能,然后去算。
“是18250。”姜鹿溪看着他说道。
她算的很快,在脑海里思考了一下就算了出来。
姜鹿溪在华清的时候还利用闲余时间学习了一下珠心算。
这两三位数的相乘是难不倒她的。
可能到9位数10位数的时候,才会让姜鹿溪感觉到有些难。
因为她毕竟才刚接触这个领域,不像别人那样从小就开始培养了。
“还真是。”程行用计算器计算出来的数字还真是这个数。
“我们一文一理,还真是互补了。”程行笑道。
他理科确实算不上多好,如果没有语文的加分和破格录取,浙大这样的学校他是上不了的,但姜鹿溪的数学却很厉害,程行可是听说了的,她在华清这半年,又拿了好几次理科方面的竞赛奖学金。
“你看,你做饭那么好吃,以后的18250天都能吃到你做的饭,还不算是天大的福气吗?”程行笑着问道。
姜鹿溪闻言愣了愣,她没有想过程行问的是这个。
但如果刚刚过一下脑筋,也是也是能想到的。
程行一般说这些话的时候,都肯定是在说些乱七八糟的话的。
从今年高三下半学期开始,他就特别喜欢开始胡言乱语了。
去年下半年的时候还没有这样。
她抿了抿嘴唇,说道:“你又开始胡言乱语了,快些吃饭吧,再不吃,菜可就要凉了。”
“还真没有胡言乱语,这确实是我最期待的事情,就像是《一路溪行》里的陈行跟鹿溪,他们两人在一起之后的日子多甜蜜啊!”程行笑道。
“这书好久之前看的了,书里的内容我都忘了。”姜鹿溪咬了一口饼子,然后说道。
程行笑了笑,倒也没有继续去调侃她。
这妮子虽然内心很强大,但脸皮却是很薄的,特别是在感情上面。
舒舒服服的睡了个觉,醒来饿时又有自己喜欢吃的食物。
虽然家常便饭,但却异常美味。
外面下着大雪,屋内佳人在侧。
程行想到了宋朝周邦彦那首《鹤冲天》里的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词中的情景描写的是夏天在深院里的竹席枕着凉枕扇着扇子的惬意景象,而此时在姜鹿溪家里小院她房间里吃饭时的景象,却远比周邦彦更要惬意。
夏时未雨,身边无佳人,亦无美食,再加上虽有风扇却无空调,总归少了许多味道。
而此时冬天小院外大雪,身边有自己两世喜欢的女孩儿,身旁有电视暖身体的电热扇,还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儿亲手做的食物,这已经不是小神仙了,而是此时情绪此时天,惬意胜神仙。
人生如此,幸事已得六七。
余下三四,清风揽上明月时得一,开窗秋月光,灭烛解罗裳时得一。
最后一二,留有缺,便是世上最圆满。
“伱笑什么呢?”姜鹿溪看了一眼电视,趁着间隙瞅了一眼身旁的某人时,却发现他突然吃着吃着笑了起来,便有些不解地问道。
直觉告诉她,程行笑的不是什么好事情。
“没什么,只是以前觉得人生想要幸福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人心是不足的,过了一个阶段就想到另外一个阶段,总不会得到满足。”
“少年时没有明白为什么人非要往上爬,而且爬上去后就不想下来,读了许多史书时,也总在想为什么古代的皇帝不能像早期的尧舜禹汤那样只把皇位传给自己有贤能的人,这样朝代不就能一直兴盛下去吗?而非要传给自己的子嗣,直到许多年后,再次回到乡野里见到一群孩子玩着小时候玩的游戏才知道,权利名利一旦拥有了,就不想放手失去的。”
“这个游戏,鹿溪你小时候应该也玩过,就是在地上画几个相连的格子,一个格子是校长,一个格子是教导主任,一个格子是老师,一个格子是学生,我们需要拿个沙包或者石子,把沙包踢到对方的格子。”
“在这过程中,有一方失误,就会降级成学生,然后后一位补上,校长因为权利最大,需要在自己的格子里画一个小圈,踢到小圈里去,本来规则是如此,但往往玩着玩着就会有一人打破这个规则,一旦坐上校长之后,就开始去改规则。”
“把这什么踢沙包踢石子对自己位置有威胁的规矩直接给改掉,这样校长的位置就会永远是他的了,而其它人也都怕自己的位置不保,也会支持这种做法,最后校长教导主任老师便永远都会是他们,最底层的就只有学生,直到最后有学生起来反抗,不去遵守这个规则。”程行道。
前世的程行对于这个感悟极深,因为他玩过这个游戏,也当过校长,最终发现人都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游戏掌握了最大的权利都想能永远保持下去,又何况其它。
“你肯定是那个破坏规则,永远都想一直当校长的那个耍赖的孩子。”姜鹿溪道。
这种童年的游戏,姜鹿溪也是玩过的。
像程行所说的那种破坏游戏规则的人她自然也遇到过。
而姜鹿溪往往都是拆伙的那种人。
只要有人不遵守规则,她就不玩了,静静离开。
而小时候村里的很多孩子都喜欢跟她玩游戏,她一离开,游戏自然也就散伙了。
“所以说我们知心的人嘛,你看,你一猜就能猜到。”程行笑道。
姜鹿溪闻言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只是从这件事情上得到了启发,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便发现如果人心永远都抱有贪念的话,那么是不会知足的,不知足,也就很难有所谓的圆满幸福了。”程行道。
“你还没有贪念呢,最开始时骗我说只做家教,后来又只是朋友,成了朋友后,你又继续得寸进尺,你要是没有贪念,世上就没有人有贪念了。”姜鹿溪道。
“之前不是与你说过,你是我唯一的贪念?”程行道。
还没得到,想要得到的叫贪念。
程行这一世,除了姜鹿溪,确实没有什么其它想要得到的了。
“吃饭啊,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吗?”姜鹿溪没好气地从放着饼子的罩子里拿出一个饼子堵住了他的嘴。
这人,可喜欢胡说八道了。
吃过饭后,姜鹿溪去厨房里洗起了锅碗。
程行则是来到堂屋,从上午买的东西中,翻找起了他要找的东西。
翻找了一会儿后,程行终于将他中午买的一双红色的上面有两只小猪的棉拖鞋给拿了出来,这种棉拖鞋不是那种趿拉着的鞋子,后面也是有后跟的。
这种鞋子,程行买了两双。
之所以没有买那种没有脚后跟的,是因为这种穿着可以出去,在院子里或者是外面也可以穿,不容易掉,至于另外一种原因,就是程行知道姜鹿溪很保守,买那种没有脚后跟的,哪怕穿上袜子,只露出脚后跟的袜子,自己在,她也不会穿的。
至于穿出去,她就更不会了。
但现在天很冷,姜鹿溪脚上穿的都不是棉鞋。
要是几年后,家里穿个运动鞋,也不会冻脚。
但现在这个天气,不穿棉鞋会很冻脚的。
程行在杭城时穿的就是运动鞋,到了燕京就觉得很冻脚了。
现在安城下了雪,就更冻了,他早上的时候就换了带绒的棉鞋。
今天来的时候,也想过一定要给姜鹿溪买双棉鞋了。
这种带脚后跟的棉拖鞋正好,能穿出去,而且比一般带绒的棉鞋更加保暖。
因为很厚,姜鹿溪的两只小脚套进去也会非常可爱。
姜鹿溪把碗和锅全都洗干净后走进了堂屋。
程行对着她道:“你过来一下。”
姜鹿溪不解地走了过来。
“把你脚上那双鞋脱了吧,穿这个,你脚上那双单鞋穿着太冻脚了。”程行拿着手中的棉拖鞋对着她道。
姜鹿溪看着程行手里的那双棉拖鞋愣了愣,她不解地问道:“你什么时候买的?”
“今天中午去镇上买东西的时候啊!你中途有一趟说要去买其它东西,不让我跟着,我就去旁边的一家商贸店给你买了两双棉拖鞋。”程行道。
“不用换,我穿着单鞋不冻脚,你把这两双棉拖鞋退了吧。”姜鹿溪摇头道。
这双棉拖鞋很好看,不是那种六七块钱一双没有脚后跟的那种劣质棉拖鞋,这一双估计得二三十块,还是很贵的。
“真不冻脚?”程行问道。
“真不冻。”姜鹿溪摇了摇头道。
“那好,你把鞋子脱了我摸摸,要是我摸着你的脚不凉的话,我就去把这两双棉拖鞋给退了。”程行看着她道。
姜鹿溪闻言瞪大了眼睛,然后俏脸通红地看着程行道:“流氓,变态,色狼!”
姜鹿溪一直都觉得程行喜欢脚很变态。
没想到他现在竟然还想去摸她的脚。
肯定不能给他摸的。
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哪怕以后真跟他在一起了,也不会让他摸自己脚的。
哪有喜欢脚的。
多变态啊!
程行才懒得管她怎么说,看着她道:“要么现在把鞋换了,要么让我摸一下确定你的脚不冷。”
“我要是都不答应呢?”姜鹿溪羞恼地看着他。
“那我就把你抱在腿上,然后把你的鞋子褪掉帮你换。”程行道。
“你,无赖。”姜鹿溪是又羞又恼。
怎么就偏偏跟这样一个无赖流氓成了朋友了呢。
自己不想穿,都说了脚不冷了,还要逼自己去穿。
“好了,你自己的脚,冷不冷你自己不知道是吧?脸跟鼻子都给冻的又青又红了,难道还想把自己的脚给冻肿,到时候连走路都不能走是吧?”程行道。
“以前也是穿着这样的鞋子,也没有不能走路过啊!”姜鹿溪道。
她没有说以前也没有冻肿过。
因为冻肿,是每年冬天都有的。
那时候每天早上跟晚上都要骑着车子上下学,那么冷的天气,鞋子又那么薄,冻肿是常有的事情,其实对于姜鹿溪来说,当时脚冻肿了不算什么,最疼的是冬天脚冻肿了之后骑车的时候还摔跤了,脚再碰到车子或者冬天被冻住的坚硬土地上,那才是真正的疼。
那种钻心的疼,就连姜鹿溪都是受不了的。
平常的磕碰姜鹿溪根本不以为是。
但那种疼,姜鹿溪也会倒吸一口气,然后在地上咬着牙静静地躺好一会儿的。
等适应了一会儿这种疼痛后,她才会继续走。
因为不能再继续躺着了,早上再躺着就会没那么早赶到学校了。
晚上再多躺一会儿,奶奶就该担心了。
“反正就这三种选择,你自己选一种吧。”程行道。
姜鹿溪抿了抿嘴,最后恼怒地瞪了程行一眼。
跟程行摸她的脚试一试凉不凉和让程行抱着她帮她脱掉鞋子换鞋相比,自己脱掉换上,显然只能是唯一的选择。
她道:“我换,但你不准偷看,你要是偷看的话,我就哪一个都不选择了。”
姜鹿溪想了想,又道:“你先出去,等我换好你再进来。”
想着那次在家里自己洗脚不让程行偷看程行偷看了,上次在火车上,他早就醒了却装着没醒偷看自己换鞋子,姜鹿溪就不想让他待在屋里了。
他即便答应了不看,姜鹿溪也不信任他了。
“好,我出去。”只要她能把鞋子换了就行,程行刚走出里屋,因为堂屋的大门没有关的原因,屋外一阵寒风吹来,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
这倒不是程行被冻的有多厉害,而是被小太阳照久了,猛地一冷,自然产生的身体反应,只是姜鹿溪看到后抿了抿嘴,她又道:“你进来吧。”
“不用,你换吧,我在大堂站一会儿就行。”程行道。
“进来!你不进来我不换了。”姜鹿溪静静地看着他。
“一会儿让我出去,一会儿让我进来,让你换个鞋子,你还真难伺候。”程行眼神温柔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走了进去。
从让他出去,又让他进来。
程行自然知道她在想什么。
“你转过身去,不许看。”姜鹿溪道:“你要是转过来的话,我就真生气了。”
“嗯,你换吧,不看。”程行道。
姜鹿溪坐在了床上,她先是认真地看了程行一会儿,然后才拿过程行给她买的那双棉拖鞋,她在将自己的单鞋褪掉之前,又看了程行一眼,发现他真的没有回头之后,才把自己的两只单鞋给脱掉,只是把其中一只单鞋脱掉之后,程行发现自己一只脚上的袜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湿了一些,可能是中午出去买菜的时候,因为雪下大了,鞋子踩入雪里面了,所以被谁给浸湿了一些,要不是把鞋子脱掉姜鹿溪还真感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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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的脚早就已经被冻的麻木了,根本没有感觉到袜子有没有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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