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491章:好吃</h1><script>chapter0();</script> 李天顺看向舅妈问道:“舅妈,咱家有没有排骨和干豆角?”
赵如花愣了一下道:“排骨有,是你舅舅用来做肉夹馍的,就是已经煮熟了行不行?”
“行。”李天顺道。
赵如花问:“可是你说的干豆角是什么?”
“哦。”李天顺拍了一下额头道:“就是干豇豆。”
豆角是中华传统农作物之一,历史悠久,远在东汉时期就被广泛种植,并逐渐成为民间饮食里的重要食材,只不过这时的豆角不叫豆角叫豇豆。
因为没有大棚技术,人们就把豆角制成干保存,所以干豇豆在冬春季是普通百姓人家常见的食材。
听李天顺这么一说,舅妈忙道:“有有,厨房里备着一大捆呢!”
“有没有泡好的?”李天顺又问。
舅妈回道:“有,晚饭我就准备蒸些干豇豆。”
李天顺当即站起身道:“好,那外甥现在就做道主打菜,舅舅舅妈看看怎么样再说。”
听到这话的舅舅和舅妈也站起身,一脸期待跟着外甥去了厨房……
片刻后这两口子就看到,外甥将泡过水的干豆角切成三寸长的段,放在一旁晾干。
把排骨切成小块,将土豆去皮切大块,宽粉泡水备用,将面擀成圆皮状,放在面板上也备用。
热锅冷油,往里放入八角、花椒、盐、大蒜和少许蔗糖,炒出香味后将排骨段放进里面翻炒。
炒至三分熟时倒入干豆角和土豆,再倒入热水,倒至刚好露出干豆角的地方,又将擀好的圆形面皮一张张铺在上面,盖上了盖子。
“天顺,你这做的是什么菜,怎么把主食和菜都放在了一起?”舅妈好奇的问。
“是啊,这是什么做法,以前从来没见过。”舅舅也道。
早对这道菜了解甚多的李天顺笑了笑道:“舅舅舅妈,我先不说这道菜的名字,而是要先跟你们讲讲这道菜的来历。”
见外甥卖起了关子,舅舅和舅妈更是好奇心爆棚,齐齐做出聆听状。
就见李天顺缓缓道:“传说在大齐朝建国前,有一位读书人因被奸臣所害,以莫须有的罪名流放到了北方一座偏僻小城,名为锦州。
这个读书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得开了一家饼铺为生。
有一次北方蛮族入侵锦州城,官兵奋起反击,这场防卫战打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结束,直打得城中粮草奇缺,守城军民都是饿着肚子在防守。
这书生见状,就把家里存的干豇豆、土豆、宽粉,还有剩下的半扇排骨炖了一大锅慰劳将士。
可这些将士们太饿了,一锅菜根本就不够吃,情急之下书生就将擀好的面饼铺在菜上,菜熟了饼也可以吃。
而且就算是菜少,这些浸透了菜汁的面饼依然有味道。
没想到这种权宜之计的做法,让出锅以后的豇豆和饼特别好吃,加上排骨和土豆,散发出一股独有的香气。
这种主食与副食搭配的做法,也让饥肠辘辘的将士们吃了后很快就有了饱腹感,士气大振的同时,趁着夜色打开城门,竟对敌人来了个夜袭反击。
一鼓作气杀了蛮族头领,击溃了蛮族的兵马。
守城以后,这道佳肴又被书生加以改进,在保持原有口味不变的情况下,将面饼做得更加纤薄筋道,让这份来自于黑土地的味道也更加浓烈!”
这还真不是李天顺瞎编的,这道菜的来源和历史就是如此,只不过那是上辈子的历史,反正自己已经提前说了这是个传说。
啧,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赋予这道菜一个吸引人的典故。
试想一下,当客人边吃边遥想着那段金戈铁马的种什么感觉,而菜肴本身好吃不好吃,才是永远不变的硬道理!
“锦州在哪儿?”舅舅好奇的问。
李天顺遥望着北方道:“在北方幽州之地,离此三千余里,需过万水千山方能到达。”
舅舅晃了晃脑袋,三千里的距离对他这个只去过三百里外县城的人实在是太远了,又问:“那你是怎么会做这道菜的?”
李天顺决定把这个锅继续甩给那个杜撰出来的老道,笑道:“这是我小时候在老家时听一个老道讲的,这道菜也是老道教给我的。
当初我在酒楼当伙计的时候,曾经偷偷做过,感觉的确是好吃无比,所以才想用这道菜作为咱们未来酒楼的主打菜。”
“哦~”舅舅感叹了句:“还是你们老李家老家的奇人多!”
一旁的舅妈也点点头,不过对比那个传说她更关注另一件事,看向李天顺道:“故事是不错,关键是这道菜好吃不好吃,还要多久才能好啊?”
李天顺笑道:“排骨本来就是熟的,差不多了。”说着便揭开了锅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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