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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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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悄移,不知不觉中,由秋入冬。

北方的冬天远比南方折磨人,又干又冷,西北风里还夹着飞沙,吸一口气都会让鼻子觉得难过。

对这样的天气,冰戏团的团员们早习惯了,练习杂耍时照样打着赤膊,任汗水被寒风吹干,丝毫不以为意。

但沈凡玉可就不行了。

她虽不至于冷得直发抖,但总比其它人多穿了两三件衣服,外表看来臃肿不说,行动也因此变得迟钝。

不过,这还不算什么,真正让她叫苦连天的,是她的工作洗衣服。

秋天时,河水虽冷,还在她的忍受范围。但越接近冬天,河水就越冷,到如今已是冰寒刺骨,每次洗衣服前,她都得挣扎半晌。

没几日,她的双手已经冻得龟裂,十指青青紫紫的,动作再也不能像之前一般俐落,自然也使不出她的洗衣大法了。

即使如此,她仍倔强的不愿换掉工作。

她向来的原则就是有始有终,做事要做彻底。因此虽然会在洗衣服时向风玄煜抱怨河水太冰,但当着团里其它人的面,她却忍着手痛,哼都不哼一句。

看在风玄煜眼里,实在不知该赞她有骨气能吃苦,还是该说她脾气太倔太硬。

劝不动她,他只有换个法子,略尽朋友之义。

用完晚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方绍轩已等候许久了。

因为那两名王府调来的仆妇也住在这间独立的院落里,在她们的掩护下,方绍轩出入不必顾忌太多,是以未到夜深便先行潜入。

“绍轩,你把葯带来了吗?”

“带来了。”

方绍轩取出一只瓷瓶和一个小木盒,双手呈上。

风玄煜伸手接过,微微一笑“你赶着到这边,只怕还没用晚饭吧?真是辛苦你了。”

“属下为王爷效劳,一点也不辛苦。”

“我没事吩咐了,你快回王府,吃饱一点,也吃好一点,才有力气帮我忙。”他拍拍方绍轩的肩膀,意甚嘉勉。

“王爷,属下先帮您上好葯再走吧。”望着主人泛着红紫的手,方绍轩脸上不禁露出担忧的神情。

王爷向来养尊处优,如今却连洗了半个多月的衣服。这样冷的天气,河水不知有多冰,他如何受得住?

“上葯?”风玄煜一愣,笑道:“你误会了,葯不是我要用的。”

“难道是要给沈姑娘的?”方绍轩不由得皱眉。

“正是。”风玄煜有些无奈地摇摇头“没见过像小玉这么倔的姑娘,明明受不了,偏又爱面子,为了她之前那番不做米虫的言论而死撑着。”

“那您呢?您又是为什么硬要待在这里试凄?”为了主人着想,方绍轩顾不得身分的差异,直言劝谏“您之前说沈姑娘很有趣,所以才待在她身边找乐子;但属下看到的,只有您在替她做苦工。难不成洗衣服很有趣吗?”

风玄煜淡淡一笑,对方绍轩略嫌失礼的态度不以为意。

“洗衣服很苦,但在她身边确实很有趣;何况有个人把你当朋友,和你平起平坐,感觉很好。”

“王爷!”方绍轩的眉皱得更紧了。

风玄煜笑容不变,又拍了拍方绍轩的肩“我自有分寸,你就别操心了。快回去吧。”

“属下还有一事要说。”

“说吧。”

“皇上新得龙子,传令诸王不论远近,元旦务需进宫参加大朝会。如今已是十月,若不及早准备,只怕会来不及。此事还请王爷示下。”

听到自己新添了侄儿,风玄煜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既然是皇子出世,皇上后继有人,我自然得去恭贺一下。你传令各个杂技团勤加练习,我要带他们一同上京,在皇上面前献艺祝贺。其它的事情,你觉得怎样妥当就怎么办吧,等决定了起程的日子再告诉我。”

“是,属下遵命。”方绍轩躬身告退。

待他离开,风玄煜便拿着要给沈凡玉的葯,带着愉悦的心情走出房门。

“小玉”话声陡然中止。

风玄煜背转身子,急急忙忙掩上门,靠在门上,一动也不敢动。

他来到沈凡玉房外的时候,见房门虚掩,便直接推门而入,未料她居然正在换衣服!怕被当成登徒子,他才会赶紧退出房间。

不一会见,门被打开了,沈凡玉笑吟吟地走出来。

“阿煜,你找我有什庆事?”

“我是拿葯来给你的。”他兀自有些不自在,觉得方才冒犯了她,不由得脸色微红。

“进来说吧。”

她退开一步,让他能走进房间里。

罢在桌前坐下,风玄煜便歉然道:“刚才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没关系,小事嘛。”

“小事?”见沈凡玉浑不在意,笑容依然,他不禁一愣。

“对呀。反正我刚才衣服还穿得好好的,你什么也没看到,不用跟我道歉。”

她换衣服时,下身有裤子,上身则穿着窄袖小衣,了不起是让他看到小腿和膝盖,还有抬手穿衣服时露出一点点腰身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

“可是”她方才只穿着衬裤和窄袖小衣,怎么想,他都算占了她便宜。

“不必可是了啦。”见他还是一脸愧疚,她半开玩笑地说道:“不然下次你换衣服时,让我看回来,那我们就算扯平了。”

基本上,她很乐意看帅哥跳脱衣秀。

面对她大胆的言词,风玄煜既感惊讶,又觉好笑。

她似乎总有出人意表的反应。

“好啦,你别呆呆坐在那边。刚刚你说拿葯来给我,是什么葯?”她轻推他的肩。

“是专治冻伤和龟手的葯。”风玄煜将瓷瓶和小木盒摆在桌上,关心地望着她“你的手弄成这样,如果不上葯,这个冬天有得苦了。”

“谢谢。”她心里暖烘烘,感动不已。眼角余光瞄到他放在桌上的手,连忙问:“你把葯给我,那你自己呢?你的手怎么办?”

“我没事。”他淡淡一笑“衣服大半都是你在洗,我的手可比你好多了。”

“那不行,葯是你拿来的,哪有光是我用的道理。”

“那好吧,我先帮你上葯,等一下再处理我的手。”

“这还差不多。”

风玄煜无奈地摇摇头,打开了小木盒的盖子,沾了些乳白色的葯膏。

“手伸出来吧。”

“喏。”沈凡玉顺从的将双手放到桌上

轻轻执起她的手,见手掌和手指都龟裂得严重,又红又肿,还泛着青紫,他忍不住皱眉道:“之前有人要跟你换工作你不要,才会搞成现在这样子。”

她皱皱鼻子,噘嘴道:“话都说出去了,我也没办法。早知道冬天洗衣服会那么惨,我老早跟她们把工作换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跟她们换了工作,不就变成她们的手遭殃了吗?”

“她们都是老手了,洗了十几年的衣服,哪会像你这么没用,弄伤自己的手。”他小心地抹着葯,头也不抬地回答。

“我也洗了快十年的衣服呀!”她不服气地反驳。

“真的?”他抬起头,双眼直盯着她。

“当然是真的。”被他看得心虚,她小声地补上一句“只不过不是用手洗”

他再度低头擦葯,不怎认真地问:“不是用手,难不成是用法术洗吗?”

“法术差不多可以这样说。”她可没说谎,科技本来就是现代化的法术。

“那你现在怎幺不用法术洗?”他一边说,一边换手涂葯。

“我从天上掉下来,怎么还有法术呢?”她耸耸肩,一脸的无奈。

来到古代,她失去了现代化的科技,就像仙女从天上掉到凡间,失去了法术。

对她的说法,风玄煜一笑置之,仍旧当她是在说笑。

“你别光念我,也说说你自己。”沈凡玉微偏着头,纳闷地看着他“都半个多月了,你都没再想起什么吗?我甩出去的那一棒子,当真那么厉害,让你到现在还只想起名字和你没有家人这两点?”

她越来越觉得他不像一个失忆的人。他的态度太从容,太轻松,丝毫没有惶惑不安或焦躁。

“脑中是常有一些模糊的景象飘过,可是我还是想不起来其它的事。”他叹口气,装出无奈的模样“只能顺其自然了。”

因为身分,他难得有朋友,而她就是珍贵的朋友之一,所以他绝不能露出破绽,让她知道他的身分,否则她一定会对他避而远之初识那天,她听到手下叫他王爷时的反应已经证实了这点。

“也只有这样了。”见他已抹好葯,她收回自己的手,又道:“换你了,手伸出来。”

他顺从的伸出手

看着他红肿起泡的手,她既心疼又心虚。

都是她害的!不然他的手也不会变成这样

怀着满心的愧疚,她偷偷地抬头瞧了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闷闷地问:“阿煜,我问你喔,你会不会怪我把你打到失忆?”

“不会。如果你没有打到我,我们怎么会变朋友呢?”他微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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