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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体面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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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的话同样也让卜哥有些难以理解:“为什么会这样?我并不认为只有我能够完全领悟这本书的奥妙。”

“运气。”芭瓦德维伯爵的回答非常简单,却也出乎卜哥的预料:“难道你没有现,书上的那些设计,全都只适合于建造在一些特殊的地方?

周围要有山有水,有高低的空间落差,要远离城市的喧嚣,这是一种完全融合入自然的风格,和我们这类人的情趣其实是格格不入的。

“这种房子只能够用来作为休假时短暂居住。你之所以成功,其实是得利于这个小镇的位置。这里离鲁普奈尔只有四十公里,马车跑得快的话,一个小时就可以到了,这样的地方用来度假正好合适,而这幢别墅又偏偏是为度假而准备的。”

伯爵笑了笑,凑过来问道:“恐怕已经有不少人向你提出,想要买下这幢别墅了吧?”

卜哥还有什么话好说,伯爵的猜测一点都没有错。不过他也是一个聪明人,知道芭瓦德维伯爵如果没什么想法的话,根本不可能和他说这么多。

“您认为我应该怎么做?”卜哥试探道。

伯爵并没有回答,而是反问:“这个地方我还是第一次来,你知道我来到这里,看到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吗?”

这可不太好猜,卜哥试探着说了几个答案,他最先想到的当然是那些走私贩子,当初伯爵也正是因为看出了其中有利可图,所以将他安排在这里。

其次他想到了那些珍稀的炼金材料,不过他没敢说出来,而是含混地提了一句鸟粪的事情。

芭瓦德维伯爵始终在摇头,直到卜哥实在回答不出来了,他才拉开一侧的窗帘,指了指外面的海,这个季节的大海显得有些萧瑟,天也是阴沉沉的,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

“这里恐怕是我看到过最浅的海岸了,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海都是白的,全都是一眼能够看清海底,这里的平均水深,想必不会过三米吧。”伯爵一边悠然欣赏着,一边说道。

卜哥连忙答道:“您说得一点没错,现在还是涨潮的时候,退潮时人甚至可以站住。”

“这片浅滩有多大?”伯爵问道。

卜哥在这方面倒是有所了解,他弄清这些,原本是打算建造一座码头,只是后来才现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沿海边,长五公里左右,宽度就很难说了,不过最窄的地方也有五公里以上。”

说到这里,卜哥有些酸溜溜的,就是因为太宽,所以根本不可能建造码头:“有人认为这里以前是一条河的出海口,就因为沙子多,所以整条河被淤塞了,也有人说,这些沙子是洋流带来的,因为这里是一道海湾,沙子被堆积在此。”

芭瓦德维伯爵对地理并不感兴趣,他看重的是利益。

“想像一下,到了夏天,有这么一片又浅又干净的海滩,将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情。这片海滩已经存在几万年,而且离都鲁普奈尔这么近,却从来就没有被人注意,实在太幸运了。必须承认,你是一个很有运气的人,和你在一起,我也沾上了几分运气。”

伯爵显得非常高兴:“我把那本书送给你,是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

在这方面多花些心思吧,我希望你能够成为一个有名气的建筑师,只要有可能,我会动用一切力量帮你造势。”

卜哥一开始以为,伯爵在说一些好听的话,来打动他,不过仔细一想,他多少猜到了一些伯爵的想法。

他再出名,靠的也是芭瓦德维伯爵家族的那位天才先祖的恩惠,他的名声越响,只会把那位天才的声望抬得更高。更何况他是芭瓦德维伯爵一系的人,名气越响,对伯爵就越有利,还能够替伯爵带来更大的利益。

虽然明白伯爵是在替自己打算,不过卜哥并不打算违抗,因为那对他同样也有好处,他的要求一向不高,伯爵吃肉,给他喝一口汤就够了。

“好好干,你绝对前途无量,我先帮你免去你的那些债务,然后仍旧按照以前的规矩,分你千分之五的收益。”芭瓦德维伯爵笑道。

许诺了好处之后,他开始说正事了:“这个小镇离都鲁普奈尔只有四十公里,这就是最大的好处。虽然现在这里是穷荒僻壤,但是想要变得繁华起来却也容易。

“想要繁荣无外乎两样东西,一是商业,二是人气。第一件事用不着你负责,我需要你做的是,在夏季来临之前,在海边建造一片别墅群,在这件事上,你要多花一些心思。”

“仍旧按照这幢别墅的风格?”卜哥不太肯定地说道,最近这段时间来看的人很多,赞扬的声音不少,不过奚落和嘲讽也很多。

“大致差不多,但是要有所变化。”伯爵在脑子里面略为勾勒了一番,不过他很快就放弃了,他现自己在建筑营造方面确实没有天赋,这种事情还是扔给卜哥去做。

“我曾经告诉过你,一个人要有自己的风格,对于一个地方来说也是这样,难道你想要让这个小镇,和都鲁普奈尔比谁更庄严恢宏吗?”

卜哥点了点头,虽然他还没有想好具体应该怎么做,不过他已经明白了伯爵的意思。

“这个小镇有点乱,您知道,镇上除了那些破落贵族,其他人都是干什么的。”卜哥说道:“或者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把那些势力清理乾净。”

让卜哥感到意外的是,回答他的居然是一阵长笑,似乎他的话是很有趣的笑话。

过了好一会儿伯爵才停止笑声:“我可爱的小朋友,浑水里面才好摸鱼,如果你把水排干净了,让鱼全都露出来,虽然看上去能够收获很多,但是以后就没有鱼可捞了。

“更何况,鱼露出来的话,谁都看得到,你认为只有你一个人知道下去捞吗?你进入这个圈子的时间还太短,等你跟着我再干上几年,你就会知道怎么才能够安全地去获取利益了。”

刚才伯爵提到在海边建造一排别墅的时候,卜哥原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伯爵打算怎么做了。

伯爵肯定会买下这里的土地,建造好别墅之后,再卖出去,与此同时再设法把这里的店铺控制在手里,垄断这里的贸易权。但是现在听起来,伯爵根本就不打算这样做。

这让卜哥疑惑不解的同时,也隐约感觉到自己的不足,无论是阅历还是眼光,他差这位财神大人很大一截。

仔细再一想,他回忆起安德鲁当初对他说过的话,伯爵从来不作明显违法的事情,如果真的将那些走私贩子驱赶走了,以伯爵的性格,绝对不会自己去冒险走私,这条财路岂不是就这样断绝了。

卜哥暗自叹息了一声。自己考虑事情仍旧太过简单,不够周密。

芭瓦德维伯爵的马车一直将卜哥送到旅店门口。从马车上下来,卜哥突然间感觉到,自己此刻最缺少的就是时间,他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学习。

看来很长一段时间,不可能去研究炼金术了,先得把那本有关建筑和美学的书研究透彻。

卜哥并没有直接回自己的房间,既然芭瓦德维伯爵给他增加了工作,他当然也得给底下的人加一点工作。

所谓底下的人当然是指那两个执事,虽然他同样也很想重用自己人,可惜密特在抄抄写写方面还可以,要他出主意就差了许多,远没有那两个执事老谋深算。

托尔更是一个保镖的料子,现在连脑子都不肯动,一有空就自顾自找一块空地练他的剑术。

都克则是个天生做探子的人才,装什么像什么,耳朵也特别灵便,想要打听什么事情,让他去绝对没错,可惜他的才能也仅限于此。

他身边的几位小姐,倒是比男士们更加高明,可惜身为女人的她们,并不适合帮忙做事。

绕了半天,卜哥仍旧感到手上没有什么人可以用,这是他最大的烦恼。

两个执事就住在卜哥斜对面的房间,敲门进去,就看到两个老头各捧着一堆清单,在那里商量着什么。

不等两个执事开口,卜哥先说道:“我们又有事情要做了。”

两个老头放下手里的东西,用一双充满狐疑的眼睛看着卜哥。

过了好一会儿凯斯说道:“我有的时候甚至怀疑,您是不是看我们两个人不顺眼,想要累死我们?

“造那幢别墅,您只是做了个模型,其他的全都是我们在处理。从弄来材料,到核算费用,都是我们两个在干,清理走私货物清单的工作也是我们在做,我们还没有干完,你又让我们整理镇上居民的资料。现在又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做?”

卜哥脸一红,说实话,他确实有一丝累死两个老家伙的意思。只不过他绝对不会承认罢了。

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卜哥说道:“我也是没有办法,这完全是计划之外,甚至连芭瓦德维伯爵也是一个小时之前刚刚想到。”

听到卜哥把责任推到芭瓦德维伯爵的身上,两个老头互相看了一眼。

这一次卜哥真的没有恶意,他连忙将伯爵刚才突然间产生的想法,对两个老头说了一遍。

听到这件事的最后期限,是在明年的夏季,两个老头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要不然他们非得给累死不可。要知道,造一幢别墅已经这么费事了,想要建造起一片别墅区,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是可想而知。

凯斯老头抓了抓那花白的头,翻了翻眼睛,用看好戏的神情盯着卜哥说道:“这件事说难也不难,按照那幢别墅的造法,想要弄出一片别墅区来,用不着花费多少时间,而且计划是芭瓦德维伯爵自己做出的,资金方面绝对不成问题,用不着像这次那样千方百计去找免费和省钱的门路。”

卜哥对此深有同感,在一旁不停地点头。

没有想到,老头话题一转:“真正麻烦的就是伯爵提到的独特的“风格”,恐怕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怎么做才能够符合要求?”

“恐怕连伯爵本人,也没有答案。”老埃德说道,他的话往往有画龙点睛之妙。

“奢华和气派可以先不作考虑。”凯斯又开始在纸上画来画去:“和谐偶尔为之还可以,多了也就没有味道了。而且那种别墅绝对不符合上流人物的口味。”老头也想不出,还能够靠什么特殊的“风格”来吸引人。

老埃德虽然是三个人里面年纪最大的一个,但是脑子显然比别人转得更快,沉默了一会儿之后问道:“想想看,住在鲁普奈尔的那些豪宅里有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凯斯和卜哥一起在想。

“很奢华,很气派,有些显得庄严肃穆,有些则是优雅华贵。”这是卜哥的回答。

“洛可哥风格给人的感觉是柔美华丽,古典风格给人的感觉则是大气”凯斯老头显然要专业许多。

“不,我说的是住在那种房子里的感觉。”埃德老头很无奈,他现两个人根本没有领会他的意思:“别光想那些好的地方,想一下缺点。”

这一次是凯斯先醒悟过来:“对啊,都鲁普奈尔的房子很奢华很气派,但是住着并不舒服,冬天很冷,夏天热得要命。不但房子是这样,里面的家俱也是如此,只追求漂亮,却未必舒服。

“而且都鲁普奈尔流行的那套东西,让人感到异常拘束。所以每到夏天,大家都往外跑,既是躲避酷暑,同样也是为了让自己放松。”

“舒服”卜哥在一旁深思起来。

两个执事中,埃德老头往往能够一针见血地找到问题的关键,这点是花白头的凯斯做不到的。但是凯斯也有自己的特长,只要他的脑子里面一旦有了思路,办法就会像涌泉一般飞泄而出。

“最懂得舒适享受的,莫过于千年帝国时代的人们,那时候不像现在这样注重外表的漂亮,他们喜欢披着宽松的袍子,穿着松软的拖鞋。

“他们喝的水是山上的山泉,为此他们建造了浩大的引水工程,将引水渠接到每户人家。他们吃的鱼是刚刚捕捞上来的新鲜货色,为了保持鱼的新鲜度,奴隶用接力跑的方式,将鱼从捕捞地一直送到他们的厨房。

“在家的时候,他们会半裸着斜在躺椅上面,享受奴仆的精心服侍”凯斯描述着书上所说的那个时代的生活场景。

卜哥微微闭着眼睛,他在想像凯斯所描述的景象,那绝对是天堂之中才拥有的享受。

“这件事情就交给你了,你帮我设想出一套最舒适的生活方式。”卜哥顺口说道:“我对千年帝国的东西不太熟悉。”

凯斯的那张老脸立刻变得异常难看。

能够看到这样一张苦脸,卜哥感到很高兴,但是他不想给两个老头留下不好的感觉:“我的事情并不比你少,我必须设计出符合要求的别墅。

天知道什么样的房子住起来才舒服。”

埃德在一旁插嘴道:“你最好再加上精致,既然不能够在奢华和气派上做文章,就只能追求小巧和精致。”

卜哥知道老头是让他注意迎合那些上流人物的喜好。在上流人物眼里,和谐永远都不会是他们能够认同的风格。

从两个执事的房间出来,卜哥回到自己的房间。

刚刚关上门,他就听到窗口一阵轻响。

房间里面有人。

卜哥的左手顿时往里一缩,那支弩管就藏在左手的袖子里面,这样做是因为左手不经常使用,不容易引弩管误射,而万一真的要用的时候,又可以保证出手够快。

有了准备,卜哥倒并不显得惊慌。

窗口果然站着一个人,此人一脸阴狠,绝对不像是一个善良之辈,身上穿的是容易活动的短衣服,袖管和裤腿上沾着一些灰尘,看来是沿着外墙从窗口爬进来的。

他的腰上别着一把匕,匕没有装在鞘里,明晃晃地插在腰带上,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威胁的姿态。

卜哥轻轻地将右手放在佩剑的握把上,用冷漠的眼看着这位闯入者:“你这样随意进入别人的房间,太过无理了吧?”

那个人似乎并不在意:“你可以把这当作是一个警告。”

“警告?”卜哥故作不解:“什么意思?”

“大家都是明白人,何必装傻呢?你让身边的那几个女人出面,想要摸我们的底。我没有说错吧。”那个人的声音并不是很高,似乎也不想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卜哥并不知道眼前这个家伙到底猜到了多少,虽然他让几位小姐,通过爱慕她们的本镇青年弄到了一份走私货物清单,但是当初找的理由非常充分,就算有人怀疑,也不至于做出这样激烈的反应。

这段时间他太忙了,到现在为止,他一直都没有对小镇上的这些走私贩子真正动手,这份莫名其妙的仇视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稍微想了想,卜哥找到了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就是斯宾塞一家在背后搞鬼,那个老的或许还有所顾虑,小的却是一头疯狗,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都不意外。

虽然这个可能性极大,不过也不排除另外一个可能,那就是,走私贩子里有人想给他一个下马威。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的话,事情将会容易解决得多。在法克,一个平民想要挑战贵族的权威,他不是疯了就是在找死。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卜哥会选择暂时退让。没有必要和一个黑帮结仇,等到以后有机会亮出他的密探身分,那些人应该会给他一个满意的回答。

在做出选择之前,他必须知道是哪一种可能。

“我应该说你勇敢呢?还是冲动?你是一个人来的吧。”卜哥试探道:“按照法律,袭击贵族或者意图袭击贵族,最轻也要判处五年徒刑。”

“我更知道杀死贵族肯定会被判处死刑。”那个人冷冷地说道。

“这算是威胁吗?”卜哥笑了,在密侦处受训的时候,他学过一些和人交谈的技巧。既然这个人对他进行威胁,十有**不会真的想要杀他,真正杀人不眨眼的人反倒会表现得非常平淡。

只用一句话就能够试探出眼前这个家伙的深浅,卜哥已经不紧张了。

这个家伙顶多就是一个打手,想要给他一个下马威的话,没有可能派这样的小角色来。

“为什么你认定我在摸你们的底?”卜哥再一次试探道。

“这用不着解释,你自己明白。”那个人回答得非常干脆。

不过正是这干脆无比的回答,让卜哥差不多可以确定,这家伙就是来找茬的。

为了确认自己的猜想,卜哥突然间变得声色俱厉,喝问道:“是小斯宾塞叫你来的吧,他给了你多少好处?”

那个人微微一愣,眼珠不由自主地转动起来,这证明他在犹豫。

卜哥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是小斯宾塞在搞鬼了。他决定采取行动,就算猜错了,他也不在乎。这个家伙是个小角色,杀了也就杀了。

在密侦处受训的时候,他学的全都是用偷袭来克敌制胜的法门。卜哥右手做出拔剑的动作。

对面那个人下意识地做出了反应,一边抢步上前,一边想要拔出腰间的匕,他并不知道,卜哥拔剑的动作只是虚招。

卜哥右手拔剑的同时,左手不引人注意地微微抬起,就听到“飕”的一声,一道暗淡的红光疾射而出。

两个人相聚不过五六步的距离,闯入者最多也不过是流氓打手之类的人物,哪里能够躲过这么近的攻击。

卜哥射的是闯入者的脑袋,他不敢确定这个家伙的衣服里有没有藏着护甲,他自己的身上就穿着一件用钢丝编织的防护背心。

箭射在脸颊上,箭头钉进去至少一厘米,箭上抹了一层赤火蝎粉,这是一种毒药,毒性算不上很强烈,却会让人剧痛难忍。

一射入肉里,蝎毒立刻作,那个闯入者顿时痛得捂住脸“嗷嗷”直叫,很少有人能够忍受住这样剧烈的疼痛。

卜哥并不打算就此罢手,他清楚地记得,负责训练他的驼子给他的忠告:“生死相搏最忌的就是犹豫不决。进攻一旦得手,在对方彻底失去攻击力之前,要么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要么继续进攻。”

左手射出箭矢,右手随之将剑拔出,这就是卜哥练成的绝招之一。他迅疾无比地连刺了两下,然后闪电般地将房门打开,持剑退到了走廊上。

那两剑,第一剑刺向闯入者的右肩,这是为了消灭对方的抵抗力,第二剑刺左胯,则是为了让那个人无法逃跑。两剑刺出之后立刻退出房间,是为了防备闯入者情急拼命。这同样也是那个驼子教他的。

门外早已经是一片嘈杂,住在隔壁房间的人全都跑出来了,那么大的动静,不可能没有惊动他人。

卜哥并不打算逞英雄,他看到托尔站在人群里,立刻让开门口的位置,示意托尔进去抓人。

刚刚让开,就听到房间里面传来窗户碰撞的声响,紧接着楼下响起“咚”的一声。

“闯入者跳楼逃跑了!”托尔追到窗前,看了一眼到地面的高度,这里是二楼,想要跳下去并不困难。

托尔正打算往下跳,就看到已经有人从旅店之中追了出去。

一个受了两处剑伤,脸上还中了一支毒箭的人,想要逃跑并不容易,更何况,小镇就那么大的地方,又能够跑到哪里?

没过多少时间,楼下就传来一阵喧哗嘈杂的声音。

“抓住了!”

“人已经给抓住了!”

“拿绳子来,快拿绳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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