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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生命中的光(4000,小哥盟主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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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六章:生命中的光(4000,小哥盟主约加更~) (第1/2页)

掌上玉珠不断释放出丝丝缕缕寒气,这寒气顺着手掌涌入体内,冰冰凉凉,无比舒适,令施施莫名有种感觉:只要有这珠子傍身,直射下来的阳光便无法伤害自己。

仅从这感觉上来说,便可知这宝珠有多么珍贵。如此珍贵的东西,一旦收下,人情不可避免的就欠下了……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少不得要低对方一头。

施施不想欠她人情,更不想低她一头,歪着脑袋用脖子夹住白纸伞,腾出来双手拉起钟藜右手,将寒珠轻轻放在她手心:“无功不受禄!”

钟藜讶然,不由得高看了她一眼。

她相信如果换成一般鬼怪,在她如此强硬的赠予下,体会到寒珠功效后,对方十有八九会半推半就,可这女鬼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只不过,对方有对方的傲骨,她也有自己的骄傲。

她钟藜想送出去的东西,就没有再拿回来的道理!

“你看这样行不行,左右我现在无处可去,不如去你家蹭住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这颗珠子就借给你使用,以作利息,等我什么时候不在你那里住了,你再将珠子还我。

如此,平等交易,你便不会欠我什么了。”

“我同意!”施施尚未开口,黑猫便大声说道。

施施:“……”

你同意個啥呀~

“那就这么说定了。”钟藜微微一笑,将寒珠再次交到施施手里。

“笨蛋,别犟了,对你有好处。”猫又抬脚踩在施施脚上,劝说道。

施施:“……”

“就这么决定了。”钟藜笑靥如花:“现在请带我去你们住的地方好嘛?”

施施还能再说什么呢?

抬腿象征性的踢了黑猫一脚,带着钟藜向自己住所走去。

“还不错,还不错……”

少焉,钟藜在闹市区的一座独门小院中转了一圈,笑着说道:“闹中取静,我很喜欢。”

施施合上白纸伞,手握寒珠,沐浴在阳光下,果真发现阳光无法再对她造成任何伤害了。

寒珠之神奇,可见一斑!

“施施,问你個问题。”钟藜脚步欢快地来到女孩身边。

“你说。”面朝天空的施施缓缓睁开双眼,循声望去。

“这座城里面,谁本事最大?”钟藜道。

“我叔叔。”施施不假思索地说道。

“你确定?”

“我确定!”施施语气坚定,不容置疑。

不远处的凉亭内。

黑猫无语的捂脸。

你丫问谁不好,问施施……

姓秦的在施施最绝望的时候出现,一手将其拉出深渊。

因此对施施来说,那厮就像一道光,而且还是唯一的光。

你问她谁最厉害,她要是能说出别人的名字,老子都能跟你姓!

“他厉害在什么地方?”钟藜兴致勃勃地问道。

施施:“你问这個干嘛?”

“好奇啊……”钟藜无法将自己的小心思说出口,笑道:“我最喜欢听别人的传奇故事了。”

施施感觉有点不对劲,便不愿就此多说了:“我是他侄女儿,当着你的面夸奖他实在有些难以启齿。你若想听他的故事,只需找间茶楼一坐,掏出一枚大洋拍在桌上,大喊一声,有的是人争先恐后为你讲解!”

“好主意。”钟藜点点头,挥手道:“那我就去了,晚上回来……”

眺目望着她化风离去,施施转眸望向凉亭方向:“猫又,你说她对叔叔是不是有点想法?”

“她有没有想法,和你有什么关系呢?”猫又反问道。

施施蹙了蹙眉,一时无言。

猫又语重心长地说道:“笨蛋,你可别走错路啊,他是你叔叔。”

施施:“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猫又:“……”

扎心了!

“听我说,你对他的感情不叫爱情,那叫依赖,或者说叫执念。因为他在你最绝望的时候出现,将你救出了火海,所以才会产生这种情愫。”猫又认真说道。

施施:“那什么叫爱情呢?”

猫又:“……”

突然间什么都不想说了。

“有间”茶馆。

钟藜啪的一声将一枚银元竖着砸进木桌内,吓得几位正在喝茶的客人将茶喝进了气管里,呛的拼命咳嗽,面红耳赤。

“诸位,谁能给我讲一讲咱府城的秦尧,这枚大洋就是谁的了。”

“我来!”听到这话,一名想要过来找麻烦的客人瞬间变了脸色,满脸堆笑的举起右手。

“我来讲,我来讲,我是老府城人了,对秦爷的发家史一清二楚。”一位刚刚捋顺岔气的茶客说道。

“想要了解秦爷,还得看我啊姑娘,我,职业说书人。”

靠窗边,一個身材干干巴巴,声音却尤为洪亮的青年跳了起来。

钟藜目光扫视过众人,指着那职业说书人道:“你过来。”

“哎,哎。”说书人狂喜,一溜烟的跑了过来。

动动嘴皮子就能得到一块大洋,这钱来的也太得劲了!

“唉,唉……”没被选中的人唉声叹气。

八百年不遇的一回好事儿,让一孙子抢到了,您说气不气人?

“小姐,您想从哪方面听起?”说书人站在桌子前,点头哈腰地问道。

“坐下说。”钟藜指了指对面的板凳,笑道:“我先问几個问题吧。”

说书人大着胆子坐了下来,笑呵呵地回应:“您问,您问。”

“我听说秦尧是府城最有本事的人,你给说说,他厉害在什么地方?”钟藜道。

说书人一听这话,心里便琢磨开了。

一個漂亮姑娘当众打听秦爷,这显然不是寻仇啊!

不是寻仇的话,指不定就是觅爱,自己捡着好听的说准没错。

“秦爷,出世于五年前,五年前,府城名义上是省城,但百姓穷苦,基建落后,毫无省城的气派与威严。

秦爷来到府城后,投资开办了全省第一家百货大楼,直接带动起了城隍一条街的生意。

五年来,又先后开了四座百货大楼,平均一年一座,盘活了全城经济。

就这,还没说秦爷主导建立的中医协会,风俗业协会,慈善总会,每一桩,每一件,都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儿,全城百姓都跟着受益。

仇富是贫困百姓的天性,但贫困百姓没人会仇视秦爷。

谁敢说,自己将来无病无灾?

谁敢说,自己将来没有求到秦爷头上的时候?”

“好。”

“这话说的有理。”

原本还在心里骂这孙子的人,听到这里纷纷忍不住叫好,就像真在听说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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