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临真没想到背后能扯出这么一大堆破事来,他最开始以为就是简单的医疗纠纷,他妈妈当时就想插手,他觉得没必要。啊……不过现在的感觉,怎么说呢,被家人保护和被恋人保护是很不一样的感觉,甚至“被保护”这种感觉本身,对费临来说也很陌生,属于是理论上知道但是并没有什么切身感受的感受。费临转念又一想,他好像对沈别一点儿也不了解。始于才华,终于皮囊,除此之外,他的家庭、朋友、三院之外的事业,他什么都不清楚。沈别被他盯得有点不好意思,问他:“怎么了?”费临藏匿起心中的念头,一本正经说道:“你小子别太帅。”沈别:“……”林之下和况南行公务繁忙,休息时间珍贵,事情说完饭吃完就溜了。费临和沈别吃完之后在江边散步,散着散着走到了渡口,索性买了两张船票坐船兜风。20块钱就能买到的,江州的温柔。座位全是临窗的,费临和沈别并排坐着,船厢里没有开灯,泛紫的霓虹光照进来。空气湿润,闷热,连带着皮肤上透着一层暧昧的黏腻。沈别比费临高几厘米,这个差距,坐着的时候,费临特别适合靠他肩头上。费临扭头看了几眼,很自然地靠了上去。沈别低头,刚好对上费临的眼睛。呼……不真实,好几天了,依然觉得不真实。周末分开的两天,沈别回忆过去过山车般的一周,关于费临的喜欢,他居然一点端倪都没发现。十三年的喜欢,到最后其实是执念,你甚至忘了最初为什么喜欢,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喜欢还是习惯。像一颗枯树,突然又开始发芽,青涩的欲望开始发芽。沈别以为自己会兴奋,激动,喜悦,但实际上,更多的是平静。好像生怕动静多一点,这一切就消失了。沈别出神地抬起手,拇指抚过费临的唇,然后轻轻抬起他的下巴,低头亲吻。是真实的,真好。“有人。”费临贴着沈别的嘴唇说。沈别抬起头来:“只看到你,我忘了。”费临感觉自己最近情绪多起来了,不管是喜欢还是讨厌,高兴还是愤怒。亦或是别人的眼光,比如现在。再比如,像邓南车这样的人,他知道对方讨厌自己,知道他时不时搞些小手段,但是费临对他都近乎于无视。坐在船上吹了会儿风,居然把对这人的厌恶越吹越清楚,像红酒的后劲。“邓南车那个人,特别理想化,”费临依旧靠着沈别,右手抚摸过左手虎口已经很淡的痕迹,偏着头,目光散落在江岸灯火阑珊的吊脚型景点上。沈别轻声问:“怎么说?”“比如那件事,大家都认为保守治疗是性价比最高的,哪怕我其实也很想试一试那场手术,但医学的终极目的是活命,手术作为一场赌博,胜率很低的时候,就不该赌。”“那个傻逼,怎么说呢……动手能力跟不上心气儿吧,他不止一次说‘不做手术是剥夺了那一丝患者生的希望’,真是傻逼,久走夜路必闯鬼了。”“医学的局限性就是摆在这里啊。”嗯,医学的局限性,这几个字真是扎到沈别心里去了。沈别稍微沉默之后做出评价:“他只管手术,不管结果。这种人当医生其实很可怕。”“沈哥。”“嗯?”费临坐直了起来:“你是不是特别害怕死亡啊。”沈别呼吸一滞,点点头。“人嘛,食五谷就会生病,总是会尘归尘,土归土的。”“我以前带过一个实习生,让她去拔了个深静脉,她居然就阴影到转行了。我当时也在场,一个癫痫高龄女性,死的时候已经全身浮肿,深静脉管子拔出来的时候,血已经不是血了,是淡红色的半透明液体。那小女生按了几下就跑了,我靠,第二天说要退出实习,退学,最后给劝住了,毕业就转行。”……沈别就看着费临小嘴叭叭个不停,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凑到他耳边,很认真地说了句:“沈哥,你已经很厉害了,你救过很多人。”沈别睁大了眼睛,心头悸动。“你已经很厉害了。”沈别学医的初衷和费临不太一样。他小时候在爷爷家的宅子长大。他喜欢看蚂蚁爬过青墙,喜欢看草木初生,喜欢看春天燕子归巢,喜欢看小土狗生下一窝崽子。喜欢看太阳东升西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命是多么美好的事物啊,生命的主旋律应该是明媚的,阳光的,灿烂的,不应该是阴冷的,晦暗的。他想做一个守护生命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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