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去那会儿还担心过,听说大户人家的少爷都比较难伺候,有的对仆人非打即骂,不怎么当人。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的,却意外的发现大少爷很好相处。他太乖了,子书比他大一岁,都还控制不住自己想去玩闹的心思。在屋里待得久了,就出去站会儿走走。大少爷却能在屋里坐一整天。子书没见过别人家的怎么念书,但他大概猜到大少爷是非常刻苦的。他经常学习到深夜,老爷给他布置下的课业,他早早就完成。他几乎言听计从,从不违逆老爷夫人,为得就是能听到一点另眼相待,一点喜欢。他那时才九岁,还能从眼里看出期待,得到夸奖时眼里会有亮光。后来他年岁越长,脸上表情越少,到十八岁时,眼里寂凉的如同一汪死水。不起波澜,宛如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子书时常会因他的神色而心惊,他甚至有几次想过,他这位主子活不久,他是不是要提前为自己做点打算。后来他就出事了,商队南下,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劫匪。队伍被冲得七零八落,大少爷不知所踪。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已经死了,因为一年多的寻找音讯全无。大夫人苍老的速度很快,老爷的神色也看起来并不是很高兴。虽然他终于有理由能把他养在府外的那个孩子接进顾家,可他也清楚。大少爷确实很有本事,顾家在他的打理下井井有条。生意只增不少,顾家的家业实力如日中天。大少爷一出事,顾家的生意黄了不少。子书一方面觉得痛快,觉得这是他们活该。一方面又替他的少爷感到可怜,他的死亡,没有人真心难过。他在顾府待了一年多,临近要被调走的时候,大少爷回来了。他慌里慌张地跑去看,见到大少爷被按着坐在榻上,消减了不少,人却格外鲜活。嬉笑怒骂,神情丰富。子书几乎以为他们认错了人,错将赝品当正品。大少爷失忆了,忘了往日的事情,才得以歇息。他不希望大少爷想起之前的事,可这个家里的人都逼着他想起来。大夫给他开的药,他趁人不注意会偷偷倒掉。子书有几次看到了,又移开眼去。但还是被发现了,大夫人训斥了他一顿,要将大少爷带回来的两个人送走。大少爷跪着求她,才没让这件事闹大。从那以后他乖乖喝药,认真听话,希望乖巧可以换得他与那个傻子相见的机会。大少爷又在走老路了。人的顺从只会变成别人变本加厉的筹码,子书为他生气,却不再为惶恐。他知道一切又是不一样的,从前大少爷没有在乎的东西,所以他不反抗。但这回那个傻子在他心里扎了根,他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底气,他会挣脱这个牢笼,带着他的心上人,去只有他们的地方。那个傻子,子书好几次打量他,想看看他有什么魅力,能让大少爷这么死心塌地,放弃顾家唾手可得的产业,也要他。他没看出什么来,也许他的好只有大少爷自己知道。他们平时总在一起,不过是大少爷单方面黏着他。那个傻子,哦不,应该叫他十一。十一的心思更多的是想去玩玻璃球,大少爷不肯,拉着他的手说我还没那玻璃球重要吗。十一说,可我都好多天一直在你这啊。大少爷怒了,拍着桌子站起来说,我去砸了它!十一就拦着他,两人一来一往,一下午又过去了,十一到底陪了他一下午,没能去成后花园。子书都替自家少爷感到脸红。大少爷无所谓,他的目光都在十一身上,情绪变成了线被十一牵在手里。洛城里,男人和男人在一起,都是些隐秘的关系。放到台面上是惹人话柄,被人诟病的东西。大少爷和十一刚在一起,便传的满城风雨,成了人人饭后的谈资。大少爷不管,他拉着十一的手,逛遍洛城的大小角落。在别人或惊或厌的目光中,拉着十一与他站在一起。子书能猜到自家少爷心里在想什么。他这是在向别人展示他们的感情,在告诉所有人,十一是他的。人嘛,再大丑闻也只是一时的事,慢慢人们就会忘却。况且他们家少爷后来与十一多做好事,成亲的时候甚至减免了商户的租税。慢慢人们看好戏的心思淡了,说起他们来反而有几分佩服。男子与男子之间的感情,长久的在洛城并不多见。大少爷与十一,算是独一对。他们四十岁那年,子书甚至还能看到他家少爷吃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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