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笨”
“既然不笨,这么好的机会,你觉得我会错过么?”
黄博志摇了摇头,连回答都懒得说。
这才是他熟悉的莫晓惠!他熟悉的慧黠笑容,他熟悉的诡计多端、骗人不眨眼,他熟悉的峰回路转、大跌眼镜而且他刚刚还亲口承认,他“有一点”喜欢这个浑身恶质的丫头。更要命的是,他居然没有一丝悔意。
假如有克星这回事,他想他是真的遇到了。
亲爱的,
请允许我从现在开始这样称呼你!
不习惯是吗?没关系,你可以每天拿我的信出来诵读百遍。吓到了吗?我开玩笑的。其实不用那么多,只要早午晚照三餐时间各念一遍,念啊念啊的就习惯了。亲爱的,为了我们的将来,请务必多多练习。
今天是我上飞机的日子,我会在机场把信投了。所以你看到信的时候我应该还在天上。亲爱的,这叫不叫“天各一方”?对不起,我又乱用成语了。
亲爱的,你会怪我不通知你吗?原谅我,我实在不喜欢分离的仪式。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机场送我(不许否认,你要是否认我就哭,一天骚扰你二十四小时,哭得你不得安宁)。我宁愿你不要送我,不要看到我离开,只当我还住在城市的某个角落。这样,当你走在街上、坐在巴士和地铁上的时候,依然有机会和我擦身而过(“擦肩”太困难了,谁让你长那么高?)。当你看到似曾相识的背影,亲爱的,我允许你催眠自己,认为那就是我——冥顽不灵、阴魂不散的莫晓惠。
是不是又用错成语了?没关系,你明白意思就好。(亲)
这是我第一次写情书,也不知情书这种东西是不是该这么写。如果你觉得哪里不好,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努力改进。两天一封可以吗?不够的话一天一封也可以。就算工作再多,我也会挤时间给你写信的。
对了亲爱的,有件事一直忘了告诉你。希望你听了不要吐血。
苏曼阿姨是师父的朋友。她们相识二十年,却隔了十五年没见。这其中有些曲折,我就简单说给你听吧(都是我隔墙听来的,可能和事实有些出入)。
二十年前,苏曼阿姨因病住进惠恩堂,认识了当时出家没多久的莫缘师父(不要惊讶,惠恩堂的历史少说也有五十年)。因为年纪相仿,她们很快便成了朋友。师父当时是十五岁,和我现在一样大,不出家的话一定是个美少女,因为师父现在也是美人啊。我常想象师父穿水手服戴假发的样子,一定很美。唔,不小心扯远了。
苏曼阿姨在惠恩堂住了五年,病愈那年太师父圆寂了,由莫缘师父接掌做了住持。次日早上就在门口捡到了我和小恩。当时苏曼阿姨也在。师父觉得这是缘分,就收养了我们,和苏曼阿姨一起为我们取了名字。
后来苏曼阿姨和家人一起去了美国,这次借担任评审的机会回来探望师父,没想到先遇上了我。她并不晓得我是谁,毕竟十五年前我和小恩都还是婴儿。也许她注意到了我的名字,但顶多也只是怀疑,并不确定。
亲爱的,说到这里你也许该问了——那你陪我去饭店见她的时候她是否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呢?答案是“yes”因为她头天晚上就来惠恩堂拜会师父了,当然也见到了我和小恩。偷偷参加比赛的事也曝光了。别担心,师父并没有责罚我们。她只是吩咐我和小恩回房思过,不要打扰她和苏曼阿姨谈话。
你想,我怎么可能真的闭门思过呢?那么听话我就不叫莫晓惠了。偷听?不要说得那么刺耳嘛,我可是堂堂正正的,蹲在和室门外听了两个多小时呢!我将搜集来的情报稍加整理,总结成一句就是——苏曼阿姨说服了师父,只要我愿意,她便立刻带我去美国学习,接她的班。
亲爱的,我不是故意瞒着你,我也没有要作弄你。看到你那么关心我,处处替我着想,又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我是多么的开心啊!可你始终当我是孩子。你拒绝相信、拒绝接受一个孩子喜欢你的事实。因为我的年纪,就算我向你告白,你也不会当真。就算你其实是喜欢我的,你也不会把自己对一个孩子的感觉当真。所以我一定要听你亲口说出来,哪怕只是“有一点”喜欢。
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亲爱的,现在我可以安心的走了。我不担心你会被别的女人抢走,因为我才是最适合你的人,只有我才能克你的桃花命。
想知道为什么吗?那就等我回来吧!
我就要十六岁,已经不是孩子了。下一次,当我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我一定会更像个大人。到那时,你又会为那“一点”喜欢,下怎样的定义呢?
一直一直喜欢着你的,
莫晓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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