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芥不到(求票票!) (第1/2页)
路明非此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或许许多人觉得他是怂,但这其实是不对的,路明非其实很会读气氛,他知道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需要自己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只不过因为家庭出身等缘故,他在普通人社会中生活的时候,往往需要扮演一个小丑、一只邋遢的狗。
所以大家才都会觉得他怂。
但路明非本质上只是习惯了随波逐流,硬要说的话他只是缺乏主见,在有意的回避需要他自己主动做出选择的情况罢了。
“你们给我等一下!”
路明非的这句话虽然是喊出来的,但实际也很小声,也就旁边的卡多克听得分明。
“妈的,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算是看明白了,这特么是突然快进到我跟玛修结婚了?不是,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初那个求婚只是个惩罚游戏的意外啊!”
路明非压低了声音,拽住了卡多克的衣领:
“你丫的肯定将我卖了对吧!?”
“没有,我难道是会将师弟你贱卖出去的人吗?”卡多克义正言辞,“我只是顺手收了一点点黄金罢了。”
路明非冲废柴师兄比了个国际友好手势。
吐槽归吐槽,烂白话归烂白话,但路明非实际上心里更多的是茫然。
他习惯了随波逐流没错。
但结婚这种大事难道可以随便乱来的吗?
倒不是路明非对这桩婚姻不满意啦,毕竟玛修是货真价实的美少女,还是仿佛轻小说女主角的人设,文学少女气质的眼睛娘属性也很和路明非胃口......
这样想的话好像的确没啥问题。
反正路明非是挑不出问题。
但就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会不会太草率了点?
打个比方好吧,假设路明非的故事是一部正在连载的网络小说,故事是从路明非那天打游戏遇上达芬奇开始的,那故事讲到现在死撑也就二十万字不到不是?
从故事的角度来说,显然时间穿越行动开始才是故事的开始,硬要说现在还算是序章部分——
绝了,正常小说男主角别说二十万字不到了,几百万字才结婚甚至到完本都是光棍的都不少,他路衰仔何德何能在序章二十万字不到就结婚了的?
这不仅草率,更让路明非觉得好像这个世界是不可控的,电脑屏幕面前正在打字那个家伙真的是自己琢磨剧情写小说的吗?怕不是跟考试做选择题的时候,将橡皮擦削成个骰子在扔的哦!
再说了,如果将这本书比喻成恋爱冒险游戏的话,这明摆着是多攻略路线的啊,但这其他女角色的好感度还没刷上来,还没正式触发攻略剧情,怎么玛修路线突然就冒出来个结婚事件了?
路明非心里有惊涛骇浪。
但表面上还是不知所措,有人凑过来祝贺敬酒的时候,他的身体也习惯性的弯腰鞠躬回“同喜同喜”。
卡多克拍了拍他的后背:“这叫包办婚姻,你有什么好不满的?”
路明非肩膀耷拉着:“包办婚姻这词这年头都是贬义了。”
“所以你不满?”
卡多克指了指玛修,指了指女孩的大白腿,指了指女孩大腿上的腿环。
路明非憋了好几秒钟才吐出来个干巴巴的“没”字。
他确实没什么好不满的。
就连所谓借钱办婚礼,基尔什塔利亚也很大方的表示随便他什么时候还都行,利息随便意思意思就可以,说这话的时候这位沃戴姆家族的年轻家主更多的是在炫耀自己如何了解中国文化。
就......挺逗的。
甚至就连小魔鬼也一样支持。小魔鬼路鸣泽虽然也没想到事情会突然发展到这一步,但路明非当初与玛修的初遇,对玛修的求婚这件事里,除了达芬奇之外也没少了小魔鬼的怂恿。
似乎,真的挑不出问题来了。
随波逐流的十八岁少年呆呆的喝下了杯威士忌。
卡多克推了推他,让他这个新郎官在祝福声里,快去新娘身边陪着。
12月25日的圣诞节
就这样过去了。
18岁的少年与15岁少女的结婚之日
定在了六天之后
在新年的朝阳下举行。
☆
当晚,路明非喝了点酒,但没喝醉。
玛修年纪还小,反正作为父亲的罗曼跟以母亲自居的达芬奇是不许她现在就喝酒的。
所以某种喜闻乐见的展开是没有的,玛修今晚要在自己母亲那睡......总觉得好像哪里有点不对劲?
但对路明非来说重点不是这个。
基尔什塔利亚找了上来。
废柴师兄似乎早就料到了,今晚又跑到了实验室里去,所以现在人不在,只留下路明非独自一人面对这位号称【人理之光】的男人。
......路明非有点怕对方是来责备他横刀夺爱什么的。
“我认为你会是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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