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后,莫秋风忍不住和阮七七显摆他前些日子淘到的一只瓷杯,还特意跑回家拿。
“绝对是定窑,只花了两块钱,捡了个大漏。”
莫秋风拿过来的瓷杯,色白如玉,只看外表就知道不是凡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 ')(' 第三百一十章 莫秋风心里的痛 (第2/2页)
“这可真是大漏,莫叔喜欢收藏古董?”
阮七七虽然不懂古玩,但她听说过定窑,是五大窑之一,这只杯子保存完好,若是留到几十年后,肯定能拍出高价。
“他就喜欢搞这个,工资全都花在这上头了。”
陆得胜语气很嫌弃,有这闲钱还不如买肉吃呢,啥都没有吃进肚子里实惠。
莫秋风笑了笑,懒得和他争辩,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
陆得胜喜欢吃肉,他喜欢收藏文物,每个星期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文物商店逛逛,顺便看看能不能捡漏。
“莫叔收的都是宝贝,肯定是内行。”
阮七七十分佩服,莫秋风会的太多了,琴棋书画,行军打仗,样样都出色,鉴定文物看样子也很厉害,真牛!
“他家开当铺的,能不是内行?”
陆得胜嚷嚷了句,说完他便懊恼了,朝莫秋风歉疚地看了眼。
莫秋风平静地笑了笑,没说什么,但明显他的情绪降了不少,聊了几分钟后,就拿着瓷杯回家了。
陆得胜用力拍了下嘴,“这破嘴!”
“爸,莫叔怎么了?”阮七七关心地问。
以前她从没听人提起过莫秋风的家世,但能猜出来,莫秋风肯定是富家子弟,他身上的文雅贵气,还有那么厉害的见识和才华,不是普通人家能培养出来的。
“唉,他想他家人了!”
陆得胜叹了口气,说起了莫秋风的故事,是个充满了悲惨和仇恨的故事。
莫秋风家开当铺的,全省很多城市都有莫家的分铺,时间一长,莫家收藏了不少宝贝,莫秋风父亲最看重的,是一箱甲骨文。
在十九岁之前,莫秋风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少爷,他从小就聪明绝顶,学习极好,不负众望考上了京城大学,莫家出事时,他在京城上学,逃过一劫。
还是族里的人通知他,他才知道家里出了事,一夜之间,他的父母叔伯,兄弟姐妹,还有侄子侄女们,全都被杀害了。
莫家老宅被一把火烧得一干二净,但掩盖不了小鬼子们的罪恶。
导火线是那箱甲骨文,小鬼子想买,莫家不肯卖,还将小鬼子痛骂了一顿,再就是小鬼子刚进潭州城,想杀鸡儆猴,莫家在潭州城有头有脸,地位不低,成了他们的刀下冤魂。
一夜之间,莫秋风长大了,他安葬完家人后,继续回京城上学,但悄悄地参加了革命,再之后他潜伏在敌营搞情报,为他的家人,还有千千万万被残害的同胞报仇。
尽管小鬼子被赶走了,但他的家人却再不能回来了,这是莫秋风心里永远的痛,至今都不能释怀。
“莫叔他大概早就疯了吧!”
阮七七叹了口气,莫秋风看似云淡风轻,可能内心早已经癫狂了,表面的冷静理智,只不过是他的表象,就像一座沉寂的火山,一旦爆发,后果必然是毁灭一切。
可恶的小鬼子,逼疯了多少华国人啊!
回到家的莫秋风,坐在书房里静静地抽烟,他很少抽烟,只有心情极烦躁时,才会抽一支。
他面前摆着一张全家福,相片上的他面容稚嫩,站在父母身后,还有他的叔叔伯伯,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们,二十多口人,笑得特别开心。
这是他去上大学时,全家在一起拍的全家福,他带去了学校,想家时就看一眼,这也是他唯一保存下来的相片,其他相片都被小鬼子烧毁了。
莫秋风吐出口烟圈,轻轻摩挲着相片,喃喃道:“小鬼子已经赶走了,收到我给你们烧的信了吗?要是收到了,能不能入我的梦,告诉我一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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