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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沅前脚刚迈出谢家,后脚就被藏匿在黑暗楼道里的沈楼,抓住了胳膊,“在躲我?”阮沅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后,他想去喊开楼道内的声控灯。沈楼伸手,抵在他嘴巴前,“太晚了,会吵醒其他人。”楼道里,黑黢黢的,只有月光透过走廊窗户,落进楼道里,“喔。”沈楼接过阮沅手里的书,他帮阮沅拿着,“为什么躲我?”“没有。”阮沅这会儿脑袋有点涨,他低着头,想着谢道玉之前和他说的话。所以沈楼对他,和对其他人,到底有没有不一样?沈楼盯着阮沅几秒后,敛眸,换了个话题,“要不要去看小狗?”“你今天一天都没有去看它。”提起小狗猫,阮沅立刻来了兴趣。更何况,小狗本就是阮沅寄养在沈楼家的,阮沅才是小狗的主人,沈楼只是代他照顾小狗。没道理他这个主人不操心,什么都让沈楼去干的道理。阮沅想了想,“好。”两人坐电梯回到家里,沈楼始终没有松开握着阮沅的手,阮沅看着两人牵在一起的手。所以,沈楼为什么要一直牵着他呢,是因为两人一起长大,养成了习惯,所以才会这样吗?很快到了沈楼家,沈楼在前面用钥匙开门。阮沅没头没脑地来了句,“沈楼,你会带别人来你家吗?”钥匙一停,沈楼转头看了眼阮沅。阮沅也意识到了,他这话实在问的突兀。他佯装耸肩,看向四周,“没事儿没事儿,我就随便问问,哈哈。”沈楼扭头继续开门,门开后,沈楼让阮沅先进去。等阮沅进去后,沈楼带上大门,站在阮沅身后,“除你之外,你还见我带谁来过家里?”阮沅心头一跳,等反应过来时,阮沅慌乱地看了眼四周,直奔小狗窝而去,“我得先看看小狗,我可想死它了。”距离捡到小狗不过个把月,小狗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曾经骨瘦嶙峋的小猫咪,如今继承强大肥橘基因,吃的肉鼓鼓圆滚滚的。小狗用脑袋蹭着阮沅的手时,阮沅的少男心碎了一地。阮沅抱着小狗,坐在沙发上,叽叽歪歪地和小狗说着话。沈楼站在阮沅斜对角线位置的玄关处,他靠着墙,视线静静落在阮沅身上。阮沅穿着宽松大T恤,仰头逗猫时,紧绷凸起的脖颈线条,宛若初春抽条的树枝,带着一股蓬勃而发的力量。时间挺晚的了,阮沅放下小猫,站起身,打算回家。沈楼侧身挡在他面前,“今晚要住这儿么?”末了,他又补充道,“你睡卧室,我睡书房。”就像上次一样。对上沈楼不同以往的视线,阮沅心跳猛地变快,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大步从沈楼家离开,“哈哈,不啦,我回家还有点事情要做。”“下次再说吧,我现在走了,拜拜,晚安。”沈楼目送阮沅离开,直到楼下的卧室亮起灯,确定阮沅平安到家后。去卧室洗漱,洗脸时,他盯着镜子里自己,看了好半天。躺在床上的阮沅,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陷入沉思。他想和沈楼待在一起,这到底算是习惯,还是他喜欢沈楼?那沈楼对他呢,是从小到大的习惯,还是真的和别人有一点不一样?-第二天早上上学时,阮沅没有如以往般来敲沈楼家门,催沈楼骑车送他上学。沈楼在家等到最后一秒,他出门,走到阮沅家门口,正要敲门时。沈楼收到阮沅的消息。-三点水一个元:我今天早上有点事儿,已经提前出门到学校了。沈楼收起手机,离开阮家,下楼骑车去学校。沈楼到教室时,正巧撞上体育委员赵景林,正扒拉着前桌的阮沅在说话。赵景林是个自来熟,昨天阮沅和他搭完话后,他就默认他和阮沅混熟了。今天是周五,晚上在学校附近,有个音乐节活动,会来很多流行乐歌手。周围很多上班族都会去,班上也有很多同学要去凑热闹。赵景林提前抢了很多票,加一些加钱卖给同学们,他赚个差价,一张票赚个二三十的。他问阮沅,“咱班很多人都去音乐节,你想去吗?”阮沅对音乐还算感兴趣,有自己喜欢支持的乐队。听说在这次音乐节上,他喜欢的乐队也会出席,“班里很多人都会去吗?”赵景林得意,“那必须,贼热闹。”怕阮沅不相信,赵景林大手一挥,跟个dj打碟似的,故意压着嗓子喊道,“今晚要去音乐节的人,都举起你们的双手,让阮沅看到你们!”班上同学哗啦啦地举了一片的手,有人招呼着阮沅,“阮沅一起来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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