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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连环烹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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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章 连环烹尸案! (第1/2页)

“案发现场怎么样了?”

“没什么进展,初步判定与炸鸡店厨师,又或是老板等人无关。”

李建业看着面前的徐嚯,摇了摇头。

“从尸体的死亡时间来推算油炸时间,也就是十二月二日,凌晨一点左右,处于深夜时间段,没有目击人员。”

“走访工作很难进行下去,尸体的身份还未查清,尸体的搜集工作也很难开展。”

“唯一的好消息是.存在监控,但监控除了能证明渡厄和尚的炸鸡接触外没半点用处。”

李建业将目前已知的线索都说了出来。

除此外,还有脱氧核糖核酸鉴定,也就是俗称的dna鉴定报告。

没什么用,唯一的用处就是确定了这是来源于人身体上的碎肉组织。

肯定了凶杀案!

“啧,怎么又是这种一问三没有的案子。”

徐嚯脸上露出咂舌,感到些许棘手。

李建业依旧面无表情。

说实话,李建业已经习惯了,当然,在习惯之前必然要经历过一段的绝望。

上个月,月尾时间段天知道他看着尸井案中,工作步入结尾时有多开心。

直到,有个创业大师来给他表演一下。

当时他就麻了,直接贴脸,瞪大眼睛默默盯着他干。

好在,一连半个多月也没出什么事,甚至连店都开了出来。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魔咒打破啊!

意味着这该死的加班生活不再是日常!

直到

二号晚,警局接到的一起电话打碎了他的梦。

“带我看看其余尸块。”

徐嚯看向李建业开口道。

“好,都在后厨。”

李建业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带人进去。

炸鸡店很大,如果继续开下去,颇有种能开加盟连锁店的潜力。

不过这起案子倒是给对方干的一点名誉没有,大概率要卖店了,某种意义上,王超徐嚯也算是干掉了潜在对手。

具备如此潜力,后厨自然也不会差。

“虽然是炸鸡店,但贩卖的快餐其实很多。”

“炸鸡,鸡腿,鸡块,汉堡,肉夹馍,鸡肉卷等等。”

“其中,鸡块和炸鸡的菜肴,餐厅会提前预制,可以理解为预制菜。”

“也就是因为此,导致厨师和帮工人员没注意到凶手在凌晨烹饪的人肉,下意识端上餐盘。”

李建业将逻辑讲清。

这年头的预制菜其实很多了。

像是红白喜事上的四喜丸子,又或是甜米饭之类的。

炸鸡这玩意自然也是如此。

预制菜能提高出餐效率,口味也没什么区别,提前一天炸透一半,第二天捞出来油炸,省下来的时间可都是金钱!

当然,如果是十八岁小伙吃十八岁炸鸡级别的预制菜,那当徐嚯没说这件事。

后厨里没有监控,查不到明确的信息。

徐嚯一来,便将目光挪向一旁。

这里是后厨的桌面,此时上面的各类厨具又或是食材已然被清除。

不锈钢材质的架子宛若殡仪馆的停尸床。

当然,上面此时也确实停放着尸体。

“目前我们找到的,是脚趾,手指,眼睛等较为小巧的骨骼。”

“其余的东西暂时没有线索。”

“肉块的话.不好搜查。”

李建业叹了口气,徐嚯默默听着。

他的面前,摆放着整整齐齐的骨头。

骨头被按照人体的结构放着,残缺的指骨有序摆放,手掌上还残留着筋的痕迹,上面有个牙印,以及被撕扯的画面。

脚趾骨呈现咀嚼的痕迹。

数量很少。

“头骨,腿骨肋骨以及骨盆,目前有发现吗?”

徐嚯又问道。

“没有,目前我们猜测,凶手并不具备毁灭式碎尸的工具,纯靠手工切割和分尸。”

李建业摇摇头道。

“男性啊”

徐嚯揣摩一会,“从仅存的尸骨来看,手掌长度大概在17厘米左右,按照比例来分析,其身高在170左右。”

“从掌骨以及指骨来看,这是位男性,正常体重大概在一百三十斤左右。”

人的手掌与身体呈比例生长,通常为十分之一。

而指骨和掌故,男女之间也是存在差异性的,前者较为厚实,后者会纤细一些。

如此,死者的身份大概是一名男性,从骨龄来看,年龄在四十岁左右。

此外,还有牙齿。

徐嚯曾找出了对方的牙齿和眼睛。

其中,牙齿呈现畸形,泛黄,磨损较为严重,表面看得出蛀牙。

人体与环境为信息相关,一个有钱人,生活优渥环境较好,很干净的人可能得蛀牙,却不会黄成这样。

反过来却可以。

如此来看,死者的数据就略显清晰。

“这是一位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三十斤左右,生活环境中下,卫生安全并不在意的四十岁中年男性。”

“结合死亡时间,为十月一号,而现在是三号,期间隔了近乎四十八小时却无人报警来看.”

“大概率是一位独居男性。”

徐嚯观察了一下这没多少痕迹的尸体骨骼。

“普通女性,即便身高在175,超过了死者,但整体力量却无法超越。”

“想将死者杀害,分尸碎尸,随即跑到炸鸡店将尸体炸成鸡块.”

“很明显体力不符。”

“大概率是位男性。”

杀人是一件耗费体力的活。

更别说背着几十斤的人肉行走的女人了。

“仇杀?”

李建业抬头看着徐嚯,疑惑道:

“碎尸案,如果不是为了躲避搜查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仇杀导致。”

“凶手是想靠炸鸡毁尸灭迹?”

杀人后,无非暴露和不暴露两种选项。

不暴露就是藏,就是埋。

凶手在藏尸?

确实,目前来看这是个很不错的选项。

如果小龙小虎没来偷他面包,自己没跟着下井,妞妞没用这个乞求徐嚯放了小白。

那么,这起案子大概率会在两天后再也不会出现。

为什么?

因为这点量一天就能卖光!

落入肚子里的东西,十二小时到二十四小时内就能消化完!

没有什么毁尸灭迹,是比落入五谷庙还彻底的了。

如果有,那就只能是焚烧,烧成灰。

“不太像。”

徐嚯顿了顿,眉头皱起,“如果我是凶手,我会找个碎骨的机器,将其打成肉泥,随后找个养殖场丢进去。”

“人具备发现尸体的能力,但动物可不具备这个思维。”

“再者.腿骨,盆骨等难以处理的骨头他该怎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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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骨,头骨很硬也很大,处理起来是个麻烦事。

油炸后给人吃?

想多了,根本做不到,除非是盲人顾客。

还得是十分多的盲人顾客,周围不能有其余人!

所以,骨头得单独处理。

但,若是单独处理就没必要再将尸体进行油炸,直接和头骨一起处理就行了,没必要出现第二起抛尸现场。如此来看的话

“某种目的?”

“不能带来物质利益的目的,就只能是情绪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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