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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五章:死又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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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零五章:死又何惧? (第1/2页)

基列人同盟武装袭击哈伯斯费里渡口,并捣毁了渡口附近的种植园,解放种植园奴隶,拘禁当地士绅名流的事迹传开,很快在美利坚全境引起轩然大波。

尤其是在布坎南总统发给弗吉尼亚当局和罗伯特·李的电报泄露后,更是引起了北方支持废奴民众的强烈愤慨。

北方各大报社纷纷抨击布坎南政府在电报中将基列人同盟武装定性为叛乱武装,将约翰·布朗定义为叛匪头目的行为。而是将约翰·布朗盛赞为自由斗士与英雄。

布坎南政府的声望和支持率由此降到了冰点,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都对布坎南政府失去了信任。

在得知弗吉尼亚当局马上要在弗吉尼亚对包括约翰·布朗和他小儿子在内的34名俘虏进行审判后,北方的主要城市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活动。

北方各州的政府为了迎合民意,也通电向联邦政府和弗吉尼亚政府施压。

要求弗吉尼亚当局将约翰·布朗等人押解至华盛顿,由最高法院进行审判,而非在弗吉尼亚进行审判。

弗吉尼亚当局置若罔闻,没有理会北方的抗议与诉求。仍旧决定在弗吉尼亚对约翰·布朗进行审判。

共和党人林肯深知,让一群由蓄奴主义者组成的法庭审判一群反蓄奴主义的斗士意味着什么。

林肯星夜乘坐火车赶到里士满,要求担任约翰·布朗的辩护律师。

弗吉尼亚当局则以林肯不熟悉弗吉尼亚州法律为由,拒绝林肯担任约翰·布朗的辩护律师。

林肯无奈,也以约翰·布朗身负重伤为由,要求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延期对约翰·布朗进行审判。

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地,弗吉尼亚当局很清楚这只是林肯和约翰·布朗的缓兵之计,再度拒绝了这一要求。

约翰·布朗袭击哈伯斯费里渡口让弗吉尼亚州颜面尽失,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哪支武装敢主动打进南方。

无论是出于挽回颜面的考虑,还是出于震慑其他北方激进废奴主义武装的考虑,弗吉尼亚当局乃至整个南方都不可能轻饶过约翰·布朗。

约翰·布朗从北俘虏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1860年3月7日,一场前所未有的审判在弗吉尼亚州拉开了序幕。

在对约翰·布朗进行审讯之前,弗吉尼亚州已经对约翰·布朗的那些从犯,也就是同伙进行了审讯。

已经完成审讯的从犯中,不少人都主动认罪。

弗吉尼亚最高法院的法庭庄严肃穆,所有人的目光聚焦在被告席上的一位衣着朴素,浑身是伤的男子身上,他便是此时此刻让弗吉尼亚州乃至整个南方都恨之入骨的约翰·布朗,今天的焦点人物。

约翰·布朗轻蔑地瞥了一眼审判长威廉·休斯,不屑地望着法庭内这群由奴隶主组成的法庭。

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悔意,只有坚定和决绝。他的身躯挺拔,仿佛是海边坚固的礁石,无惧大风大浪的侵袭。

控方律师首先站了起来,以铿锵有力的声音开始陈述对约翰·布朗的指控。这个控方律师不是别人,正是弗吉尼亚州现任州议长查尔斯·J·菲利普斯。

查尔斯·J·菲利普斯指责约翰·布朗犯有叛国罪、谋杀罪和其他重罪,要求法庭对他做出严厉的判决。

至于约翰·布朗的辩护律师,由于是弗吉尼亚当局给他安排的律师,这位辩护律师在弗吉尼亚当局的受益下保持缄默,放弃了为约翰·布朗辩护的权利。

很快,控方律师查尔斯·J·菲利普斯又在法庭上展示了约翰·布朗犯罪的铁证。

这些铁证无非就是约翰·布朗在袭击哈伯斯费里渡口时使用的武器,哈伯斯费里渡口附近的庄园主,以及在袭击中被约翰·布朗误伤的平民,以及被误杀平民的家属。

这些人声泪俱下地控诉约翰·布朗在哈伯斯费里对他们犯下的罪行,要求法庭公正地对约翰·布朗进行判决,以告慰受害者。

威廉·修斯的嘴角毫不掩饰地露出得意的笑容,他的声音在法庭上回荡:“约翰·布朗,你与你的帮凶们现被指控犯下谋反罪,谋杀罪,绑架罪,破坏公共秩序罪,袭击政府设施罪。你对被控犯下谋反罪行,有何辩解?”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如果法庭允许的话,我有几句话要说。”约翰·布朗面色平静如水,早就将省事置之度外的他淡然一笑,说道。

法庭内的奴隶主头子们闻言开始交头接耳,约翰·布朗面对数项严重的指控,而且法庭内外都是他们的人,死刑是无论如何都逃不了了。

对于一个将死之人,这些奴隶主头子们慷慨地决定给他一个说话的机会,以显示他们的宽容大度。

“本庭经过商议,决定给你一个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威廉·休斯宣布说道。

“首先,除了我始终承认的,即我的解放奴隶计划之外,我否认其他一切指控。

我确实有意完全消灭奴隶制。如前年冬天我曾做过的那样,当时我到密苏里,在那里我未放一枪便带走了奴隶,最后把他们安置在北方或者加拿大。我计划着扩大这行动的规模。这就是我想做的一切。我从未图谋杀人、叛国、毁坏私有财产或鼓励、煽动奴隶造反、暴动。

我还有一个异议,那就是,我受这样的处罚是不公平的。我在法庭上所承认的事实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证明,我对于证人提供的大部分事实的真实和公允很是钦佩。

但是,假如我的作为,是代表那些富人、有权势者、有才智者,即所谓大人物的人,或者是代表他们的朋友——无论是其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或其中任何人的利益,并因此而受到我在这件事上所受到的痛苦和牺牲,那就会万事大吉。这法庭上的每个都认为,我的行为不但不应受罚,而且值得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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