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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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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叶纤红奇怪地望了弟弟一眼。“什么事不开心?”

“没什么。”郑兴安没好意思说。

农村有句老话: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肯定听过这句话,明白一个人不能嫌弃自己家里穷的道理。

所以就算再不喜欢住在老家的旧房子里,也不能告诉别人。

苏思诗从口袋掏出一只早准备好的盒子,递给郑兴安。“第一次见面,姐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块手表你就戴着玩吧,希望你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

“这太贵重了,安安不能收。”郑建国哪里见过一出手就送人手表的有钱人,连忙替儿子推辞。

“叔叔客气了。”苏思诗笑道。“就一块普通的手表而已,值不了几个钱。”

叶纤红扫了外面的盒子一眼,见不是前世听说过的瑞士大牌,放了心,对站起来不知所措的弟弟说道:“既然是你诗诗姐这个大老板送的,就收下吧。”

不是她心大,主要是对手表不了解。

前世在深圳呆着,知道这个时候已有大量的石英表流传开来,多是香港走私过来的,价格也就二三十块。外表很漂亮,质量就马马虎虎了,戴个一两年,也就坏了。

虞城在内地,暂时还没见到。

叶纤红以为苏思诗送弟弟的不过是类似的学生手表,就没在意。

几十块钱,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对苏思诗来说,可能还不如她吃一顿呢!

“谢谢诗诗姐。”见姐姐同意了,郑兴安这才高兴地接过来。

这个时代,手表还是个稀罕物,成年人都未必戴得起,更不用说学生了。像他所在的中学,很多老师都没有手表。

打开红色的盒子,里面是一块黑底宽银边的机械表,表面比成年男表略小些,银色哑光的表壳边沿,刻有希腊数字,看起来非常精致漂亮。

郑兴安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戴到手腕上,表带稍微宽了一点,不过问题不大。

郑建国凑过去望了一眼,他是搞机械出身的,一看手表的做工,就知道不便宜。有心想跟儿子说,把手表装回盒子好好保存,别戴在手上免得丢了。又不知道女儿跟那个客人的关系,嘴唇动了动,没有出声。

第六十章不懂有钱人的世界

“你们收拾行李干嘛?搬家还是去哪里玩?”苏思诗指了指墙角放着的行李,惊讶地问。

“我爸我妈等会要回乡下,这是他们的行李。”叶纤红也没有瞒她。“想他们在这里住几天也不愿意,估计是丢不下家里养的鸡鸭和猪。”

“长辈都这样,对自己养的东西有感情。”苏思诗深有同感地笑道。“像我爷爷,都八十了,还喜欢在院子里种菜,一天不浇水不拔草就浑身不自在,我们怎么劝都没用。”

“那可不一样。”叶妈妈做好早饭出来,笑着接话。“我们乡下人没办法,不这样做,就会饿肚子。你家老爷子是有福气,天天干点活活动活动筋骨,这样就会长命百岁——”

叶妈妈昨天回来后,在女儿这里睡了个少有的安稳觉,今天起床后,感觉整个人精神十足,像是恢复了青春。

这些年因为身体原因,她话也说得少,说多了怕伤神,很少像今天这样,主动接客人的话。

看来身体好了,连性格也变回年轻时的样子。

“阿姨谦虚了。”苏思诗见叶妈妈走出来,站起来打招呼。

“坐,坐。”叶妈妈走去,连声叫道。

叶知书和苏思诗的真实年纪,其实只差了几岁,站在一起,怎么看都像是两个辈份的人,苏思诗叫她阿姨,居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一点,脸色就有点不自然,暗暗为妈妈心疼。

同为女人,谁不愿意显年轻?

不过妈妈今天的气色,已经比病前好太多了,这让叶纤红非常安慰,看来那瓶水效果真的不错,妈妈喝了后,排出一些毒素,所以身体变回年轻了。

看来自己有机会,要多找些空间小树感兴趣的宝贝,让它吸收后,产生同样的水珠,给妈妈长期服用。

相信这样日积月累,妈妈也会变得像诗诗姐一样,年轻又漂亮。

不过还是得努力赚钱,上次运气好,在别人丢弃的东西里找到了一个,下次未必有这样的机会了。

当然在那些古董店里,她相信一定有类似的宝贝,如果没有钱,难道她去偷去抢啊?

“对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苏思诗问道:“我今天正好没事,开车送你们回去吧。”

“不用,不用。”叶妈妈一听,吓得连忙推辞。“我们坐公共汽车就行了,路又不远。”

叶知书活了三十八年,还没坐过小轿车呢?

她总觉得那种车,是大官大老板坐的,像她这样的农村妇女,坐坐拖拉机还差不多。

“没关系的。”苏思诗转头望向叶纤红。“我和小叶是朋友,送送你们是应该的。”

她相信叶纤红不会在意这个,所以看她怎么说。

“那就谢谢诗诗姐了。”想到坐公交车到了平原村后,还要步行几里路,有车子就方便多了,叶纤红也没有客气。

跟叶纤红约定后,苏思诗离开叶家,说回家换一套衣服,等一会就回来。

叶纤红送她到门口,再次表示了感谢,苏思诗拍拍她的肩,叫她别在意。

回到屋里,爸妈已端出早餐,一家人开始吃早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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