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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招果然很管用,黄毛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惊疑不定:“你……你是大飞哥的妹妹?”

“对啊,亲妹妹,一个户口本上的妹妹!”

我理直气壮的回答。

我早就发现了,其实我很有演戏的天分。

骗这几个小痞子,绰绰有余。

其实我也可以说,我是大飞哥的女人。

那样更容易唬人。

也很好蒙混过关。

因为妹妹总是有数的,而女人是没数的。

但我不想说我是除了温绍年之外,其他男人的女人。

“我不信,你在蒙我!我和大飞哥经常一起喝酒,我怎么不知道他还有个妹妹?你知道你冒充大飞哥妹妹是什么下场么!”黄毛忽然变得凶狠了起来。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是不是真的和大飞哥一起喝过酒。

但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我必须咬牙把戏演下去。

不能半途而废。

要不然,不但温绍年的女朋友无法脱身,我也一样摆脱不了麻烦。

于是我用更加理直气壮的声音说:“每天和我哥喝酒的人多了去了,你算老几?居然敢质疑我的身份?这样,你给我哥打个电话,问问他,你想调戏他妹妹,他管不管?”

我反客为主,咄咄逼人。

其实心里面很紧张。

别打!

千万别打!

一打就露馅了!

好在,那个黄毛并没有打。

他后面一个戴耳钉的男人却鼓噪说:“黄毛哥,你打一个问问啊?”

只是他刚说完,就被边上一个同伙狠狠地踹了一脚。

“闭嘴!怕把你当哑巴卖了么?”

看他们如此反应,我知道我赌对了。

他们根本就没有大飞哥的电话,什么一起喝酒,也是吹牛。

我们是互相对着吹。

就看谁的演技好了。

于是我显得很不耐烦,拿出了手机:“你们不打,我打了啊,哥,你在哪呢?有人要欺负我……”

我刚说到这里,只见黄毛掉头就跑了。

其余的同伙也都是一个比一个跑的快。

只有那个戴耳钉的开始没反应过来。

他同伙边跑边骂:“你沙比啊!跑啊!”

那个人这才如梦初醒,扭头也跑了。

我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觉得腿一软,几乎跌倒。

后面的那个书卷气女孩急忙扶住了我。

“谢谢你!”她很诚恳,很有礼貌地向我鞠躬表示感谢。

果然和我对她的最初印象一样,知书达理、温文尔雅。

有着让我羡慕的气质。

小时候,我很喜欢读书。

辍学后,我也很渴望知识。

来城里后,我也是利用一切的空闲时间,读书看报,看电视新闻。

从里面,我真的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和概念。

让我在很多说话的场合,都显得很有水平。

我曾经以为,就算是我没上过真正的大学,但像这样在社会上学习也是差不多的。

只要能有收获,不存在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可现在看到了这个女孩,我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愿望。

我也要上大学!

真正的大学!

我要攒钱,然后去读大学!

没文凭也可以,旁听也可以,总之我就是要上大学!

我也要像这个女孩一样,拥有这样娴雅的气质!

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我想上进,我想提升自己的个人素质。

但真正的理由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是不想输给这个女孩。

虽然这种想法很可笑,但却是很强烈。

无比的强烈。

我当不成温绍年的女人,但我也不想被温绍年身边的女人比下去。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我勉强笑道。

其实事情到了这里,我们就应该彼此挥手告辞了。

各走各的路。

天各一方,老死不相往来。

她有她的幸福,我有我的孤独。

再和这个女孩待在一起,我会觉得很难受。

可……可我既然已经帮了她,就要把好事做到底。

最起码要把她送出城中村为止。

否则,要是那些人再回来,或者她再遇到别的坏人,我不是白忙活了一场?

所以我就提出,要把这个女孩送出城中村。

她当然很高兴。

因为她虽然已经叫人来接自己了,但现在这个位置,连一个路牌都没有,她根本就说不清位置。

于是我们两个人并肩往外走。

我领的路。

“我叫夏兰,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她很有礼貌地问我。

我的第一反应却是,我也不过才20岁。

难道我很老了么?

为什么你一定认为我是你的姐姐?

现在很多大学生也都是和我差不多的年纪吧?

咱们谁是谁姐还不一定呢!

但随后,我自嘲一笑。

马上扔到了这个可笑的想法。

女人啊!

果然都是爱计较的动物!

总是就爱在这细节末节上的事情较劲。

人家喊你姐姐怎么了?

不就是一种尊称么。

再说了,这段时间我起早贪黑地卖衣服,虽然说不至于憔悴得人老珠黄。

但也是不免多了很多的风霜之色。

我看着比这个夏兰年纪大,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然后,我第二个反应就是。

我不能说出我的真名。

不能让温绍年知道,我与夏兰见过。

我还帮了她。

我帮夏兰,只是为了让温绍年以后不要误会我,却一点也没有给温绍年卖好的意思。

我们之间的关系,从我对温绍年说,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从我在商场,看着他的身影,却不敢出声时起,就已经再没有彼此问候的理由了。

然后从我在自习室,默默看着他与夏兰坐在一起时,就彻底划上了句号。

之前我不能和温绍年在一起,都是我的原因。

现在又多了一条夏兰的原因。

既然现在人家两个已经在一起了,我就不能去当一个破坏人家感情的小三了。

那样太贱,太不要脸了。

于是我迟疑了一下:“奥,你可以叫我欢姐。”

“欢姐,你人真好!”

夏兰亲呢地用手挽住了我的胳膊。

我不知道,如果她真的知道了我和温绍年的纠葛后,还会不会这样心无芥蒂地挽着我的手呢?

还会发自内心的感谢我么?

估计一定会提放警惕,甚至怀疑之前的那一幕,都是我找人刻意演的一出戏吧。

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好故意接近她,假装她的闺蜜,准备挖她的墙角。

所谓防火防盗防闺蜜,就是如此。

不是我想象力丰富。

是当初我在饭店打工的时候,每天被迫看了很多的狗血电视剧。

这都是那里面耳熟能详的套路。

已经不新鲜了。

好在她什么都不知道。

才让我不那么尴尬。

而正因为她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的心里面,油然而出了一种愧疚的感觉。

虽然刚才是我救了她。

但我觉得,我还是欠她的。

虽然,我不是第三者,我也没有要破坏她和温绍年关系的想法。

但毕竟,我现在的心里,还默默地爱着她的男朋友。

这就让我天然地理亏。

所以我稍微退后了半步,不想看她的眼睛。

我怕从中看到我的局促,我的不安,我的心虚。

但她也马上放慢了脚步。

还是和我处在同样的水平线上。

于是我只能低头,看着脚尖。

我穿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

但因为总出没于夜市之中,边都有些脏了,我也没有时间打理。

夏兰穿着一双橙色的牛皮小靴子。

托小芬和朱丹的熏陶,加上我现在又是做服装生意的,所以我虽然不买,也不卖那些奢侈的衣服鞋帽。

但该懂的我还是要懂的。

我要知道现在的流行款式是什么,才能进类似的货。

这双鞋是迪奥的新款。

虽然看着低调,不显山漏水的,但也要一万多。

原来这个夏兰,只是不那么张扬,但其实也是一个白富美。

所以与温绍年在一起,就真的是门当户对了。

这里到出口还有一段距离。

两个人自然要说点什么。

于是夏兰就问我是做什么的,我回答,是摆摊卖衣服的。

夏兰高兴的说,以后一定要过来光顾一下我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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