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有人故意压价,她又是另外一副模样了。压着眉一副难为情的模样,“真的不能再低了,我这儿都算是赔本买卖了,要是大哥您把这三个一起买了,我就给您抹个零头吧。六十六文,六六大顺,好兆头呢!今儿个除了您,还真没谁在我这儿买过这个数的。”
“好嘞,东西您拿好啊。”
这像是荒地上一片无人看管的杂草。
有风时,便跟着风肆意摇摆。
落雨时,则痛快喝几口水。
天上高悬着烈日,也不抱怨,尽情舒展叶片痛痛快快晒一顿。
好像从来没有什么事会让她觉得难过。
柳十令记得,他第一回 见到阮觅的时候,是在另一个胡同。那时候她并没有看见他,不过她身边有一个人,两人关系很是亲近。第二回见,则是在他住的那条巷子,不过这回与她在一起的又是另外一个人了。后来再见到的时候,她竟然笑着朝他打招呼。
柳十令自小熟读经史典籍,性格里难免带上一些板正。他不喜与旁人亲近,对女子避之不及,常常保持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所以阮觅上门来找他的时候,柳十令无措且抗拒。
但后面接连发生许多事,阮觅像旁人所说的救世主那样出现在他面前。那时候他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事情,现在倒是想个不停,止都止不住,并还衍生出了一个新问题。
那些人,与阮姑娘是什么关系?
但这个问题,柳十令也就是想了一瞬罢了。
很快便被面前斗气一样的叫卖声打断思绪。
阮觅吆喝一声,隔壁阿婶就必定要用更大的声音吆喝。她显然是想明白了,自己没办法越过柳十令这道坚固的屏障去抓阮觅,于是使劲儿地企图在声音上压制阮觅。
“东西好看顶什么用?来看看我这儿的,两文钱你就能买个东西回去。小到锅碗瓢盆,大到笔筒笔架,要什么有什么啊!”
阮觅见状,也扯着嗓子喊:“看看我这儿的东西,可都是精品,今天特地拿出来贱卖的。”
阿婶:“我这儿有角梳。”
阮觅:“我有镇纸!”
阿婶:“簪子。”
阮觅:“狼毫!”
阿婶:“送一个不要钱的碗!”
阮觅一气之下,喊道:“我送一个大才子……”
话还没说完,阮觅意识到什么,慢慢转头,发现柳十令果然很警惕地看着她。于是从善如流改了口:“……送大才子的字。”
士农工商,无论什么身份的人都削尖了脑袋往科举路里钻,于是一听到“大才子”三个字,人群里就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往这边看过来。
柳十令默默往后退了几步,阮觅连忙陪笑抓住他的袖口,“就这一回!”
阿婶短暂怔愣一下,再次冷言冷语:“哎呦,大才子呢!后生模样是长得不错,就不知道是不是绣花枕头就是了。”
聚拢过来的人群没有散开,柳十令忍受着诸多目光,后背凉飕飕的。
他一贯不喜欢挤在人堆里,也不习惯这样万众瞩目。
但奈何阮觅一直抓着他袖口不放,死猪不怕开水烫一般摆出一副无赖模样。柳十令忍了忍,实在无法忍受这么近的距离,低声喊她:“阮姑娘可否松开?”
阮觅就当作他答应了,瞬间笑眯眯的,“不用紧张,就当作送一幅字给我就行了。”
柳十令一听,身体与神情更加僵硬了。
阮觅见他不动,眼睛略往旁边一扫,便跑去不远处的笔墨摊子上借了笔墨纸过来,往柳十令面前一摆,“好了,东西齐了。”
完全没有给柳十令留下拒绝的理由。
这倒不是她意气之争。
柳十令的性格需要有一些改变,他本身就是个极有才气的人,但是有时候太过优秀反而不是件好事。
若是一个天才在成长过程中遇上另外几个天才,那他是幸运的。因为他将拥有惺惺相惜的人,不至于太过孤独。
而如果天才在排挤与沉默中一路走来,身边尽是些不如他的人。那么,那些失败者将会将自己的不如意加诸于旁人身上。就像张兴做的那样,分明是自己不如人,却觉得这一切都是柳十令害的。他们仗着人多,打压比自己强的人,好像这样便能突显自己的厉害一般。
柳十令似乎自小就成长在这样的环境中。
他并没有遇到那个能与他比肩的人,或许也遇见过,但那时候的他已经养成了现在这样略有些孤僻的性子,自然很难再走出来。
有句话是说,酒香不怕巷子深。
但往往很多时候,这酒明明是香的,却因为被掩藏在偏僻巷子里而无人问津。
柳十令无可置疑,是个天才。不过他的天分有很大一部分被掩盖在了沉闷的性格与自小的经历之中。
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从很小的时候,当他表现得优秀时便有人或是嘲讽或是嫉妒地看着他。这样的经历,在柳十令思想还未成熟起来的时候,就让他无意识地给自己加上了一道枷锁。
不能太过优秀。
太过优秀会招来旁人的厌弃。
所以阮觅估计,真正的柳十令,或许比现在还要强。
但前提是,他要更加的自信,要走出以前给自己建造起来的牢笼。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能慢慢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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