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傍上太子爷的递烟日常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0节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萧月华回答完,君漓又追问道,“既然你被容先生赏识,那必然也参加过三月七日三更时,她在竹林中举办的‘明珠遗光’?”

“明珠遗光”四个字一出,锦笙一口茶水没包住猛地喷了出来,恰好就喷了顾勰一身,后者被她一喷,惊得跳了起来,“阿笙!你干什么?!”

“对不起我的哥!我不是故意的!”锦笙惊觉这里不是她和顾勰独处,而是在国公府,于是又立马跪下来,官方道歉,“世子恕罪,长公主恕罪,太子爷恕罪,草民并非有意……”

顾勰最看不得朋友屈于自己的身份地位给自己下跪迎合,赶忙给她扶起来,“起来起来,不是故意的有什么罪?走走,陪我去换衣服!”

锦笙不敢起,她虽然喷的是顾勰,但怕的其实是长公主,这可是人家捧在手心的亲儿子,容得江湖混混与他称兄道弟?

好在长公主也觉得没什么,让她赶忙起了,“你的衣裳也湿了,赶紧随着勰儿一起去换身衣服吧。”

锦笙应是,这才从地上爬起来,被顾勰拉着离开了棠雀轩。

走的时候她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君漓,可巧,君漓也正面无表情地挑着眉好奇地看着她。

锦笙敛了神色,若无其事地跟着顾勰去了。

直到脱离了棠雀轩能看得到的视线范围,锦笙才松了一口气,撑在墙边久久不能平复心中的震惊:两年前君漓竟也去过柳州?!君漓竟然去拜访过师父?!君漓竟然也知道明珠遗光?!他不会也参加了吧?!

“阿笙,你怎么了?脸色这么白?”顾勰一边拂身上的水渍,一边疑惑地问道,“不会是被君曦见给吓的吧?”

锦笙叹了一口气,真是知我者亲生的狐朋狗友,她这个惊吓可不小。如今平静下来,又觉得方才自己反应那么激烈才是真的惹人生疑。

因为仔细一想,她又觉得是自己吓自己。

首先,那时候是半夜三更,谁也看不清谁,就算她落荒而逃的时候有些许月光,但她跑那么快所有人都只可能看到了背影。

其次,参加明珠遗光的文人墨客都是打堆结伴站的,太子爷这么尊贵,根本不屑和别人扎堆的好么?那么当时被她扑倒在地的那个男人就一定不是他。

最后一点,如果两年前太子爷真的看过她女儿身的模样,前几天再次见面的时候他怎么可能这么淡定?!

再进一步说,那个男人那么温柔,怎么可能是冷冰冰的太子爷呢?

如果真的是太子,她当时做了那么多逾距的事,最后还害他绊倒受伤,还绊在他身上亲了他一口……这样真的不会被全城通缉的么?这样都不通缉真的没问题么?

综上所述:想多了!是自己想多了!一定是自己想多了!

第18章 溪中涧有凤衔杯(修字)

锦笙自我暗示了许久才放下心来,再回神的时候已经被顾勰拉进了他的房间里,有两个贴身服侍他的婢女进来要为他宽衣。

两个生得貌美如花的婢女还没伸手碰到顾勰,他就自己解了衣带随意丢了外裳,“诶不用帮我,我自己来,你俩给阿笙换就好了,手脚都放温柔点儿,我家阿笙细皮嫩肉的……”

“不用不用!”锦笙连忙摆手,把自己的衣裳扯直,低头看了看,“我身上没多少水,要不了多久就干了,你换了就行,快点儿吧。”

语毕,她就兀自在茶桌边坐了下来,抬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滴水溅到锦笙的指尖,她的思绪渐渐回到两年前,三月初七的那晚。

锦笙记得很清楚,那晚的明月恰巧被乌云遮住,整个竹林只有师父的竹舍那处是亮堂的,挂了火红的灯笼,还有金黄的烛光。

明珠遗光是她的师父容青野一时无聊找的乐子,召集一些文人墨客到竹舍里来,趁着夜黑风高,大家结伴而行,分头寻找遗落在竹林中的十二颗夜明珠。

乍一看这个乐子和他们这些文绉绉酸溜溜的文人墨客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也并没有什么好乐的地方,不仅不乐,还有些许瘆人。

竹林之大,虽然没有生禽猛兽,但一些顶漂亮的菜花蛇就足以吓得一些顶漂亮的闺秀小姐花容失色,而且深更半夜的,还不准点灯,只能依靠竹舍那方仅有的火光摸索着走,试想想,但凡遇上个穿白衣服的,夜明珠再反个光,魂儿都能给吓出来。

但因为举办明珠遗光的人是容青野,来的人还是只多不少。

当晚锦笙就混在这一群人里,她只是来凑热闹的,谁教她早知道这些夜明珠的藏匿地点,这一把就是来装装|逼稳赢的。

那一晚就是她作假妆的前一天晚上,刚好着的就是那身绣有云中仙鹤的青衣,青丝高束,手中折扇啪嗒一开,端的就是玉树临风。

“诸位不要以为找到夜明珠便是赢家,还须得在找到夜明珠后结合夜明珠所在之地,为此物赋诗作词一首,要是不能找到夜明珠,折下竹枝或是花草,赋诗作词一首,若是作得好,十首诗词便可抵一颗夜明珠,但若是找到夜明珠的人作的诗词不如折下竹枝花草的人作的好,那这颗夜明珠便作废。”

容青野执杯一笑,“我本是无聊之人,也只能想出如此无聊的法子了。不过,应我那顽徒的主意,还须得给你们加些难度,同时也是为你们安全着想。花官,把东西拿上来。”

“好!”她身边的婢女笑吟吟地走下竹舍的台阶,将手中的红绸发下去,“按照名单我已经算好了,你们刚好可以两两分组,将红绸系在各自手腕上,这样一来两个人就必须形影不离,若是有什么事也能相互照应。若是发现你们谁把红绸取了下来,算为弃权。”

花官一边笑一边发,走到锦笙面前时瞬间敛起笑意惊了一惊,低声疑惑,“你来凑什么热闹?”

锦笙挑眉不答,自己伸手拿了红绸,先在右手手腕上系了,“玩一玩。”

花官摇头,发完红绸后步上台阶凑在容青野的耳边说了几句,容青野的视线在下方一片人群中一扫,果然扫到了正在与人攀谈的锦笙,然后摇头笑道,“让她玩儿吧,反正她也作不出什么好诗。”

这真是一语中的,且这一语中了个颇为扎心的的。

因为锦笙的加入,原本两两成双的人定然就要多一个出来,她也不愿意活活拆散别人,于是只好自己出发。

锦笙走了大概半刻钟的样子,就模模糊糊地看见不远处似乎有个人影。一旦远离了竹舍,就什么都看不见,人脸都是乌漆墨黑的一片,只有衣裳能够反一些光,辨识出那里有个人在。

她兴冲冲地摸过去,径直摸到那人的手,那人颇为抵触,或者说厌恶地想要挣脱。

由于太过兴奋,锦笙直接用了本来的声音,“你没有系红绸啊?那我们俩一起好不好?我是知道内|幕的,保证不出半个时辰就带你找到所有的夜明珠!和我搭档很占便宜的!”

在光线充足的地方,最灵敏的感官是双眼,第一印象也是双眼传达的,但是一旦到了光线不充足的黑夜,其他的感官都会格外敏锐一些。

因此,从锦笙摸上那人的手开始,那人从扑鼻而来的淡香、柔软滑腻的手上肌肤、纤细清瘦的骨骼、脱口而出的声音都将锦笙判断为了女子。

“好不好啊?”锦笙一直捉着他的手,等待着他回话,小小的一个巴掌捏住他的大掌,满心满眼都是期待。

这种期待感已经冲破黑暗让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

他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小小的、软软的一个小肉丸儿,那时候小肉丸也窝在他怀里一边扯线团儿一边拉扯他的手,胖嘟嘟的小手温温凉凉,小肉丸望着他的时候也是这般期待,仿佛在期待他能和她一起笑出来,但是他还没笑,她自己就笑得咯咯咯。',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