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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卖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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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诗诗俏脸通红,娇艳欲滴,脸上尽是羞意。

相公不会是又犯了疯病了吧?还是……还是想要白日宣淫?

在她的印象当中,苏哲虽然纨绔荒苏,孟浪无状,但也并非如此急色之人。

猝不及防地被亲了一口,洛诗诗心乱如麻,如小鹿乱撞般。

至于苏哲所说的什么生财之道,洛诗诗只当他是在胡言乱语,选择了自动忽略。

而苏哲此刻也没有闲情逸致去注意洛诗诗的反应,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发财大计当中了。

作为一名文科生,苏哲也算的上博古通今了,尤其是对历史十分了解。

在尝过洛诗诗所做的鲫鱼汤后,苏哲突然想起史料中对于明朝百姓衣食住行的一些基本介绍。

明朝在烹饪方面,比起前宋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因为宋朝之时,所有菜肴几乎清一色以炖为主,想吃到炒菜几乎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而明朝则普遍开始炒菜,从口感上来说要比宋朝远胜不止一筹。

但是明朝食材同样匮乏,尤其是香料更是价比黄金,十分难得。

这个时代远没有什么鸡精味精之类的调味品,甚至连辣椒都没有。

若是你想吃个烤地瓜啥的,那你首先要能长命百岁,熬到万历年才行。

所以这个时代的菜肴口味十分单调,对于吃惯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和香精的现代人来说,根本难以下咽。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民以食为天”,所以吃对于人类来说是头等大事。

吃饱不是目的,对于富人而言,吃好才是享受。

老夫子不也曾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吗?

所以,苏哲的发财计划已经呼之欲出了——卖菜。

准确而言,应该是卖红烧肉。

猪肉在后世是国人的主食之一,几乎所有人都离不开猪肉。

然而在明朝,即便是那些苦哈哈的下里巴人,也没有几个愿意去吃猪肉的。

这个时候的人们,普遍以羊肉为主。

南米北粟,南鱼北羊,大抵如此。

之所以不吃猪肉,并非朱是国姓,百姓不敢食之。

真正的原因是,猪肉实在太过腥臊,食之令人作呕。

因为此时人们还没有想出騙猪之法。

没有阉割过的猪,口感极差,肉质又老又硬,尤其是那股骚气,令人难以下咽。

所以后世之人不吃老母猪肉也是这个原因。

目前为止,关于猪肉的做法,也只有一道极富盛名的东坡肉。

不得不说,苏东坡是一个极其会吃的吃货,同时,他也是一个十分有钱的吃货。

东坡肉听起来十分简单,但是做工十分复杂,尤其是成本更是高昂到难以想象。

因为这道菜当中的香料价值就远远超过猪肉本身数倍。

这种价格高昂的做法,有几个人能吃得起?

而之所以添加大量香料,花费多道工序,目的只是为了去除猪身上的那股骚气罢了。

只要手艺好,其他的根本不在话下。

苏哲嘴角露出笑容,一脸自得。

他老爸是五星级酒店大厨,他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一手好厨艺,所以才会选择去做美食主播。

虽然食材香料匮乏,但若是能把人人弃之的猪肉做成美味佳肴,一定会令人耳目一新,引来争先恐后的抢购。

发家致富指日可待啊!

说干就干,苏哲放下筷子一抹嘴,激动难耐地对洛诗诗说道:

“诗诗,咱们家里还有多少银子?你赶紧去集市全部去买猪肉,对了,再买二斤白糖!八角茱萸陈皮老醋酱油也要!”

洛诗诗一脸古怪地盯着苏哲,不知道相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还是又抽了什么疯。

但是男人吩咐的事,她也不敢多问。

洛诗诗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是想了想,还是把要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她默不作声地从床底取出一个精致的小匣子,用贴身保管的钥匙打开后,取出一支金光灿灿的金簪。

其实家里早就家徒四壁,甚至断粮几日了。

她这几日辛苦浣衣赚来的工钱,也都换成了米面。

这支金簪是她的陪嫁之物,也是她娘亲亲手交给她,希望能她传给她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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