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陪嫁之物早已被典当一空,但再苦再难,洛诗诗都没有想过去当这次金簪。
但是此刻,因为苏哲的一句话,她义无反顾地决定当掉簪子。
洛诗诗一脸不舍地带着簪子出了门,而苏哲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根本没有注意这些旁支末节。
一个时辰以后,洛诗诗终于回来了,她身后还跟着一辆驴车。
驴车是她租借来的,车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食材,其中一大坨猪肉格外显眼,足足有五十斤之重。
苏哲眉开眼笑地迎了出去。
“辛苦了娘子,等我的好消息吧!”
苏哲从家中取了菜刀案板和锅铲,又提了一桶水放到车上,接着便赶着驴车扬长而去。
金陵城历来繁华热闹,苏哲赶着车来到一处人流密集的地方。
将东西收拾妥当之后,苏哲大声吆喝起来:
“来来来,瞧一瞧尝一尝嘞,正宗黑猪肉做出的红烧肉,只卖一两银子一碗,童叟无欺……”
“这人疯了吧……”
“红烧肉是什么东西?”
“猪肉能吃吗?一两银子一碗,这是想银子想出毛病了吧?”
随着苏哲的吆喝,人们纷纷驻足围观起来。
但大部分人都对他抱以同情的目光,认为此人一定是得了失心疯。
苏哲却根本不以为意,将猪肉洗净,切成块状之后,他架起锅翻炒起来。
待颜色微变,将这些半熟的肉盛入桶中。
接着他开始往大锅之中添水,随着水越煮越沸,开始计算时间不断添加各种配料。
一刻钟后,汤底终于制成,苏哲一股脑将桶中的肉全部倒入锅中。
但是与此同时,刚才那些兴致勃勃围观的人们,在发现苏哲是个疯子之后,都三三两两地散的差不多了。
苏哲懒洋洋地坐在摊前,不停地打量着过往路人。
酒香不怕巷子深,哥这手艺,就不信遇不到识货的主!
苏哲一脸的若无其事,因为在熬制的过程中,红烧肉浓郁的香气被彻底激发出来,整条大街都是香飘十里。
就在这时,一个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大步流星地朝苏哲的摊前走了过来。
这男子面白无须,走路姿势十分怪异。
终于有上门的了!
苏哲一阵暗喜,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你卖的是什么?”
男子看向苏哲,咽了咽口水,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凑!原来是个娘娘腔!
听到男子尖细的声音,苏哲一阵恶寒,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猪肉制成的红烧肉,只要一两银子一碗,要不要来一碗?”
苏哲看着娘娘腔,漫不经心地问道。
“猪肉?一两银子一碗?你怎么不去抢!”
在听到是猪肉后,娘娘腔的表情变得十分古怪,再听到一两银子,看他一脸气愤,就差抄起凳子拍死苏哲了。
说完,娘娘腔转身欲走,但就在此时,那股浓郁的香味再次弥漫开来,在他的笔尖萦绕。
他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突然回过头来,阴阳怪气地说道:
“先给咱……我来一碗,哼!要是不好吃我非砸了你的摊子不可。”
说罢,那娘娘腔直接扔了锭银子给苏哲。
看到银子,苏哲瞬间眉开眼笑起来,只是他没有注意到,那雪花银上面还有官府标记。
“得嘞,要是不好吃您把我人拆了都行!”
说着,苏哲手脚麻利的从锅里捞出两块油光红亮的红烧肉放到碗里。
红烧肉块头很大,所以两块便装了一碗。
娘娘腔接过碗,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嘴里还在不依不饶:
“小子,少跟我耍贫嘴,我吃过的肉比你吃过的饭……”
话未说完,娘娘腔便将一块红烧肉送入口中。
下一刻,他两眼发光,脸上的表情更是精彩纷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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