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锦年:“……”
罗谦也绕出来,细细查看了那小童,摸了摸孩子的肚皮,又诊他的舌脉,罢了起身看向余锦年,他也是想看看这少年究竟有几分本事,于是说:“小兄弟,你为何说此儿有虫,讲讲?”
余锦年不慌不乱道:“初见此童,见他衣着鲜丽,却面色萎黄、身材瘦小,且嘴角流涎;走近来看,孩子眉骨与侧面上俱有些白斑,边缘模糊,且触手较为粗糙;再看小童眼白,有一处异常蓝点,正常孩子是不会有的。所以我便推测,这孩子肚中有虫。”
他又向那男人问道:“令公子夜间可睡得安稳?有无嘎齿梦呓,易醒易惊?平日又是否常常自言腹中疼痛,时有时无?”
听了余锦年的话,男人脸色微变,低头看了眼自家儿子。这小子是说过肚痛来着,他却没当回事,嘎齿更是夜夜常有,原来真是吃进了虫?!
想过这茬,男人神色顷刻间扭转,恭恭敬敬道:“哎呀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方才可是对不住了,不知小兄弟是罗老先生高徒,失敬失敬……小兄弟千万莫要记过!”
说着又转向罗谦:“老先生,实在是对不住,我儿得靠您医治呐!”
罗谦摆摆手,又问余锦年:“依你之见,可用何药?”
余锦年琢磨道:“肥儿丸可行?”
罗谦迟疑一阵,余锦年还以为他不认同此方,便见他以手掩嘴,避开那父子二人,低声纳闷道:“敢问小兄弟,肥儿丸是何方?”
“……”余锦年这才意识到,这肥儿丸出自《医宗金鉴》,而这书在此世并不存在,他纠结了一会该如何解释,忽地灵机一现,笑眯眯说,“此方乃是晚辈无意间看过的一本奇书所载,是将人参、茯苓、白术、胡黄连、使君子、芦荟,与焦三仙各味,并甘草一味,以蜜合丸所成。”
“好方,好方!配伍精妙,浑然天成!”罗谦奇道,“此书何在!”
余锦年哪里有这种奇书,只好说:“这……晚辈先前逃难途中,不小心掉进河里,没了。”
罗谦显然很是痛心疾首,连连摇头感叹此书的遗失。之后便依照余锦年所说,给那肚中生虫的小童开下肥儿丸方。
送走了那父子二人,余锦年才说:“晚辈记性还不错,尚且记得那书上的其他一些方子。若是先生需要,晚辈俱可告知先生。”
罗谦大骇:“这怎能使得?医之一门,各家之间闭门墐户尚且不及,医方医剂更是唯有父传子、师传徒,你先前的邪毒之说与缝补法,已经是惊世骇俗,老朽又怎可再贪心不足,窥伺你的药方?”
余锦年摇头:“若是药方不能拿来救济世人,那与一张废纸又有何异?”
罗谦闻罢此言,笑了两下,便退后两步,朝余锦年施了一礼,道:“小先生大义!”
不过短短几句,余锦年就成小兄弟升级成了小先生。
两人正争论着,那药僮洗过三四回手,回到前堂,见两人你来我往地躬腰行礼,当真是惊得目瞪口呆,不过他这厢才张了嘴,忽地又“哎呀”痛呼一声。
余锦年注意到他龇牙咧嘴,表情狰狞,不禁问道:“这是怎么了?”
药僮苦着脸说:“之前贪嘴吃辣,生了口疮,本以为这小小口疮转眼就能好了,谁想这两日愈加严重,疼得要命!”
余锦年走向药柜,看了看。
罗谦问:“小先生又有何妙法?请便。”
余锦年笑说:“妙法倒谈不上。不过我确实知晓一道方,名为冰硼散,对口舌生疮、咽肿喉痛甚是有效。”他自柜中取出硼砂、朱砂、冰片、玄明粉各少少许,磨粉混合,令药僮点吹疮上。
那药僮登时疼得捂脸大叫:“这回才是真的要死人了!”
见他们柜上有专门用来称装粉剂的小竹管,余锦年便将剩下磨好的粉末装进其中一个,道:“疼罢才会好。此粉早晚各点一回,不出三日,口疮必愈。”
药僮将信将疑:“真的?”
几人正说着话,这时候,门外细雨霏霏之间又缓步行来一人,撑着一把桐麻色的油伞,墨靴轻轻沾地,他白衣翩跹地挑开雨帘,仿佛地上的泥水污点都无法触碰他一般。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伞面上,又顺着伞骨滑落下去,在来人身周形成了一道新的水帘。
余锦年眯着眼睛看了看,虽然对方伞面压得极低,只能看见一点白皙的下巴,可他却仅从这下巴便将对方认了出来,高兴道:“阿鸿!”
那人微挑伞面,果真露出季鸿那张俊逸的脸来,他轻声责备道:“迟迟不归,当你又被人扣住了呢?”
“不是突然落雨了麽,走也不好走。”余锦年跑出去,钻进伞底下,扬首看着季鸿,笑道,“你专程来接我呀?”
季鸿扬了扬眉,无声示意道,不然接的是哪个小妖怪?
余锦年心里美滋滋,转头朝罗谦挥手再见,且喊道:“罗老先生,告辞啦!”
罗谦与那药僮俱与他招手。
……
两人在伞下挤着,季鸿抱歉道:“走得匆忙,竟只带了一把伞。”
余锦年将手藏进袖子里,忽然间发现刚才装了药粉以后,手一顺,竟是将竹管掖自己袖兜里了……算了,改日再来归还便是。
“一把就知足啦!”余锦年懒洋洋地贴着季鸿走,男人身上虽不暖和,却总是有一种让人感觉很安心的气息,他眨了眨眼说,“我还以为今天要变成落汤鸡了。”
“不会。”季鸿将伞面朝他的方向微微倾斜,如此走了数十步,烟雨朦胧之间,后面的药坊也已依稀看不见了。街上行人俱在奔跑躲雨,唯有他二人信步慢行,季鸿又伸手将少年揽得更紧一些,倏忽问道:“方才在药坊,你唤我什么?”
“啊?”余锦年疑惑地回忆了一番,“季鸿……不是季鸿吗?”
季鸿轻摇头:“再想想。”
余锦年憋着劲儿使劲想了半天,终于有了点印象:“阿、阿鸿?”
“嗯。”季鸿满意地微微颔首,薄唇抿起,低头噙笑,“以后就这样叫罢。”
余锦年:“……”
不过他也不甚在意,这时的熟人之间称呼时,常常都去掉姓氏,阿大阿二、阿猫阿狗地互唤彼此,算是种亲昵。他自以为与季鸿共居共住了这么久,虽然不是交根交底,却怎么说也能算是好朋友了吧,唤他个阿鸿,也不算过分。
两人虽就此达成了共识,季鸿却全然不知自己这个“阿鸿”的档次,对心大如盆的余锦年来说,和外面那个阿猫阿狗是一样的。
他俩走过肉行,余锦年突然站住了脚:“阿鸿,买个蹄髈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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