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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用人的时候,况且龙绳武亲自推荐,两人的身体素质和身手不错,不会拖累同伴,孙立人没话说,只得把二人留下。

兄弟俩刚安顿下来,经国便掏出一张折叠的纸给兄长,“兰姐让我转给你的信。”

周翰吃惊,“你放了这么久,怎么不早说!”

“兰姐说等我们入伍了再给你。”

这是她匆匆写就的信:

“周翰哥哥,我怀孕了,我等你回家给孩子起名字。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不能拦你。

你很喜欢《秦风.无衣》,如有可能,不妨把它作为战歌吧,我和母亲、孩子们等你跟经国凯旋归来!

我爱你,生生世世!

你的宝贝,澧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好一首战歌,他蕙质兰心的女孩儿!

怪不得临行那晚,他本来要与她抵死缠绵,可她不允,她说要来月事了,肚子不舒服,她只让他采取很温柔的姿势,他还有些遗憾。原来她怕伤了孩子,他心爱的女孩儿,她不告诉他,是怕扰了他的去意,她太爱他,太了解他!

周翰用整个晚上来写信,他从未写过这么长的信。他从前在美国时回信太简短,伤了他的女孩儿的心,他不欲再有第二次。他要这封信陪着他的宝贝,度过他不在身边的年月。他述说对澧兰的无尽爱意,回忆他们最快乐的时光,那些时光太多,都说不完,他的宝贝带给他无比的幸福和满足,他此生有她,夫复何求!他说等他回家再给孩子起名,不会太久。他记得澧兰在火车上给他唱的歌:

And fare thee still, my only luve! 珍重吧,我唯一的爱人,

And fare thee weel awhile! 珍重吧,让我们暂时别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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