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至极的心绪往往难以言表,所谓妙不可言;精美非常的文字常常难以翻译,我们可以称之为:美不可译。
即便从宽泛的角度来理解翻译也是这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这些文言古诗倘若译成白话,还剩下多少趣味?故郭沫若大诗翁以及众多中诗翁小诗翁的楚辞今译,可作教学的工具,终究不能成为艺术欣赏的对象,更无法流传广远。方言和方言之间的转译也总是令人头痛。一段南方的民间笑话,若用北方话讲出来,言者常有言不达意的尴尬,闻者常有何笑之有的失望。长沙现代俚语中有“撮贵贵”一说,译成普通话即是“骗人”。但“骗人”绝不及“撮贵贵”能在长沙人那里引发出会心的微笑,因为“贵贵”能使长沙人联想到某种约定俗成的可爱亦可笑的形象,笨拙、呆憨、土气十足,却又受到某种虚假的尊重,而响亮的去声重叠音节又极为契合这种特殊心理反应时的快感。字面的意义固然可以传达出去,但语言的神韵以及联想意义(associationmeaning)却在翻译过程中大量渗漏而去。
汉语内部的同质翻译尚且如此,汉语与西语之间的翻译,一种表意文字与一种表音文字之间的翻译,自然更多阻隔。几年前我的一个短篇小说译入英文,其中“肩头开花裤打结”,译成了“衣服穿得很破旧”;“人总是在记忆的冰川前,才有一片纯净明亮的思索”,译成了“只有当激动过去之后,人的思维才变得清晰和平静”。诸如此类。应该说,这是一篇属于那种比较倚重故事情节的小说,文字也简明和规范,是法国新小说家让·里加杜所界定的“wordsofadventure(历险的词语)”,较为易于翻译的。但在译者笔下,仍留下了累累伤痕。我很难想象,某些小说本土情调浓郁,又有独拔倔强的审美个性——特别是像林斤澜、张承志、何立伟的某些篇什,堪称现代小说中之拗体,一把句子中见风光,更倚重语言而不是倚重情节,完全成了“adventureofwords(词语的历险)”,其精细幽微处如何译得出来?每次耳闻这些作家的作品已经或即将被译成外文,我就暗暗为他们捏一把冷汗。
优秀的译家当然还是有的。用原作来度量译作也不恰当。但多年来闭关锁国政策,使不少译者很难有条件到西方去扎下十年二十年,很难使自己的西文精纯起来,这也是事实。至于洋人,能说流利的洋话,同写出精美的洋文,恐怕还是两码事,这与国内一些中文教授也可能写不好一首中文诗歌或一篇中文小说,是同样的道理。庞德的英文大概不算坏,他译过李白和白居易,译作《中国》在美国颇负盛名。不过他的诗译不过是借唐诗二白的两挂长衫,大跳自己意象派踢踏舞和华尔兹,偶有目误,把两首拧成一首,不分大字小字,把题目引注之类统统译成诗行,俨乎然排列下去,也朦胧奇诡得令美国读者不敢吱声。太白乐天在天之灵,对自己名下这些洋字母密密麻麻,可有“走向了世界”的欢欣和荣耀?
有些遗憾,是译者的译德或译才欠缺所致,这个问题还好解决。两种语言之间天然和本质的差异,却是不那么好解决了。
英美人似乎天性好乐,对快乐情感体味得特别精微,有关的近义词随便一用就是二三十个,而且多有形态之差和程度之别,我在翻译时搜索枯肠,将“高兴”、“愉快”、“欢欣”、“快活”、“狂喜”、“兴高采烈”等等统统抵挡上去,还是感到寡不敌众薄力难支。一个lean,中文的同义词却显得富余:“俯身”、“探身”、“倾身”、“趋身”、“就过去”、“凑过去”、“靠过去”……可以多制少细加勾勒变化多端。灵敏的译者,碰到这种情况往往只能以长补短,整篇译完后用词量总和大体相当就算不错。
英语中常见的gentleman,一般译为“绅士”、“先生”、“男士”;privacy,一般译为“隐私”、“隐居”、“私我”。但还是不恰切。反过来说,某些中文词也很难在英语中找到完满的代用品。朱光潜先生说过,“礼”和“阴阳”就不可译。“风”、“月”、“菊”、“燕”、“碑”、“笛”之类在国人心中激起的情感氛围和联想背景,也不是外国人通过字字对译能完全感觉得到的。去年有朋友李陀在西德谈“意象”,被外国专家们纷纷误解和纠缠不清。我以为减免这些误解的法子,至少是将“意象”音译或再创新词,不能袭用旧译image,image一般用作形象、图像、想象,对“意”似嫌忽略,对中国艺术中把握“意”与“象”之间互生互补关系的独特传统,更是没有多大关系。不注意到“意象”一词的不可译因素,轰轰混战大概是不可避免的。
从词到句子和篇章,翻译的麻烦就更多了。
随意落笔,单复数的问题不可忘记。莫言写《透明的红萝卜》,单就译这个象征性很强的标题来说,就得踌躇再三。是译成一个透明的红萝卜呢,还是译成一些透明的红萝卜呢?在感觉细腻的读者那里,一个与一些所提供的视觉形象很不相同。中文中不成问题的问题,一进入英语便居然屡屡成为了问题。
对主语和人称也不可马虎。“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汉语读者决不会认为这两句诗有什么残缺和阻滞,然而译家必定皱起眉头,来一番锱铢必较地考究:是谁入城市?是我?是你?是他或者她?是他们或者她们?想象成“你”入城市,读者可以多一些怜悯;想象成“我”入城市,读者可多一些悲愤……汉诗从来就是任由读者在叙述空白中各择其位各取所需,于朦胧幻变中把读者推向更为主动积极的感受状态,但英文不行,不确定人称,后面的动词形式也就跟着悬而不决。用英语语法无情地切割下来,美的可能性丛林常常就剩下现实性的独秀一枝。
英文是以动词为中心来组织“主动宾”句子的空间结构,以谓语动词来控制全局,一般说来,不可以无所“谓(语)”。“山中一夜雨,树梢百重泉”;“清光门外一渠水,秋色墙头数点山”;“鸡声茅月店,人迹板桥霜”……汉语用语素块粒拼合出来的这些句子,依循人们心理中天籁的直觉逻辑而流泻,虽无谓语,却是不折不扣有所“谓”的,有严格秩序的。但它们常常使英文译者爱莫能助,难以组句。
还有时态问题。中国人似乎有特异的时间观,并不总是把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区分得清清楚楚。虽然也很现代化地用上了“着”、“了”、“过”等时态助词,但这方面的功能还是弱。文学叙述常常把过去时态、一般现在时态、现在进行时态模棱含混,读者时而深入其内亲临其境,时而超出其外远远度量,皆悉听尊便少有妨碍。这个特点有时候在文学中有特殊功效,我在小说《归去来》开篇处用了“现在”、“我走着”等字眼,但又不时冒出叙说往事的口气。英译者戴静女士在翻译时首先就提出:你这里得帮我确定一下,是用过去时态还是用现在时态。结果,一刀切下来,英美人精密冷酷的时间框架,锁住了汉语读者自由的时间感,小说画面忽近忽远的效应,顿时消除。
自然,对时态注重有时又成了西方文学的利器。克·西蒙写《弗兰德公路》,运用了很多长句,用大量的现在分词给以联结,以求变化时间感觉,使回忆中的画面仿佛发生在眼前。这种机心和努力,中文译本很难充分地传达,读者无论如何也读不出来,只能隔墙看花,听人说姿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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