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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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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陆志强已经很久没接到过闫圳的电话了,俱乐部里倒是时不时能见着,无特殊情况闫圳是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的。谁知他张口的第一句就是:“你给安拙去个电话,让她回家。”

陆志强满头问号,比听到闫圳让他去杀人还匪夷所思,他从来不违抗闫圳的命令,也从来不问第二遍,破天荒地,他问闫圳:“为什么?”

“她怕你。”

你还知道啊,陆志强内心腹议。听圳哥这不带语气的三个字,以陆志强对他的了解,圳哥的意思应该是“吓吓她”。怕理解错老板的意思,陆志强又问:“正因如此,那我要去说,她不是更不会回来吗,有可能听到我的声音就撂电话了。”

“她不敢,你语气硬点,务必让她主动回来。这事你在行。”

陆志强确认了,就是让他吓唬人去的。“吓人”确实是他天生自带的技能,但吓唬女人,准确来说是老板娘,还是头一次。大材小用,还不一定管用,回头人没回来,再把人吓跑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圳哥态度强硬目的明确,陆志强只有听命的份。这可愁坏了他,就几点打这个电话,陆志强就琢磨了好久。

晚上打,她一胡思乱想,越想越怕再跑出去,大半夜的别再发生什么意外。那就白天,早上不行,扰人清梦,中午赶上饭点,再消化不良,或被食物卡住就坏事了。以前他一个混社会的朋友就是被警察一个电话吓得卡了鸡骨头,人差点没了。

思来想去,陆志强决定明天下午打。

安拙搬出来一周了,前三天荒废地过,不用伺候别人的衣食,自己都是顿顿外卖,一下子回到了以前上学的时光,舒服是舒服,但也只能过三天。

安拙要规划以后的事情,有一份长久地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其实就她本心来说,不止。毕竟她的婚姻生活让她长了见识,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金钱能带给人好的生活,她不想一辈子都租房住。

所以在丧了三天后,安拙打起精神,开始规划自己的事业。以前画故事是兴趣爱好,现在变为事业,安拙投入了以前几倍的精力,全身心的投入,让她忘掉了今夕何夕。

直到陆志强的电话打了进来。陌生的号码,里面说话人的声音却被安拙一秒认了出来,陆志强的声音太有特色了,他好像声带受过伤,粗哑阴沉的声音传入安拙的耳中,如阴间的鬼司:“嫂子,是我,陆志强。”

控制不住的寒意从头顶流到脚底。安拙好半天没出声,对方也没有,终于她鼓起勇气:“你找我干嘛?”

陆志强:“圳哥很生气,他让你回家,您最好今天就回去,省得大家麻烦。”

是在威胁她吧?“我,我会跟闫圳说清楚的,你告诉闫圳,我会联系他。”她声儿都颤了,陆志强心里叹气,唉,这叫什么事,还不及以前砍人或被人砍的日子呢。

“我就是通知嫂子你一声,主要是圳哥,他没事我这就没事了。”这可能是陆志强第一次没有认真完成闫圳给的任务,他觉得话说到这儿就可以了。

等到陆志强挂了电话,安拙才敢挂,怂得嘞,可没办法,她就是克服不了心理上的恐惧。如果是闫圳来电话,哪怕他在电话里跟她吼跟她闹,安拙都不怕,可陆志强不行。

挂了电话,安拙画不下去了。闫圳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以前就算是吵架她当他面直接回她妈家,闫圳都没这么生气过。如今竟然把陆志强找了来,他明明知道她怕他怕得要死,是有心理障碍的。

她间歇性晕血的毛病就是拜陆志强所赐,从那以后看到红色颜料她都别扭。如果那一晚她没有进去就好了,安拙又开始悔不当初。

闫圳有一个连锁性质的搏击俱乐部,总部设在海市。安拙跟着闫圳去过几次,在那里她第一次见到了陆志强。

第13章

第一次去,是因为闫圳接到俱乐部的电话有事找他,正好安拙跟他在一起,就带着她一块去了。

安拙知道闫圳喜欢搏击,也看到过家里的奖牌,但她不知道他还有个俱乐部,更没在现场见过闫圳打拳。网上倒是看过他的比赛视频,都是她偷偷搜来的。

俱乐部开在一个艺术街区,虽然气质不搭,但这里都是厂房,很适合改造。闫圳的俱乐部因势利导,把这里装修成了工业风。安拙一进去就感受到了钢铁直男般的气质,倒是适合用来捣拳。

俱乐部里教练学员一大堆,无论哪一个量级的,都是一身肌肉。安拙这个颜狗眼睛都不够用了,只是当着闫圳的面,她很收敛,色得低调。

当然她也就是馋馋身材,男人们的脸可跟闫圳没法比,普通的千篇一律,唯有陆志强是个例外。他脸上有刀疤,脖子上也有,说话声音很怪,令人毛骨悚然,第一次见面就给安拙留下了印象。

后来安拙又去过一次,打这次以后,不知为何,闫圳就没再带她去过,谁能想到第三次去俱乐部竟成为了最后一次。

同样是接到了俱乐部的电话,当时闫圳在开车,安拙坐在旁边,两人从老宅回自己家。闫圳本想先送她回去的,对方不知说了什么,好像是有紧急的事情,闫圳顾不上送她,直接开到了俱乐部。到了地方,他不让她进,安拙在车里等。

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之前安拙就有些不舒服,老宅婆婆家吃饭,她对芋头过敏,每次吃完都会不好受。但今天这道菜是婆婆新学并亲手做的,安拙不好意思拒绝,吃了几块。

打坐上车,她就开始不好受,想着忍一忍到家再说,闫家有私人医生,家里药品也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谁知意外接到电话,闫圳要先来俱乐部处理紧急事情,事儿都赶在了一起。

安拙左等右等,闫圳都没有出来,可她的情况却是越来越不好,体温一下子就高了起来,虽然没有试表,以自己从小到大发烧的经验,肯定三十九度以上了。

车里只有一个保温杯,里面的水是热的,想物理降温都做不到。她给闫圳打电话,想催他快点,不想铃声在车里响起,他没带手机。

安拙觉得自己要烧迷了,这样下去要烧坏的,她决定不再干等,开了车门,踉踉跄跄地朝亮着昏暗小灯的俱乐部走去。

前台、大堂、拳击台都没人,只开着几盏小灯,刚够照亮儿。安拙喊了几声,没人应。她又开始担心起闫圳来,撑着往拳台后面办公区域艰难地走去。

前面几间办公室依然没人,走到最后,一道铁门挡住了去路,里面若隐若现有声音传来,安拙一推门开了。

里面的情景是她这辈子不想再回忆的恶梦。地上都是血,那个说话很怪的刀疤男,正一拳比一拳狠地揍着已躺在地上的……人,那人像个血葫芦,安拙不知碰到了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惊扰到在场的所有人。

闫圳喊“停”的同时,刀疤男回头了,他被溅得满脸是血,狰狞的表情,怒红的双眼,再加上刀疤,安拙撑不下去了,她“啊”地叫了一声后,晕了过去。

一直悠闲坐在椅子上的闫圳,这才跑过来,把她抱了起来。安拙用最后一丝意识,在确认自己是在闫圳怀里后,彻底昏死了过去。

醒来后是转天了,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床,让她心里稍稍安定了一些,回忆晕倒之前自己看到的,安拙一瞬间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也只是一会儿,她马上意识到,那都是真的。

俱乐部不是练习的地方吗,怎么看着像在虐打,而闫圳明明也在,就坐在那里看着,像看电视一样。安拙的三观受到了冲击,那时她刚好大学毕业,刚走出象牙塔,安拙无法把昨夜的闫圳与球场上打球的学长联系起来。

后来,闫圳给了她解释。他倒没有骗她说是在训练,没有按头是她误会了。他说,生意场不只黑与白,灰色地带是常态,被教训的人是竟争对手派来的,已经处理好了。让她不要再想,一切都过去了,没事了。

表面上是没事了,可从那夜开始,安拙夜夜恶梦,陆志强的那张血脸每晚都会出现在她梦里。她还在发烧,需要输液,一次针头回血,看着鲜血从针孔里呲出来,安拙又晕了。

醒来后,医生分析,高烧加上极度惊吓导致了晕血症状,属于极端病例。大概率是病患的心理问题,想彻底恢复还得靠自身克服。

可安拙一直没克服,活生生得了个晕血的毛病,倒也不常犯,大部分时候看见血会头昏,不会失去意识,但也有少数昏过去的情况。不敢冒险,所以她尽量不见血。

除了晕血,就是害怕陆志强,闫圳为了让她克服心理障碍,特意把洗了脸刮了胡子西装革履的陆志强带来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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