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他的过往更像是一场荒诞的笑话。陆鸣秋闭上眼睛,轻轻叹了口长气。病房里的气氛一时变得沉闷无比,直到抓耳的、迷离梦幻的音乐旋律响起,才打破了眼下的静默。但这阵旋律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就被岑时给挂断了,他啧了一声,道:“不好意思啊,是骚扰电话。”陆鸣秋古怪地看着他,轻声问:“你的手机铃声是空铁的《Dream on》?”岑时瞪大双眼,惊讶道:“你听过这首歌?”“噢,我以前很喜欢听摇滚乐的,”陆鸣秋微微一笑,“我家里还有空铁的专辑。”“你看上去不像是个会喜欢摇滚乐的人。”“你哥曾经说过一模一样的话,”陆鸣秋挑起眉毛,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张扬,“你觉得喜欢摇滚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你这样的吗?”岑时的打扮的确很符合大众对摇滚的想法,他有一头长及腰际的波浪卷发,漆黑的发丝间做了银白色的挑染,一身墨绿色的复古皮质西装,喉结处纹了朵艳丽的玫瑰花,十根手指的指节上亦有各种各样的小刺青,比如十字架、月亮、星星等等,配上他那副桀骜不驯的表情,简直是将叛逆写在了脑门上。“我可没这么说,”岑时摸着自己左耳的珍珠耳链道,“我的意思只是,你看起来比较稳重,和我不太一样……”“因为我只是喜欢听歌,不是喜欢搞摇滚。”陆鸣秋说。“哦哦,理解。”共同爱好往往能拉进人们之间的距离,虽然陆鸣秋说自己只是喜欢听歌,但对岑时而言,任何与摇滚有关的话题都能勾起他的讨论欲,他问:“你最喜欢哪个乐队啊?空铁?”“其实是Suede,他们有首歌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岑时来了兴趣,追问道:“哪一首啊?”“《When The Rain Falls》”陆鸣秋如实回答了,但岑时问为什么意义非凡时,他却不愿说了,他轻描淡写扯开话题,反问岑时有没有最爱的乐队,一提起这个,岑时兴致勃勃,他从空铁聊到枪花,又从枪花聊到甲壳虫,中间夹杂着他爱上摇滚乐的契机,以及几段他和朋友们组乐队的经历……陆鸣秋显然是个极好的听众,该给反应时给反应,虽然他的反应都很平淡,只有“嗯”、“啊”、“哦”,“然后呢”这几个词,但岑时还是很满意。他觉得他未来嫂子的性格相当好,音乐品味也相当高。他不得不承认,他哥找老婆的水平还是有点东西。两人这一聊就聊了半个多钟头,谢辞雪推门而入时,正好听见弟弟愉悦的笑声,他觉得颇为奇怪,走进病房一看——原来岑时正在给陆鸣秋看他前几年搞乐队的时候,和成员们一起拍摄的弱智小段子。“谢先生。”陆鸣秋注意到谢辞雪的身影,轻轻喊了一声。谢辞雪回以温柔的微笑,他无视了自家弟弟的招呼声,一双眼看向病床上的青年,嘴上关切地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没有。”陆鸣秋乖乖摇头。“那你饿吗?我可以打电话叫毓金阁送餐过来,他们家的粥味道不错。”听见自家老哥这句腻腻歪歪的问话,岑时便知道,是时候该离开病房了,毕竟当电灯泡打扰别人追老婆,可是会遭天打雷劈的。他面无表情地戴上自己的太阳眼镜,而后冷酷道:“哥,我在画院还有事,就先走了。”说完,他又转头冲陆鸣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嫂子……”岑时说这两个字的时候根本没过脑子,直接将自己心中对陆鸣秋的称呼叫了出来。病房的空气霎时一静,陆鸣秋的眼珠滴溜乱转,耳朵尖覆上一层薄红,看上去相当尴尬;谢辞雪凤眼微微一眯,冷冷地扫视岑时一眼,暗含的警告意味不言而喻。岑时已经八百年没这么社死过了,更惨的是,他还得想办法把这出圆过去。他硬着头皮说:“……我堂嫂做了海鲜汤等我回去喝,你们俩慢慢聊,我先撤了!”天知道!他堂嫂和堂哥现在正在巴厘岛度假呢!哪来的什么海鲜汤!但为了圆话,他也只能随口扯个谎了。岑时匆匆忙忙跑出病房,一秒都不想多待,房门随着他的离去,“啪”地一声关上。屋内只剩下谢辞雪和陆鸣秋两个人,而刚才那个称呼带来的窘迫感仍未消散,他们一个躺在床上,一个站在床边,都抿紧唇不说话,窗外拂来轻柔的春风,卷起蓝白相间的窗帘,也吹动铃铛般的百合花,甜蜜的花香带来难以言说的粘腻气息,使整间病房都沾染上怪异的暧昧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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