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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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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阵用力猛抖,从那只劣魔的身上倒出来五六件东西,卜哥一脚把那只劣魔踢飞到了十几米外的地方,弯下腰将掉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都捡了起来。这里面居然有两件东西是他的,还有一件似乎是巴米尔的,只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那只劣魔居然连续偷了三把,真是够厉害的。

要不是这家伙恶名远扬,卜哥真的有些心动了,一只兔子魔宠就给他带来了那么多益处,那只深渊的魔物肯定可以给他更多。

晚了一步的巴米尔并没将手缩回来,扫了一眼卜哥的战利品之后,他的眼睛一亮:“运气不错,居然有好东西。”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被偷走的那件物品取了回来,顺手还拿了另外一件黑漆漆、如同煤块一般的玩意儿。

“把那东西还给我,那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被远远踢飞出去的劣魔彷佛疯了一般,往这边冲了过来。

刚刚冲到一半,一个巨大肥皂泡泡似的东西凭空冒了出来,那只劣魔一头撞了进去,肥皂泡转眼就成了一个牢笼,任凭劣魔在里面又踢又打,根本纹丝不动。

巴米尔根本不打算搭理这只魔物,将“煤块”塞回卜哥的手里:“说不定这东西真是牠的,你看得出吗?这是一颗心脏,一颗被施加了诅咒的心脏,我猜这颗心脏原来的拥有者,可能就是这家伙的某位主人。”

卜哥一阵恶心,差一点将那个煤块扔在地上。

“小心,别摔坏了!”巴米尔眼疾手快,抢先扶了一把:“这绝对是好东西,你以后如果有机会认识精通暗黑魔法的黑魔法师的话,可以请他帮忙举行一场黑弥撒,就用这颗心脏作为祭品,肯定可以换到很多东西。”

巴米尔说话的时候,那只兔子一直在旁边撇嘴,此刻终于忍不住插嘴:“和黑魔法师打交道有那么容易吗?那些家伙可不是善良之辈,更别说用黑弥撒召来恶魔了,和恶魔做生意,十有**好处弄不到,连命都搭进去。”

看了看巴米尔,又看了看那只兔子,卜哥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将那颗煤块收了起来。

除了煤块之外,还有两件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可惜不是什么很有价值的玩意,其中的一件对巴米尔来说有用,另外一件只能卖掉换钱。

还没有开始购物,就已经得到了好东西,这绝对是不错的彩头,卜哥一直都显得忧郁的心情变得稍微好了一些。

和上次不同,卜哥一摊一摊看过去,他想看看有什么对他有用的东西。

用炼金术炼制出来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卜哥只是一个门外汉,一件东西都不认得,所以只能问巴米尔。

摊子上摆的东西大部分都不实用。

被问得烦了,巴米尔忍不住抱怨道:“这是理所当然的了,到这里来的人,大多是冲着别人出售的材料而来,真的想要什么东西的话,肯定会找人订制,至于扔在这里等待出售的货色,不是闲来无事制作出来的小玩意,就是意外得到却有些鸡肋的物品,大多数人都是抱着赚一点是一点的心态,才把它们放在这里。”

“万一货物拥有者死了,东西仍旧没有卖出去呢?”卜哥忍不住问道。

“那就把东西拆掉,回收其中的材料。”巴米尔毫不在意地回答道:“当然也有一些难以拆解,或者有些鸡肋但并非一无是处的东西,就会放在一个公众摊位上,当作垃圾来卖,十个金币一件,非常便宜。”

听到有便宜可占,卜哥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在剧团的时候,他们之中的每一个人都受过坎妮小姐的调教,有便宜绝对不放过成了一种习惯。

公众摊子就在集市的中央,两米见方的桌子上密密麻麻摆满了东西,不过这并不是全部,只要轻轻拍一下桌面,上面的东西就会换一批。

“这些垃圾有几千件呢。”巴米尔在一旁呻吟,一一解说的话他会累死的,他朝着卜哥怒目而视:“以后你还想再来,就先学会怎么鉴别物品。”

卜哥翻了翻白眼,鉴别物品涉及到魔法理论、魔法阵构造、咒文识别、材料研究等等好几个领域,而且炼金术至少要达到中级,根本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的,没有五六年的潜心研究根本连想都别想。

他当然不会那么傻,放着苦力不用,巴米尔只能抱怨两声,签了精神契约的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自己的命令。

卜哥仍旧像刚才一样,一件一件东西点过去,当他的手挪到一根一尺来长的棍子上时,他听到巴米尔用有气无力的声音说道:“这是点金棒。”

“点金棒?”卜哥叫了起来。

“别那么高兴,这东西虽然叫点金棒,却是用来骗人的玩意。”巴米尔仍旧是那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当初炼制这东西的家伙,十有**是个骗子,不知道底细的人真的会以为,这根棒子能够点石成金,其实那只是一种置换的手段。”

巴米尔随手将点金棒拿了起来,调转过头,指着握柄的部位,那里有一个黄豆大小的孔:“看到这个孔了吗?有一种溶液可以把黄金溶化成为液体,把液体状态的黄金从这个孔注入进去,然后你就可以用这根点金棒去点石成金了。”

“也不错啊。”卜哥说道:“就算不能够真的点石成金,还可以用来杀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根点金棒的原理类似于石化魔法吧。”

“呵呵呵。”巴米尔出阵阵干笑声:“如果你想杀的那个人被牢牢地捆绑着放在你面前,并且你有耐心花上两天两夜的时间,和海量黄金的话,确实可以把一个活人点成巨型金块。”

卜哥轻轻摩挲着那光滑的握柄,对他来说,能够骗人也是一个不错的用途“那种药水很难配吗?”

“并不难。你难道没有现,很多魔法书是用金色的墨水写的?”巴米尔说着指了指旁边的一个摊子,那个摊子上就放着一排墨水瓶,里面五颜六色什么样的墨水都有,其中有几瓶就是金色的。

掏钱从那摊子上买了一瓶金色墨水,和魔法有关的东西都很贵,一瓶墨水就要五十金币,相当于卜哥好几个月的津贴收入。

不过作为点金液,墨水的浓度不够,巴米尔又溶了十几块金币进去。当然这些钱都是由卜哥来出。

让卜哥感到惊讶的是,那根点金棒看上去非常纤细,一瓶子点金液注入进去居然没有丝毫溢出,重量也没有丝毫变化,真不知道那些点金液都到哪里去了,这下子他就算不想买这根点金棒,也必须要买下来了,花在点金液上的钱已经远远过了点金棒本身。

从地上随意捡起一片落叶,卜哥用点金棒在那片树叶上面轻轻一点,就看到点金棒的尖端冒出一点金色,这点金色就像是一个火点一般渐渐蔓开,仔细看的话,甚至可以看到那缓慢蔓延的金色边缘,像着火一般腾起一圈青烟,不过那并不是真正的烟,而是被黄金置换出来的落叶碎片。

大概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从地上随意捡来的落叶,变成了一片亮闪闪黄灿灿的金叶子。

卜哥一下子被吸引住了,点化出来的这片金叶子和真正的叶子简直一模一样,无论是脉络还是表面的纹理,都是那样自然和清晰。甚至连那被虫咬过的痕迹也显得十分可爱。

突然间他想起了一直困惑着他的那件事,肖恩已经够卖力了,但是每个月制造出来的饰数量仍旧有限。

或许解决办法此刻就在他的手上。

一件好东西到手,这让卜哥越振奋,他找回了一丝当年在便宜货里面淘宝的感觉。

按照卜哥以往的经验,这种很少有人光顾的摊子,肯定能够淘到很多好东西,果然,摊子上换了一批货之后,那里面有一副手套让他产生了兴趣。

那双手套的名字很跩,居然叫“大师手套”,不过所谓的大师其实是盗贼大师,只要戴上这副手套,不管扒窃还是开锁,都能够达到大师的水平。

当年制作出这双手套的人绝对是一个怪才,迄今为止也没有人能够参透其中的原理,所以这副手套才躲过一劫,没有被拆解成为材料,不过扔在这里也多少有点明珠暗投的味道,如果让法克各地的小偷知道,这里有这样一件好东西,肯定拼了老命也要想办法混进来。

反正只有十个金币,卜哥把这副大师手套也买了下来。

这副手套薄如蝉翼,戴着手上就和没戴一样,他兴之所至,在手指尖转动起那根点金棒来,只见那根点金棒盘旋往复、上下翻飞,灵动的就像是多出来的一根手指一般。

卜哥以前看到一个小贼这样做过,当时的他为此眼馋了很久,还暗地里练了整整一年,可惜他的手太笨,最多只能让一枝笔绕着拇指旋转,其它的花样一个都弄不出来,但是现在,戴上了这副手套,一下子就把那个小贼的表演给比下去了。

玩了一会儿,卜哥将两件东西收了起来,以后有的是时间继续挖掘这两件东西的潜力。现在最重要的是继续淘宝。

整整一个上午,卜哥就在“垃圾堆”中流连忘返。

好东西还真是不少,把所有的货色都翻了一遍,卜哥又找到三件宝物,最有用的是一双叫做“虚空疾走”的靴子,制造这双靴子的魔法师肯定是从溜冰之中找到的灵感,只不过把溜冰鞋下面那把金属冰刀,换成了一寸多高的风垫,只要地面的起伏不大,滑起来和溜冰的感觉差不多。

之所以会被扔在这里,绝对和魔法师不擅长运动有关,像溜冰这种危险的运动,很容易让人折断手脚,按照巴米尔的介绍,当初制作这东西的那个魔法师,就是因为它而摔死的,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几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人愿意碰它。

三件宝物中最古怪的是一副眼镜,戴上这副眼镜,就可以用耳朵代替眼睛“看”到四周的东西,用眼睛代替耳朵“听”到外面的动静。卜哥把它买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好玩。

最后一件宝物是一条两米多长的鞭子,这条不知道用什么材料编织而成的鞭子非常纤细,最粗的地方也不过只有食指般粗,鞭子末梢缀着一个枣核大小的结,就是这样一根纤细的鞭子,居然有一个显赫的名字“裂山锤”。

卜哥并不知道这东西能不能将山裂开,不过他试了一下,地上铺着的那块巴掌厚的青石板,一鞭子下去就裂了开来,还裂成了十几块之多。

他买下这东西的时候,巴米尔在旁边嘲讽了一句:“这倒是很符合你的建筑师身分,用它来开石头倒是不错。”

“你想来一下吗?”卜哥扬了扬那条鞭子。

“我不想。”巴米尔不是傻瓜,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挨一鞭子,虽然他很清楚这东西用来抽人一点用处都没有:“你最好别用它打架,当初制造这东西的人,就是为了开山用的,它的巧妙之处就是可以将力量送进岩石缝隙之中,只要用一点魔力就可以将很大一片岩石崩开。用它来抽人的话,只是一根普通的鞭子罢了。”

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卜哥已经将东西买了下来,不可能再放回去。

人渐渐多了起来,这里也真正有了集市的气氛。

当一个五尺多高的矮子穿墙而过的时候,巴米尔拉了拉卜哥。

“我们要找的就是那个矮子?”卜哥感到非常好奇,那个人实在太矮了,以至于显得有些滑稽。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侏儒吗?”巴米尔板着脸警告道:“你如果想要弄到好东西的话,最好别得罪他们。那口魔法锅就是从他们那里买的,别说在法克,整个大6的炼金制造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就连教廷都影响不到的那些异教徒占据的地盘,也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这么大的势力?”卜哥有些难以置信:“他们包括哪些人?”

“不是人。”巴米尔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知道卜哥不可能明白,连忙解释道:“他们是大部分非人类的组合,有侏儒、矮人和精灵,据说还有龙,只是从来没有人见过。”

“这些非人类的炼金天赋有那么高吗?”卜哥啧啧称奇。

“谈不上什么天赋。”巴米尔的怒气又冒了出来:“这要归功于教廷,大批的炼金术士被送上了火刑柱,大量的炼金书籍被焚烧掉,千年帝国时代就已经存在的那些魔法学院,也被洗劫一空,很多炼金技术就这样消失了。

“我们现在还掌握着的炼金技术,只有很少一部分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大部分是最近几个世纪研究的结果;那些非人类里面,精灵和龙都拥有漫长的生命,教会肆虐的那几个世纪,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他们的损失远比我们要小得多。”说到教廷,巴米尔就满腔怒气。

“那个侏儒叫什么?”卜哥连忙打岔,他可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泄之中。

巴米尔注意力确实被转移了过来:“不管是侏儒或矮人的名字都很长,所以没有人会去记忆他们的真名,连他们互相之间也只叫外号。那个侏儒的外号叫锁眼,是个非常实在的家伙,和他打交道千万不要用贵族的那套方式,说话最好简单直接。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侏儒做生意和我们完全相反,他们说出口的绝对是底价,你只要一砍价,这趟交易就到此结束。”

卜哥已经无话可说了,这个侏儒到底是真的实在?还是扮猪吃大象?做生意能够做到绝对不让买家讨价还价,说得难听一些根本就是霸道。

“这里各种贸易的价格,恐怕都是参照他们的定价吧。”卜哥猜测道。

“没错。”巴米尔说道。

明白了,卜哥的心中雪亮,芭瓦德维伯爵也喜欢这么干,没有比拥有定价权更快的赚钱办法了。伯爵经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三流的商人参与交易,二流的商人进行交易,一流的商人操纵交易,只有站在顶层的商人能够控制交易。这个非人类联盟的背后,肯定有一帮老奸巨猾的智囊团支撑着。

一想到这些,卜哥越小心起来。

“对了。”巴米尔一拍脑袋:“把你的魔宠留在这里,侏儒和矮人都不喜欢宠物,精灵一族虽然也有魔宠,不过他们把魔宠当作是生死与共的朋友,所以对我们签魔宠的习惯一向都挺反感。”

对这样的警告,卜哥当然不会置若罔闻。

“和你的那些老朋友一起去玩吧。”卜哥将兔子放在了地上。

“牠们不是我的朋友。”兔子嘟囔着,跑到了一个角落里面。

将魔宠安顿好,卜哥和巴米尔一起走了过去,先和那个侏儒打招呼的是巴米尔:“嘿!锁眼,很久没有看到你了,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是你这个家伙啊,走,我们去酒馆。”那个侏儒倒是不客气,拉着巴米尔就往外走。

卜哥跟着两个人穿墙而过,此时酒馆里的人已经很多了,所有的座位上都坐着人,这些人有的是都鲁普奈尔的居民,更多的却是来集市的魔法师,不过普通人根本分别不出其中的差异。这个破旧的酒馆只有那么小的空间,卜哥感到奇怪,巴米尔请客喝酒,哪里还能够找到座位?

“跟紧我,别走散了。”就在这个时候巴米尔回头叫了一声,卜哥连忙疾走了两步。两个人和一个侏儒径直朝着门口走去。

就在卜哥猜想,巴米尔是否打算另外找一家酒馆的时候,刚刚跨过门坎的他,突然间眼前一亮。

他并没有站在都鲁普奈尔的大街上,而是进了另外一个酒馆,这里简直就是刚才那个酒馆的翻版,只是地方宽敞了很多,酒吧台就有七八米长。

“不错吧,我第一次被别人带进来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巴米尔拍着卜哥的肩膀,将他从呆愣之中惊醒了过来。

“好像魔法师都很喜欢玩这一套,当初你的那座铁匠铺也是如此,这是怎么做的?我也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卜哥说道,有这样方便的东西,哪里还用得着搞什么暗道机关,随便弄一扇假门就可以了。

“这没什么,有钱就可以弄到。”巴米尔指了指那个侏儒。

“那么原理呢?是空间魔法吗?你不是说,到现在为止,空间魔法仍旧只是理论吗?”卜哥疑惑不解,这半年来他对魔法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

“我也不知道。”巴米尔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这并不属于魔法体系,而是东方阵法师的杰作。”

“阵法师?”卜哥问道,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而且从巴米尔的话中,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世界并非只有魔法师和教会掌握了神秘的力量。

“你应该看看威廉詹姆斯写的力量之源。”

已经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的侏儒忍不住插嘴说道:“你现在学习的魔法,和教廷的神术只是在这片地域比较流行,被你们称作为异教徒的那些沙民,就拥有属于他们的魔法和神术,再往东是瑜伽力量的领地,而极远的东方则被一种称作为“道”的力量所控制。阵法师就是那些修炼“道”的人。

“不过他们修炼的体系和你们完全不同,根本没有什么空间不空间的概念,他们之中也没有人愿意去研究这方面的理论。”

卜哥这一下算是大开了眼界,他以前一直以为除了南方的那两个古国,法克就是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国家,那些异教徒沙民是野蛮人,再远就只剩下一些未开化民族了。

“我如果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需要多少钱?”卜哥问道。

“先给我来一杯怎么样?”那个侏儒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卜哥无可奈何地朝酒保打了个响指:“两杯欧伯斯堡再加一杯冰块。”

“你自己的呢?”那个侏儒问道:“没钱的话,我来请好了。”

卜哥微微有点意外,这位居然是个慷慨的主,看来巴米尔说得没错,这个侏儒确实很实在。可惜这样的好意,他不能够接受,卜哥掏出了银质水壶晃了晃:“我只能喝这个。”

“是男人的话,就应该喝酒。”侏儒规劝道,侏儒和矮人一样无酒不欢,越是好朋友越是喝得起劲。

幸好旁边有巴米尔可以解围,巴米尔指了指卜哥的额头,那里有颗金色的痔,这颗痔并不起眼,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侏儒叫嚷起来:“你傻啦?没事找罪受。”他的眼光何等了得,当然知道这颗痔意味着什么。

“有个白痴惹火了他,以至于不小心生出戾气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巴米尔随口说了一句。

“是这样啊。”侏儒点了点头,很显然他的见识比巴米尔广,一听就明白卜哥为什么这样做。

两杯酒很快就上来了,巴米尔和侏儒根本就没有品酒习惯,端起酒杯就一口喝干,喝完了还在那里直摇头:“这不是男人喝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那只侏儒更是拍着桌子叫嚷着:“上烈酒。”

卜哥看了看那只侏儒的身材,心中暗想,应该很容易灌醉,灌醉之后生意或许会好谈许多,不过也可能这家伙三杯就倒。

“门有好几种。”侏儒看到烈酒还没有上来,干脆先做生意:“一种比较简单,只是颠倒方向或者将距离错开几米,这种比较便宜,当初这家伙也买过。”侏儒指着旁边的巴米尔:“看在你请我喝酒的分上,我给你便宜一些,这种门一扇两万金币。”

卜哥暗自高兴,这正是他想要的,和当初的巴米尔一样,他也打算弄一个陷阱,当然他绝对不会画蛇添足弄什么迷境怪出来吓人,万一有人也像扎克那样爆一下,岂不是反而害了自己!

“另外一种是什么样的?”卜哥还想听听,有没有其它的选择,就算没用,长见识也好。

“还有一种是两扇门一起卖,这种是按距离算价钱,最短的是十米,五万金币,之后每增加五米,价钱也增加一万,最远不过五百米。”

这个价钱让卜哥的脸色顿时有些白,这也太贵了,门的事情或许应该以后再谈,还是先办正事要紧。随手将左侧护臂解了下来,放在了桌子上。

“有办法帮我把这件东西改成魔导器吗?”卜哥问道。

看到那条护臂,侏儒立刻产生了兴趣,侏儒一族对精巧机关的喜爱非常有名,几乎能够和矮人对武器铠甲的喜好,以及精灵对艺术的喜好齐名。

“啧啧”侏儒翻看的时候,还不忘记评论两句:“结构倒是很简单,构思令人赞叹,只是这手艺实在差了点。”

“这样看来,你不是一个魔法师。”侏儒抬头瞄了卜哥一眼:“这东西可以算弩,同样也可以算是暗器,玩这个的人可以算是射手,也可以算是刺客。”他嘟囔了一声:“全都是魔法师的克星。”

“他最怕的同样也是射手和刺客。”巴米尔一针见血道破卜哥的弱点。

“是啊,这东西射程肯定不远,如果碰上强弓硬弩就惨了,同样如果被刺客近身也惨了。”侏儒喃喃自语着,他在想自己如果戴上这样的护臂会怎么样,这种武器不需要力量和技巧,对侏儒倒是很合适。

“对付强弓硬弩要么躲开,要么用盾挡住,如果是魔法师的话,最有效的就是弄一面冰壁或者冰盾。”侏儒盘算着。

“还有幻术。”巴米尔显得异常不满,射手是魔法师的克星,但是像他这样的幻术师却是例外,侏儒居然把这给忘了。

“那是因为你没有上过战场。”侏儒不屑地说道:“在战场上箭矢如同飞蝗,总有一队人专门盯着魔法师,一旦有人被现是魔法师,等着他的肯定是一排箭矢,除了用冰壁抵挡没有其它的办法,幻术再高明的家伙也会被射成马蜂窝。”

“用不着那么麻烦。”卜哥已经想了好几天,早有了答案。

“帮我在上臂装一副能够伸缩的护盾就可以了,护盾不需要很坚固,我并不打算挡住劲弩,只要能够让箭矢偏开,别射在身上就可以了。”

“偏转反弹?”侏儒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这倒是一个办法,不过用这种护盾的人,必须身手足够敏捷才行,普通的魔法师恐怕做不到。”

“我还需要一套附体魔甲。”卜哥说道:“别给我那种带诅咒,穿上去就脱不下来的。”

“这用不着你来提醒,附体魔甲我们又不是没有做过。”

侏儒感到自己有些被轻视了:“这类东西虽然不多,七八种总是有的,听说过精灵一族的“剑咏”和“战弓”吗?他们穿的就是附体魔甲,这种魔甲用特殊的树叶、树皮和蔓藤制造,穿上这样的树甲,在有树木的地方不但行动自如,还可以隐匿藏身,要来一套吗?”卜哥摇了摇头,他要对付的双头龙就住在城里,他到哪里去找大片的树林?

“我帮你弄一套北海鱼人的鳞甲怎么样?穿上它,你可以行波踏浪,鱼人鳞甲的特点是滑,不管是刀砍还是剑刺,都很容易被滑开,只要不碰上斧头或者战锤之类的重武器,鱼人鳞甲都能够应付。”

这下子卜哥有些心动了。

看到卜哥没有回答,侏儒又说道:“如果你不怕恶心的话,还有一种用吸血鬼的血浆和食尸鬼的皮炼制而成的赤血皮衣,这东西刚刚穿上的时候没什么好处,但是你如果杀了人,赤血皮衣就会变强,杀的人越多,那件衣服越强。”

卜哥倒抽了一口冷气,与此同时,他的心狂跳不已,那正是他需要的。

但是转念间,他又想起了教会,如果让教会知道,他手上有这种东西的话后果不敢想象。

更何况这种邪恶到极点的东西,上面没有一点诅咒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诅咒被暂时驱散了,也很容易再一次出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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